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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手机不给人家还 算不算盗窃「趁人不备捡手机律师这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

11月3号晚上,成都市民蔡先生与5位朋友相约在成都市武侯区群众路一家海鲜火锅餐厅聚会。老友相聚不免把酒言欢,然而几杯清酒下肚后,席间有朋友就不胜酒力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晚上11点过,蔡先生先将其中一位醉得不省人事的朋友送出餐厅,并预约了一辆网约车。不过,由于朋友醉得不轻,需要人搀扶,蔡先生就顺手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了地上。
监控中“捡”手机的男子。图据刘骏
不过让蔡先生没有想到是,此时他已经被一双“邪恶”的眼睛盯上。就在蔡先生照顾朋友时,街边一名路过的男子绕过绿化带,悄悄

11月3号晚上,成都市民蔡先生与5位朋友相约在成都市武侯区群众路一家海鲜火锅餐厅聚会。老友相聚不免把酒言欢,然而几杯清酒下肚后,席间有朋友就不胜酒力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晚上11点过,蔡先生先将其中一位醉得不省人事的朋友送出餐厅,并预约了一辆网约车。不过,由于朋友醉得不轻,需要人搀扶,蔡先生就顺手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了地上。

监控中“捡”手机的男子。图据刘骏

不过让蔡先生没有想到是,此时他已经被一双“邪恶”的眼睛盯上。就在蔡先生照顾朋友时,街边一名路过的男子绕过绿化带,悄悄地来到蔡先生身后拿起搁在地上的手机,转身就跑,消失在夜色中。然而此刻的蔡先生还浑然不知。

蔡先生将自己的朋友送走后,才想起自己的手机,去查看时却发现已不见了踪影。手机莫名失踪,这下蔡先生的酒也醒了不少,于是他立即返回火锅店,用朋友的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号码,但是结果让他失望了——手机已经关机。

监控中男子将手机“捡”起。图据刘骏

直到餐厅服务员调取了监控,蔡先生才发现是自己的一时大意疏忽,让那位过路的男子捡了“便宜”。不过,对于蔡先生丢在街边丢失手机这件事情,在场大伙都认为那名男子举动不是“捡便宜”,而是实实在在的犯罪行为。 而有些市民却认为,这件事情蔡先生自己也有责任。

事发火锅店门口。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刘骏 摄

专业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应认定为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根据手机价值,依照刑法,至少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蔡先生已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监控录像。民警提醒市民,公共场所人多眼杂,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身边财物,做好防范措施。

捡了手机不给人家还 算不算盗窃「趁人不备捡手机律师这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

抢夺别人手机犯什么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别人手机犯抢夺罪。因为抢夺别人手机的行为,已经同时满足抢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是:(_)客观_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_暴_、胁迫或其他强制_法,强_劫取公私财物,_抢夺罪表现为乘_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_的财物,使他_来不及反抗;(_)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_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_的__权利,_抢夺罪则_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三)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_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_。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_民币500元_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_”。(四)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_或类似性质的_量迫使被害_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_不能反抗或_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_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_不备_取得财物,_不是希望通过武_威吓迫使被害_失去财物。拓展资料:_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1)在客体要件上,_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2)在客观__,虽然抢劫罪使_的是暴_、胁迫或者其他_法,往往造成被害_伤亡;抢夺罪使_的是强_夺取的_法,直接作_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_致_重伤死亡的结果。暴_和强_性质不同,但从_定意义上说,暴_也是_种强_。因此,_者在客观__,不仅_为_式有相似之处,_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3)在_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捡了手机不给人家还 算不算盗窃「趁人不备捡手机律师这是公然夺取他人财物」

趁其不备拿走算抢夺还是盗窃

法律分析:属于盗窃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但没有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等侵犯人身权利的方法。 客观行为方式不同,这是两罪的最大区别。抢夺罪的客观行为是采取公然夺取的方式。所谓公然夺取是指行为人当着财物管理人的面公开夺走其财物,并且这种公然夺取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否则将构成抢劫罪。盗窃罪的客观方面是秘密窃取,即行为人用自以为不会被财物控制者发觉的手段窃走财物。区别的要点是“公然夺取”。所谓“公然”性,主要是相对于财物所有人、占有人而言的,即当着他们的面,乘其不备,夺取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三十九、 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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