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男英雄恋爱,王者荣耀职业玩家最喜欢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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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莲之瞳扁鹊(以下简称瞳鹊)x庄周
【1】
瞳鹊清醒在无边的黑夜,下雨,衣服淋得冰凉湿透。
一转身瞧见身旁一同躺着的蓝衣少年,狼狈的模样与他相仿。
“啧,被弹出来了么?”想着自己姑且在这人梦境里躲了数月,瞳鹊最终还是皱着眉将这人背起,难掩的抱怨,“真是麻烦的家伙。”
雨湿路滑,瞳鹊在泥泞的山路
文|第一弹——幼猫奶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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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莲之瞳扁鹊(以下简称瞳鹊)x庄周
【1】
瞳鹊清醒在无边的黑夜,下雨,衣服淋得冰凉湿透。
一转身瞧见身旁一同躺着的蓝衣少年,狼狈的模样与他相仿。
“啧,被弹出来了么?”想着自己姑且在这人梦境里躲了数月,瞳鹊最终还是皱着眉将这人背起,难掩的抱怨,“真是麻烦的家伙。”
雨湿路滑,瞳鹊在泥泞的山路上勉强地走着,留下深一脚浅一脚的印子。
很快的,这些痕迹被雨水冲刷,被天地吞没了。
再不见一点遗留。
行至一处勉强可供落脚的破庙,瞳鹊将背上人丢了下来,打算休息一宿自行离去。
不让他继续淋雨,够给面子了。
嘴角浮起自嘲又冰冷的一笑,瞳鹊这么想着,反正自己也不过是个被丢弃的实验品罢了。
不过,与其说他是扁鹊的实验品,不如说,他就是扁鹊——
仅仅只是被扁鹊遗弃的,以负面情绪与那些用剩的残躯断臂缝合成的“人”罢了。
也许是出于不想见到的心情,扁鹊把他留在了梦境,却忘了,那梦境原属于庄周。
庄周醒了,瞳鹊被赶了出来。
【2】
听过路人言谈,才知自己现下身在长安城外。
“别走。”正欲离开,衣袖遭人紧扯,力道大的出奇,回过头却瞧见庄周清澈的碧色瞳孔,一派清醒,“好歹你也赖在我梦里那么久,连点房租都不交怎么成?”
看似文弱的少年浅浅笑起来,语调是有些俏皮的轻松,加之理所当然的表情,摊手。
“哼,若非你的梦境困住了我,”相比之下,瞳鹊周遭简直和现在是两个季节,阴冷得不似人间,“你以为我很想留?”
但庄周才不管,摊着手一脸认真神色,把眼睛睁得老大凝视他——瞳鹊不悦地挑眉,啧了一声眯眼盯回来。
最终的最终,这场无声的战争由其中一方的无声睡着而终结。
瞳鹊看着与开始一模一样的场景,以及睡死了也攥着不放自己衣摆的庄周,嘲讽地一笑。
以为这样就可以赖上他了吗?
伸手就要把那衣摆扯回来。
奇怪,按理说睡着的人力道不该如此之大,可庄周,就是这样死死攥着不肯放。
像是什么羁绊一样,挣不开,又扯不断。
然后四周风起,沉睡的少年周遭闪烁光点,变幻蝴蝶,最终凝聚出一个巨大的实体——
那是仅存于幻想的,古老的传说之物。
庄周可以化梦境为现实,扁鹊最初正是借助这一点躲入他的梦境的。
可惜,唯有沉睡,这力量才得以运用,
于是,也唯有沉睡,才得以唤醒他唯一能凝聚成实体作坐骑的生物——鲲。
【3】
庄周本来就没有多少银子。
风餐露宿的,勉强到了长安城。
瞳鹊其实拉不下脸来找扁鹊,所以他没有提。
但,他低估了长安的入城门限,与长安消息的灵通程度,更低估了扁鹊在长安人民心中的印象之深。
于是,他一踏入长安的地皮,很快被人认出与扁鹊容貌相仿,紧接着就被热情了围观群众“请”到了药铺。
被迫一起被簇拥到药铺的庄周依旧在鲲上睡死。
扁鹊显然并不是很乐意看到瞳鹊这么一号家伙在——
即使瞳鹊有着银白的发,加之两人都带着围巾,充其量也不过是“形象有点像”罢了。
关起大门,扁鹊把两人带入内堂,身旁李白看似懒洋洋醉醺醺地喝着葫芦里的酒,实则机警地盯着任何动静,手一直没有离开过剑柄。
“所以,你终究还是出来了嘛。”扁鹊笑觑,不咸不淡的语气。
瞳鹊冷哼,没有作答。
果然扁鹊丢弃了他这个“负面情绪”之后,渐渐变得心慈手软,毫不厌世了。
甚至,瞳鹊撇嘴,但又因为生存原因不得不接受的,扁鹊顺手给的银子。
这算是补偿费?
