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女性要求已婚已育涉嫌违法嘛,拒绝已婚已育妇女入职违法吗
首先国家在2019年2月18日就对女性就业做了明确的保护,由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等九大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国家对女性就业的保护
本着男女就业平等原则,加上《
相信大家都去过人才招聘会,一些公司招聘岗位明确提出要求女性“已婚已育”。大家是否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要求呢[what]?有工作经验就行了,为何还要已婚已育?这不是性别歧视嘛!
首先国家在2019年2月18日就对女性就业做了明确的保护,由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等九大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
国家对女性就业的保护
本着男女就业平等原则,加上《通知》的法定效力,一般来说可以保护女性在就业上不受歧视,但部分企业仍然我行我素,在已经涉嫌违规的情况下继续在招聘广告上标明要求女性“已婚已育”,更有的公司竟规定女性入职后x年不准怀孕的荒唐事[打脸],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的情况呢?其实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是一本“难念的经”[黑线]。咱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首先就是女性的结婚和生育问题,入职后公司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而其中的生育险对于女性来讲益处多多,比如有长达4个多月的带薪产假[送心],孕期各种产检假和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等强制保护规定,有的地区为了保护女性权益,还要求企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和产后6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男人们羡慕吗[泣不成声],这是女性法定的利益,这些规定在国家公务人员和大型国企内都会很好地执行,而在小型的私营企业中矛盾就出现了,比如一些刚起步的小公司(甚至公司全部人马只有老板夫妻二人[可怜],同时担任老板、财务、销售、保安和厨师等职务[得意]。。)招聘用人的时候往往趋利避害,因为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企业老板追逐的是利益,他不希望刚来的新人老是请假,一旦新员工入职后立刻结婚生子,甚至在近两年国家开放二胎和三胎政策后连续生子[震惊],享受法定休假,试想由几个人组成的小型公司,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如果其中有1-2人几个月不来上班,公司基本就会陷入困境[汗]。前段时间还看到不少新闻,某某公司员工因疫情隔离放假后,回来上班发现公司已经倒闭[笑哭]连办公桌椅都搬走了,老板都跑路的情况[打脸]。。。
可见这个问题的矛盾点就在于利益冲突,国家虽然立法保护女性权益,但是没有考虑到私营企业的困难,企业在承担了保护女性权利、为女性权益做贡献的时候,企业的利益由谁来保护呢?
有人可能会说,企业赚那么多钱,为什么不付出一些呢?个人认为这个想法是片面的,因为企业不一定都是赚钱的,很可能亏损倒闭[捂脸]。。。比如一对下岗夫妇,以全部家当开个小超市、小饭馆或者贸易公司做点小买卖,公司的老板本身就是低收入群体,他们在扩大经营招聘一些自己无法胜任的岗位时,肯定会“挑三拣四”的,因为他们输不起。而一些大公司也不愿意承担过多的损失,培养一个熟练的岗位人才需要更多的时间,如关键岗位在关键时刻因生育等问题缺席数月肯定会给造成公司损失,所以才造成了这个矛盾。
由此产生了一些神奇的新鲜事儿——代挂靠公司,这些公司收取一些手续费后虚构劳动关系专门为一些想生育或想交社保的人提供有偿服务[泪奔]。。。真是神奇的时代产物。
如果国家对这些承担了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企业进行一些补贴,或者是减免一些税负,我相信会这些企业就会更愿意招聘未婚未育的女性入职。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类似的规定,小编希望随着社会的进步,将来国家会出台一些规定,减少企业和就业人员产生矛盾,以促进更好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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