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与文明(3)烈酒殖民时代的血泪与荣光
描述古代人通过苇管饮用啤酒的壁画
打破这一困境的是阿拉伯人,他们在公元8世纪改良了蒸馏技术,并首次将其应用于提取高浓度的烈酒。蒸馏技术早在公元前四千年就在两河流域出现了。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这种技术也不陌生。然而在长达一千年的黑暗的
早在文字诞生之前,人类就发现了酒精的妙用。由谷物制成的啤酒和由水果制成的葡萄酒一路伴随着文明的发展。然而,这些由自然发酵而制成的酒的酒精浓度都太低了。即使是最厉害的酵母也不能酿出酒精含量超过15%的酒,因此,“15度”就成为发酵酒精饮品的临界值。
描述古代人通过苇管饮用啤酒的壁画
打破这一困境的是阿拉伯人,他们在公元8世纪改良了蒸馏技术,并首次将其应用于提取高浓度的烈酒。蒸馏技术早在公元前四千年就在两河流域出现了。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对这种技术也不陌生。然而在长达一千年的黑暗的中世纪,大部分欧洲国家都遗失了希腊文化,而阿拉伯学者们建立起了一个源于希腊、印度、波斯文明的知识体系,并在前人的基础上,在天文、数学、医药、哲学等方面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
阿拉伯人的技术很快就传入欧洲。12世纪的意大利炼丹士迈克尔·塞勒纳斯从阿拉伯语的书籍中学到了这项技术。他写道:一份高浓度的纯葡萄酒兑三份盐,置于普通容器中进行蒸馏然后会产生一种遇火则燃的液体。在他的记录中,葡萄酒、盐,都是用密码代替的。这表明当时蒸馏高浓度烈酒的技术还仅仅为少数人掌握。
炼金术师的蒸馏设备
生命之水在烈酒出现之初,无论是阿拉伯人还是基督徒,都把它当成一种炼金物质或是药物来使用。一直以来,葡萄酒都被广泛地当作药物使用,因此,人们自然认为高浓度的纯葡萄酒应当会有更好的疗效。当喝下蒸馏烈酒后,喉咙里会有一种灼热感,但随之而来的是浑身的舒畅。许多拉丁医学论文都把蒸馏酒称作“一种新的神奇药物”,或是“生命之水”。它被看作是一种万能药,既可以内服也可以外敷。人们相信它还有助于美容养颜,改善记忆力,治疗大脑、神经和关节疾病;可以激活心脏,减轻牙疼,治疗失明、言语缺陷和瘫痪,甚至还可以防止瘟疫。
在14世纪,西班牙北部一个小国家的国王患上了高烧和麻痹症。御医们使用一床浸透了“生命之水”的床单裹起来,希望能通过这种神奇的液体来治愈他的麻痹症。然而一个马虎的佣人不小心打掉了手上的蜡烛并烧着了床单,于是国王立即被火焰吞没了。对于这位可怜的国王来说,“生命之水”不幸地变成了“死亡之水”。
与生活简朴的阿拉伯人不同,北方的基督徒们很快发掘了烈酒的饮用价值。它能让人轻易醉倒,而且在寒冷的北方尤为受人欢迎。在爱尔兰,凯尔特人称之为“威士忌”。在欧洲其他一些地方,人们叫它“白兰地”。
在凯尔特语中,“威士忌”意为“生命之水”
白兰地与奴隶贸易烈酒的出现正值欧洲探险家为开辟世界海洋线路而各显神通之时。葡萄牙人在大西洋中发现了适合生产蔗糖的马德拉岛、亚述尔群岛和加那利群岛等岛屿。1492年,欧洲的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蔗糖生产被推广开来。但种植甘蔗需要大量的水和劳动力,于是,在15世纪40年代,葡萄牙开始从他们在非洲西海岸的贸易港口贩运黑奴。最初,他们通过绑架来保证“货源”。但很快,他们便与非洲贸易者达成共识,即以欧洲商品交换黑奴。
甘蔗种植园催生了最早的大规模黑奴贸易
非洲的奴隶贩子们用奴隶与欧洲人交换丝织品、贝壳、金属碗杯及铜板,但最受欢迎的还是高浓度的酒精饮品。非洲人很早以前就学会了酿制酒精饮品,包括棕榈酒、蜂蜜酒及各种啤酒。但这些酒的酒精浓度都比不上从欧洲引进的烈酒。对于非洲人来说,蒸馏酒比他们自己用谷物酿造的啤酒和棕榈酒更纯更“辣”。因此对于奴隶贩子来说,烈酒特别是白兰地最能显示身份地位。而对于欧洲的奴隶贸易者来说,白兰地也比葡萄酒更实惠,因为前者酒精浓度更高,有限的船舱装运更多的酒精,且不会像后者那样更容易变质。