瞳鹊有些不屑,但是看着一旁安然睡得正香的庄周,还是伸手接过。
他可以不存在,可是这家伙……
怎么说,他还欠着他房租不是么?
一直以来不屑于所有人甚至包括自己性命的瞳鹊,觉得自己头一回那么重视过这样一条性命。
庄周的性命。
【4】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团战战场,就是那么一个每日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去处。
众人指点之下,两人最终还是走到了战场前,时间已是夕阳西垂。
但是,当得知战场规则解说的时候,两人沉默了。
“如果我在战场中死去,”庄周的声音闷闷的,带着几分沮丧几分苍凉,冻结了即将落幕的日光,“梦境也许会完全塌陷。”
他死了还能复活,可是他的世界呢?
魑魅魍魉,宙宇洪荒,神祇魔怪……尽数湮灭。
一梦十年。
瞳鹊其实很清楚地知道庄周不愿看见,自己所创造的一切就这样消失殆尽。
而他,失败的残次品,也许终其一生,做了那么一件对的事,也就够了。
所以他突然就下了狠心。
“如果真有那一天,”瞳鹊终于在晦朔光明里回过头,倾落下几分狂妄又无限倔强的苍白笑靥,如破灭一地的水晶碎片狰狞的冰冷光线,破军之时已然决心一去无回的狂舞血镰,模糊了分明可以惊世的容颜,他浅浅开口:
“纵洪水滔天,诸神决裂,我亦愿为你手中之刃,凡我所在,盛世万千。”
语气苍凉又淡漠,他的瞳孔却是一片刺眼蜇人的明亮猩红,妖冶又无可阻挡的疯狂。
纵千万人吾往矣。
去往,那已然葬送塌陷的世界。
庄周抬起纤长睫羽颤动的眼帘,瞧见那个平日里话不多的青年,于这一刻极度决绝,愿只身踏入无尽的黑夜,就此毁灭。
明知道,那是万劫不复。
眼前场景太过相似,一直刻意遗忘这段往事的庄周,腾地在那一瞬间想起来了。
一如那一日,即将离开的扁鹊笑他逃避现世:“如有一天,梦境塌陷当如何?”
他答:“那我便身为刀剑,守此一方世界。”
他是自愿留下的。
他竟是自愿留下的。
他怎么可能,又怎么可以是自愿留下的?!
如此……庄周默念,他究竟欠了面前人多少,又该如何还清?
如此,这梦如何还能有塌陷的一天?
这个论题注定无解。
沙鸣呜咽,于长风万里的夕阳如血,一个曾奢望曾绝望曾偏执于虚妄的青年,就此自梦境踏入人间,为需要他的人作刀剑,不朽了时间。
【5】
不过大概,真的是他们想多了。
战场的保护措施其实比想象中周到,当然也许只是侥幸——
总而言之,庄周阵亡复活之后,并没有失去他多年的经营创造。
扁鹊对外声称瞳鹊是他的兄长,借着这层关系,瞳鹊和庄周也算是受了不少礼遇。譬如店铺老板给他们特别优惠,走在路上还有人热情招呼之类。
尽管,瞳鹊并不习惯就是了。
他本以为他既不屑于世界,那么世界必以不屑回报。
现下这层关系彻底打乱,曾经那么一视同仁的冷漠与淡然,如今却已然身陷其中无法再回到原点。
何况他身边,还有一个庄周。
庄周还是每日一副昏昏沉沉的模样,半梦半醒地骑着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两百的巨大坐骑,一旁的瞳鹊对此选择绕开、不想让人知道他们是一起的……
非常可惜,似乎这诡计被鲲识破抑或是因为庄周对瞳鹊的依赖,鲲一直跟着他走,甚至愿意走走停停等着他先动。
于是很快不需要掩饰了——全长安城都知道,他们是一起的!
哦,去他的消息灵通的长安城!
瞳鹊看着每日银子挣得不比他少的庄周,觉得自己一定是入了邪才答应让这家伙跟在自己身边。
这是个大麻烦。瞳鹊清楚的知道。
虽然他不吵不闹。心里,却不甘地冒出一道声音反驳。
但,总还是麻烦的,不是吗?很快,那声音弱下去,驳回。
可……看着庄周睡得一脸安然恬静,毫无防备的模样,他突然想到,自己帮了这家伙那么多,不讨点利息是不是太亏了?
