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 版权,腾讯账号只有使用权
腾讯等网络播放平台并没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但平台可能以打击盗版为借口限制自然人的合理使用。如《秋霜》“费华杀夫案”堪称经典的正当防卫教材,作者引用剧情片段介绍一体化防卫概念却不能下载,其原因是网络播放平台仅提供缓存。所谓合理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权利。
腾讯等网络播放平台并没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合理使用权通常只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其法律根据为《著作权法》第24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扫黑风暴反盗版声明#
腾讯等网络播放平台并没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但平台可能以打击盗版为借口限制自然人的合理使用。如《秋霜》“费华杀夫案”堪称经典的正当防卫教材,作者引用剧情片段介绍一体化防卫概念却不能下载,其原因是网络播放平台仅提供缓存。所谓合理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权利。
腾讯等网络播放平台并没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合理使用权通常只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其法律根据为《著作权法》第24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6条、第7条明确规定。其中,《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自然人等主体可以免费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没有此项规定,并不意味着自然人不能免费观看,如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陈列”已发表的影视作品,并不一定是违法行为。
如此看来,快播倘若完全不收费,或者不陈列淫秽作品,快播就不会“轰然倒下”。快播的经营模式为:以不收费“倒逼”已发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向消费者让步;而腾讯等的经营模式为:与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消费者收取费用,从而限制自然人欣赏已发表的影视作品。影视作品通常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该作品自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其发表权和使用权不再受法律保护,腾讯等经营者还可以对不受保护的影视作品收费。
快播的经营模式为:以不收费“倒逼”已发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向消费者让步
值得关注的是,少数单位,或者网络平台滥用《著作权法》的情形。如,《辞海》于1936年出版;再如,《一江春水向东流》电影于1965年放映,任何人对将《辞海》《一江春水向东流》等作品转变为电子数据不能获得著作权,其原因为电子数据模式的转化不能评价为翻译和改编,因而格式转化者不能获得著作权。就《辞海》而言,在原版的作品中插入几个新词条即为“新作品”并高价出售,可能与普通人的观点相悖。
值得研究的是,体育比赛的广播权问题。播放权针对的是“作品”,而体育比赛本身不是作品;体育比赛的开幕式,或者闭幕式可能被评价为作品,但具体赛事不能评价为作品。美国人禁止NBA转播比赛的理由为,比赛举办者中场休息安排了“美女”表演,而中国人禁止转播的理由可能就是著作权本身。因此,多数人并不理解“足球宝贝”“篮球宝贝”的含义,从而认为体育比赛有著作权。今年夏天东京奥运会禁止转播不一定合法。
可以肯定认为,倘若中国有一个“慈善家”自费搭建网络平台,录制已正在发表的影视作品供公众免费欣赏,不收取任何费用,“慈善家”是否侵权还需要讨论。如,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将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腾讯等播放平台,而“慈善家”又是非营利目的,自然人等又有基于欣赏目的,免费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权利,法院如何裁决值得关注。不过,腾讯等播放平台可以利用高科技禁止录制,即只能缓存,不能下载。
高科技不应用来限制普通人的权利。就反盗版声明而言,自然人对《扫黑风暴》公映后有合理使用权,反盗版声明恰恰是限制了公民应有的权利,腾讯等网络播放平台利用了高科技禁止他人下载欣赏。而公民合理使用权涉及公共利益,与著作权产生一定的紧张关系。类似的还有网络缓慢问题,中国网络缓慢主要原因是国家没有建立公共网络,中国人使用网络只能在收费模式下使用数据,而频谱资源在我国属于国家所有。
高科技不应用来限制普通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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