白兰地不仅用于向奴隶贩子交换黑奴,在欧洲,它也被用于向船工支付薪水。据资料记载,欧洲商人经常给船工们一瓶白兰地作为预付报酬,如果有工作就再多给2~4瓶。每逢星期天还会多给1瓶作为奖赏。同样,那些把关押在岸上的奴隶护送出港口的卫兵们的酬劳也是用白兰地来支付的。
朗姆酒与独立战争当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在非洲西海岸和南美获取巨额财富的时候,英国人瞄准了北美的弗吉尼亚。这一地区与欧洲地中海地区处于同一纬度,所以他们认为这两个地区的气候很相似,能够提供橄榄油、水果等地中海的特产,从而减轻英国对欧洲大陆进口物资的依赖。然而令殖民者们失望的是,北美的气候远比想象的要恶劣,根本不适于地中海植物的生长。殖民者们忍受着食物的匮乏和疾病。同时还陷入了与当地印第安人长期的战争。在这样的困境下,保证可靠的酒供应对于士气的维持显得尤为重要。然而从欧洲运来的葡萄酒和白兰地并不总能及时送到。于是,北美殖民者就近选择了产自美洲的朗姆酒作为替代品。
北美早期殖民者的生活并不舒适
朗姆酒是蔗糖产业的副产品。甘蔗种植园主发现糖蜜(提炼蔗糖时产生的副产品)能用来酿制烈酒,同时也不会影响蔗糖的产出。这种烈酒劲头很足,但味道并不怎么好。这并不妨碍它迅速流行开来,原因很简单:它的成本很低,人人都喝得起。“朗姆”一词源于英格兰南部的俚语,意思是“争吵和骚乱”。之所以为它选了这个名字是因为当人们过量饮用后往往会产生这样的结果。
电影《加勒比海盗》中,经常能见到喝朗姆酒的醉醺醺水手
到17世纪下半叶,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者不再直接进口朗姆酒,而是进口糖蜜自己进行蒸馏。这里产的朗姆酒质量没有西印度群岛所产的酒高,但价格却更低廉,这使得它替代白兰地成为奴隶贸易商人们的最新选择。朗姆酒也因此成了新英格兰利润最丰厚的商品。
然而,蒸蒸日上的朗姆酒酿造业并没有为大英帝国带来太多好处,这是因为新英格兰的糖蜜是从法属岛屿进口的。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法国为保护法国国内的白兰地生产工业,在自己的殖民岛上严禁进行朗姆酒的生产,因此法国的蔗糖生产商很乐意把糖蜜以低价卖给新英格兰人。第二个原因是英国蔗糖生产商又在此时恰好被法国人挤出了欧洲蔗糖市场,所以新英格兰人并没有更好的选择。
大英帝国不容许财富的持续流失。1733年,伦敦通过了《糖蜜税法》,限制新英格兰商人从法国购买蜜糖,这引起了殖民地人民的反感。虽然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这项税法并没有得到执行,但这不仅没有使殖民地人民心怀感激,反而削弱了帝国法律的威信,使美国加快了走向独立的步伐。在北美殖民地战争中,殖民地人民和英国军队联手打败了法国。然而英国由于财政紧张,决定加强执行《糖蜜税法》,这引起了殖民地人民极大的反感。1775年4月18日,七百名英军从波士顿出发,前往康科德去摧毁一个民命军火库。一个波士顿的银匠得到消息后连夜骑马赶往莱克星顿通知北美民兵。半路上他停下来到梅德福的一家酒馆喝了杯朗姆棕榈酒,而这家酒馆的主人恰好是当地的民兵首领。
莱克星顿的枪声标志着美国独立战争的开始
结语烈酒的诞生恰逢殖民时代的兴起。它代表了人类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同时又记录着人类的互相奴役和剥削的血泪史。不论是对欧洲殖民者,还是对被他们压迫的非洲奴隶及本土的印第安人来说,烈酒都是艰难岁月中的一种慰藉。时至今日,飞机上的乘客总喜欢在行李中放上一瓶免税的烈酒,这不也是人类反抗精神的一种延续吗。
鸡尾酒和特调饮料的制作方法和材料
以蜂蜜柚子鸡尾酒饮为例,做法如下:
准备材料:锐澳鸡尾酒1瓶、蜂蜜柚子酱2汤匙、凉开水少许
一、准备鸡尾酒和蜂蜜柚子酱;
二、2汤匙蜂蜜柚子酱加入杯中;
三、再倒入少许凉开水调匀至适合的口味备用;
四、先把柚子茶倒入杯中;
五、再把鸡尾酒慢慢的倒入杯中;
六、最后即可食用了。
莫吉托为什么会变成风靡世界的饮料?