拍板定案。
瞳鹊留下了,不自知即便他真的要走,也早已被扯住衣摆不让离开。
越陷越深。
“不要走。”微弱的,柔软的梦呓。
可是这些,瞳鹊都听不到了,连日的疲惫让他一放松之下就进入了梦乡。
只有无意识的轻哼,像是,作了什么永久的、坚定的回应。
就像他先前,下了狠心要守护这个人的梦境一样。
他要守护这个人。
一直一直,到他倒下为止。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
但只要那个人还在,他就不允许自己倒下!绝不。
——————————————
诸葛亮x刘备
【1】
当刘备第一次偶然经过诸葛亮的草庐的时候,后者正端坐着、半敛着眼帘掐指一算。
然后,手提一连串新编织草鞋的刘备,目光呆滞地看着谪仙一般的诸葛亮腾地瞠目,眼中精光闪过,以一种难以言明的神色冷厉地扫了他一眼。
气氛,忽然就变得诡异的沉默。
时间仿佛静止。
“……要草鞋吗?”良久,找到搪塞话题的刘备呆呆地把草鞋高举过头顶,上下挥舞以示结实牢固,然后不忘职业性的大肆宣传一番,“刘氏草鞋,经久耐用,绿色环保无污染。这位公子,要来一双吗!”
再免费送上职业微笑、哦不职业傻笑一个。
比脑袋大上好一圈的斗笠上,一只明黄鸟儿叽叽喳喳地应和着,蹦蹦跳跳的好像很开心傻缺的样子——真是宠如其人。
收回目光,强忍内心崩溃的诸葛亮纹丝不动,一挥羽扇保持着表面的优雅,然后不由自主地开始怀疑自己算出的结果。
就这家伙,真的会成为称霸一方的王?
莫不是自己刚刚,算错了吧。
再然后,傻乎乎盯着诸葛亮面容的刘备,很快就被解手归来的小厮赶了出去。连带头上的鸟儿,都被小厮巨大的笤帚赶得叽啾乱飞。可惜,估计是由于常年和智商下线的主人呆得久了,也沦为唯二的帚下受害者之一。
一切,不过一盏茶时间而已。
“小的没有及时拦截,请先生责罚。”屋里,小厮噗通一个跪地,就开始自行请罪。
“无妨。”顺手拿起羽扇,心不在焉地扇了两下,诸葛亮伸出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举着棋子在盘上残局轻敲。
“对了先生,草庐的屋顶真的不需要小的请人来修吗?”忽的想起什么,小厮没有退下便上前来询问道。
“不必。”诸葛亮没有回头,语调是一如既往的清冷淡漠,“明日雨未落下之时,会有人悄悄替我们修好。”
悲哀的是,纵诸葛亮这般事事了然,也未曾想到了第二日,就后悔了。
【2】
诸葛亮觉得,自己贪图那一点银子没有请人来修屋顶真是太失策了。
因为,任何一个修房顶的,都绝不会把房顶修成现在这幅惨不忍睹的模样——
那个草庐顶的漏洞之上,被人粗陋又残暴地垫了几层草垫,再在这上面,横横竖竖紧紧排列着,草鞋鞋面?!!!
而且那个“悄悄”,绝对是指刘备他自以为的“悄悄”。
因为指中棋子被惊落三回的诸葛亮,还从没听过谁爬屋顶爬得那么费劲,那么心酸(重物落地声×N),那么不知收敛声响的。
因为声响过大,手失分寸而“啪裂”一声折断自己一只羊毫毛笔的诸葛亮咬牙,终于忍不住夺门而出。
见有人闻声而出,刘备这下子反应倒快,从硬挤不下的窟窿里抽了两双草鞋就“咚”一声坠地,奔到路边大声叫卖起来:“刘氏草鞋啊,草鞋!”
可怜那明黄鸟儿,飞这飞那的,撞了好几下之后才晃晃悠悠重新停落在刘备的斗笠上,晕乎乎地振翅抖着乱七八糟的羽毛。
门彻底推开。
诸葛亮半眯起眼,觉得自己完全失去吐槽的功能了。
且不说屋顶被修成那副德行,单那卖草鞋的朝天空斜过眼神,嘴里哼着小调,在他家正门口装作卖鞋,已经蠢到没谁了。
拜托,这里可是方圆几里荒无人烟的半山坡!
哪个不长眼的商人会跑到这种“没见得赚,铁定亏惨”的鬼地方来卖东西的啦!