加勒比海盗的神秘、海明威的硬朗、切格瓦拉的浪漫,当然,还有周杰伦的情怀。属于莫吉托的标签很多,但是,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味道?
No:1壹
古巴人认为,莫吉托Mojito的来源,可以上溯到一种加勒比地区的传统调味料“mojo”。按照中国人的标准,“mojo”其实是一种腌料,在制作烤牛排、烤鸡、烤鱼的时候,它能赋予肉类无与伦比的烟熏味和清新的酸味。“mojo”的配料很多,包括油、大蒜、香菜、胡椒、盐等等,但最必不可少的是新鲜酸橙,这种原产于东亚的柑橘类果子并不适宜单独食用,相比柠檬,它有着更锐利的酸涩味。但搭配肉类,却能去腥解腻,无往不利。没错,作为一种鸡尾酒,莫吉托的底色,也是锐利的酸:酸味来自古巴随处可得的青柠檬,锐利的口感则由薄荷鲜叶与廉价蒸馏烧酒复合而成。
19世纪中期,西班牙殖民者模拟古巴本土“mojo”的味道,调制了这种性格鲜明的小甜水,并用一个耐人寻味的西班牙语单词“mojadito”为它起名。“mojadito”,中文译为——“潮湿”。显然,莫吉托最初是一个带有暧昧色彩的名字,与粤语里的“咸湿”颇有相似之处。酸甜利口的清新饮料,一定会受姑娘们的欢迎,但其中加了烈酒,酒精度不低。觥筹交错、一来二去,喝到上头的时候,自然而然地不可描述起来。联想到西班牙人性格的浪漫、尤其是拉美裔在性方面的开放,不难想象,莫吉托在发明之初,会产生怎样的流行。
在古巴生活了20年的海明威,是莫吉托的忠实拥趸,“我的莫吉托在博德吉塔(哈瓦那一间著名餐厅)”几乎成为他的口头禅。但不为大多数人所知的是,海明威一生有过四任妻子和无数情人,他曾经为第三任妻子写过一首带颜色的诗《致玛莎·盖尔霍恩的阴道》,并在与之后所有女人上床时,为对方朗诵这首诗。可想而知,莫吉托对海明威的意义。
No:2贰
“莫吉托”的译名也有问题,其实周杰伦的新歌里已经唱出来了,应该是“莫黑托”。因为西班牙语里的“J”发音相当于英语里的“H”,所以Mojito的英式拼写是Mohito。也是因此,莫吉托最早进入中国酒吧的时候,有人翻译成“莫喝多”。隐藏了让姑娘们少喝一些,别上了渣男当的意思,还表达了那个年代中国人对性事隐晦又保守的态度,真是做到了信达雅兼备。但严格说来,叫它“莫吉托”其实也没毛病,因为最早的错译其实就来自于英国人——在莫吉托的诞生过程中,英国人起到的作用,不亚于西班牙人。1493年,哥伦布发现古巴后,不仅带来了西班牙殖民者,也带来了甘蔗的根茎。相对于几乎种不出甘蔗的在欧洲高纬度、干燥环境,古巴湿热的气候,简直就是甘蔗的天堂。而后几百年中,大量甘蔗庄园在古巴开辟。成熟的甘蔗被采伐后榨汁、炼糖,并送回欧洲,启蒙了欧洲的糕点、咖啡和茶饮文化。到今天,古巴砂糖还是与雪茄齐名的当地最大的出口物资。
但欧洲制糖工艺与中国制糖有一个巨大的差异:追求纯净。所以中国人会反复熬煮蔗浆,最后炼干水分,成为块状的固体,这是我们所谓的手工古法红糖;而白人则会在蔗浆浓缩后,以物理手段使得蔗糖晶体析出,获得“纯净”的砂糖。砂糖的好处是甜度更高,但会浪费甘蔗汁中剩余的糖分和氨基酸。西班牙人把这种带着苦味的浆液称为“糖蜜”,通常用作饲料,也给甘蔗园中的黑奴当食物吃,以求“废物利用”。但这种富含大量氨基酸的浆液,在炎热的加勒比地区很难长时间保存。黑人奴隶们来不及吃完,就发现糖蜜已经发酵变酸。但喝了之后,却获得了类似于饮酒一样的兴奋愉悦感。