答案是,刘备会。
心中怒火不言而喻的诸葛亮很快挫败了,在刘备一连几天打卡签到一般出现在草庐周围之时。
他有时拎着草鞋装作叫卖,有时鬼鬼祟祟溜到窗口往里张望,更甚时摸着头顶明黄可爱的鸟儿张开就胡言道:“我就是出来和宠物散步培养感情的,有问题啊!”
简直难缠。
诸葛亮觉得自己的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几乎要被这不停出没的家伙惹得烦躁暴怒。
即便,即便那家伙后来成了一周来一次,每次都会送上些小东西。
有时是山上的花,很显然是上山时顺手采的,用编草鞋的藤精致地扎成一束。
小厮嫌弃: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x,纯粹某只脑内恶趣味的第一反应)
我又不是什么女子。
看着花瓶里以水照料了两天有点发蔫的花,诸葛亮皱眉。
有时是市集上的一包糖果或者糕点,用草编织的分格小框子装了放在门外。
我有说过自己喜甜食吗?
诸葛亮皱眉,慢条斯理地伸手拈起一些,居然也不觉得甜得发腻。
有时候是特意采了割手的硬草编织成的新款坚固的鞋,上面还残留着些浅浅的血印子,被洗得发淡了。
诸葛亮垂着手腕提起长摆的一角,惊讶地发现自己的鞋有些微微磨破。
割人的草边小心翼翼地全部被绕进了花纹里,那家伙倒懂得用他的老本行。
不过很快,事情很快迎来了转机。
【3】
魏军很快进攻推进到了这里,他们的带头人曹操却没有失礼,甚至亲自前来拜访。
刘备这才知道这看起来就很仙的家伙名叫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这些都不是他记住的重点,反正在他看来,果然是活神仙就对了。
至于另外一位在场人士,刘备不屑地冷哼,昔日误以为兄弟让他听了天书的秘密,现在他攻破自家国土,好一个“宁教我负天下人”。
或许是碍于刘备在场,曹操走得很匆忙。
前脚踏过门槛的时候,曹操回过头,定定地看着诸葛亮,“先生果真不愿随孟德称王?”
“草庐住惯了,受不起华屋。”后者羽扇一摇,半真半假地回应。依旧还是老僧入定般的安然与淡漠,但眉眼间的冷意,很快将他与众人乃至是这个世界,划出一道不可逾越的沟渠。
刘备忽然觉得很心慌。
因为他觉得,自己与他现在所凝视的那个人的距离,似乎已然不是他所见的几尺。那是跨越整个宙宇洪荒都不得遇见的、一世的距离。
“那曹某就不打扰先生了,”后脚跨过门槛,正在刘备以为他已经走远的时候,又传来一句,“先生需记得今日所言。”
“这是自然。”诸葛亮似笑非笑地轻声回答,眼神还是没有离开手中书卷,也不管那人是否能够听到,便自顾自静静地看起书来。
良久,不忍打扰的刘备即将睡着的时候。
“今日不宜出门。”清冷的声音,像是雪山上的松月,清泉流淌于岩间倾泻,不知是对谁所言。
也许,自言自语也说不准?
刘备在心里给诸葛亮打上“算命先生”的字样——否则那曹孟德如何喊他作“先生”?