没错,糖蜜发酵,也和水果、粮食类似,能产生酒精。虽然口味与葡萄酒、米酒不能相比,但在恶劣的环境下还能有酒喝,这对黑奴们来说,简直就是莫大的享受。很长的时间里,糖蜜酒都是黑奴们调剂生活的享受。十六世纪,英国战胜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获得了古巴的殖民地。与神经大条的西班牙人不同,严谨的英国人很快发现了黑奴们的私享。他们对糖蜜酒采取了类似于将葡萄酒蒸馏成威士忌的做法,蒸馏出了一种新的烈酒——后来,它被称为朗姆。
新蒸馏的朗姆酒口味单调尖锐,并不好喝,酿酒大师们想出了两种处理办法:一是将它装进橡木桶中,和威士忌一样进行陈酿,获得橡子的芬芳,因为成年后颜色由清澈转深,人们叫它“金朗姆”;二是模仿蒸馏以前糖蜜酒的口味,在朗姆里加入新鲜的甘蔗汁,再搭配青柠檬、薄荷调味配色,清亮碧绿的样子,与黑奴们喝的乌糟糟的饮料区分开来,有“文明人饮料”的样子了,这就是莫吉托。
No:3叁
口味新奇、样子漂亮,莫吉托很快从新大陆“反攻”欧洲,在欧洲多元文明的洗礼下,出现了很多不同的版本。人们把这些“不正宗”的莫吉托,称为“Mojito pestato”,即“欧洲版”或者“错版”。
懂吃的法国人,用甜美的利口酒替代凶猛的朗姆,减少了糖的用量,也降低了酒精度;因为欧洲缺乏青柠檬,用橘子和葡萄柚的杂交品种桔柚替代,降低了酸度。这种法式莫吉托有着亲和、温柔的特点,是特别受欢迎的餐后甜酒。意大利人则用利古里亚沿海出产的罗勒叶替代青柠檬,再加大量的冰,放在瓦罐中饮用,是意餐粗放又美味的典型做派。
随着时代的变迁,这类变型莫吉托越来越多,基酒包括龙舌兰、香槟、金巴利,水果则覆盖了石榴、覆盆子、百香果乃至椰子。有好事者做过统计,多达三百余种。碳酸饮料发明后,往莫吉托中加入苏打水成了标配,气泡饮料独有的刺激感,与薄荷青柠赋予它的锐利相得益彰,甚至还有人抛弃酒精饮料,只用苏打水、雪碧或者姜汁汽水来调配所谓的“无醇莫吉托”,满足更多人的口味。
最有意思的是,北非国家因为宗教信仰的关系,不能饮酒。当地人为了喝莫吉托,用大量茶叶加水,煮出高浓度咖啡因的茶汁,模仿酒精汹涌澎湃的“上头”感,再加上糖、薄荷叶,成为独具特色的民族饮料。为了从颜色上更好地模仿真正莫吉托,凸显薄荷的鲜绿,北非国家抛弃了广泛流行于西方的红茶,改用绿茶——摩洛哥、突尼斯等国,因此成为了对中国绿茶需求量最高、出口量最大的贸易国,而这种绿茶莫吉托,则被当地人誉为“国饮”。-END-500年前,在古巴甘蔗庄园里战战兢兢喝着发酵糖蜜水的黑奴们没想到,无心栽花之举,竟然经过历史的发酵,变成了风靡世界的饮料;甚至发祥于地球另一端的中国绿茶,也因此多了一种有趣的表达形式。在这个越来越近的地球上,没有一种食物是孤岛,也没有人能独善其身。莫吉托是古巴的,当然,更是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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