刘备有些失神,抬脚欲走,却被一柄羽扇拦了去路。
“不宜出门。”声音重复,只是这回加上了些警戒意味的凛冽寒意,冻得刘备一抖,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你愣着做什么,先生让你不要出门,你且自找个地方坐着便是。”小厮上前来,有些恼怒道,“也不看看先生何等人物,居然为你这样一个卑微的草民卜卦算计。”
其实刘备的前程,诸葛亮也很好奇。
先是几乎看不清,只有零星闪烁的奢华片段。
后是现在,他所看到的出门被曹操的兵马埋伏解决。诸葛亮不由暗自庆幸,自己无聊为他卜上了这一卦。
只是,强行提点他躲过这一劫,想来自己的修行怕是不成了。
罢了,余光瞄到已然在椅子上无聊到沉沉睡去的刘备,诸葛亮轻叹。
明黄的鸟儿自窗外飞入,叼了支花朵丢在诸葛亮桌上便也停落到自己主人斗笠上,低低叽啾了几声,将头埋入翅膀一齐睡去了。
良久,诸葛亮起身,将桌上胡乱丢着已然有些发蔫的花插入刘备今早送来的那一束中间。
花瓶里,新送来的花开得正香。
清新的,饱含山间光明雨露的味道。
【4】
“小亮亮我又来了!”刘备还是坚持着每周至少到场一次。
不过,诸葛亮不悦地眯起狭长的眼,这到底是什么鬼称呼!真不该让他知道自己名字的,失策,实在是失策。
天地君亲师,世上唯有这五种,能肆意直呼其名。
而刘备……
单从两者的智商差距来看,他一种都不属于,即便他喊的也许应该叫“绰号”抑或“昵称”。
罢了,今日还有要紧事。
“今日,是你命定邂逅之日。”他对着刘备,一字一句说道。
本清冷无双的语调里,极其细微如发丝地参入了一丝怨怼,说话的人自己都未曾觉察。
“你一定算错了。”刘备意外的很固执,语气有些急,但声音还是沉沉的好听,“我的命定邂逅之日,早在偶然撞进这里那一日便到过了。”
叽啾叽啾,斗笠上的小鸟因为刘备猛的起身猝不及防被晃了一下,立刻飞起来抱怨。
诸葛亮却只是似笑非笑地拂了拂袖,悠悠然起身欲走,只留下依旧淡漠的这么一句,“我可不是什么算命先生。”
真是太个性了。
刘备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离开草庐的,只失魂落魄走着,脑子里全是诸葛亮刚刚那一句话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语调。
再如何妄图靠近,也无法触及的,也许只能属于仙人的虚幻缥缈。
他有些丧气,朝着大路和人群有气无力地一步步挪去。
机缘巧遇,刘备获赠了一个哇哇大哭还引祸上身的婴儿,以及襁褓里顺带的匣子。
意外地,他以祖传的钥匙打开了匣子,还与刚刚还追杀他的两人结义成了兄弟。
这些,被有心人瞧见,记在了本子上,流传百世(英雄资料故事)。
可是史料未曾记,或许也不会有人知道,在饮下结义酒的瞬间,刘备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这酒真好,他好想装了给小亮亮送去。
【5】
“这是你的孩子?”清冷的嗓音里透着几乎压抑不住的怒火。
“是我儿子,”哄着婴儿的刘备闷声答道,然后看着面前人瞬间扭曲又强忍住没有发作的脸继续,“但不是我的孩子。”
聪慧如诸葛亮自然一点就通。
暗叹自己聪明一世,竟在这等小事上糊涂想多,诸葛亮眉头一皱,以平日没有的速度摇晃羽扇。
他其实什么都清楚,包括自己现下在做什么。
太聪明的人,就是这点不好。明明眼见是个深坑,还要看着自己无可阻止的一步步往里跳。
而这一次他根本拦不住。
一束束的花朵也好,一包包的糖果也好,他其实一直都无力抵抗。
想起自己答应曹孟德那个野心家的话语,诸葛亮一阵无奈,但是他是个聪明人,很快为自己开脱:只是记住罢了,他可未曾答应要实践到底的。
于是,传说中的卧龙先生出山,成了无名卖草鞋的刘备手下,攻无不克的军师。
羽扇轻摇,诸葛亮平生头一回露出如此明显的宛若狐狸一般的诡诈笑容:“既然有了儿子,为了他的将来考虑,你不宜娶妻。”
可刘备一门心思全被他的小亮亮难得露出的笑容而蛊惑了,只懂得痴痴盯着看。
然后他点头,称是。
——————————————
兰陵王x花木兰
配图来自@prankster昂一 ,已授权w
【1】
兰陵王其实是个货真价实的蓝零亡。
那一天,没有蓝buff又耗尽蓝条的兰陵王用最后一个技能隐了身,随即就往草丛里钻了试图直接回城。
谁知道草丛里还有个人惊他一跳,还好他现在隐身谁也找不到。
思及此不由松了口气,凑上前仔细看了几眼。
是个女人?
真怪,真是奇怪的女人。
他是在战场上见过不少女人,可那要么是娇滴滴以精神力取胜且需要人保护的法师,要么是伺机而动毒蛇一样专躲草丛靠速度取胜的刺客射手,从未见过,这样背着长剑利落身姿,周遭全是激扬豪气的……女人。
“想活命吗?” 那女人忽的开口,坦荡又洒脱的赤诚语调,“请跟着我!”
她的话有着让人莫名信服的能力,纵兰陵王一代君王,也不由自主跟了上去,哪怕只是为了等她转身将她的样貌瞧仔细。
突然又来一人,女人很爽朗地打了声招呼,这才方知喊的不是自己——也对,他隐身了又怎会被发现?
不过,这一转头招呼,便让兰陵王看清了女子的容貌,呵,原来还算是个旧识。
叛徒、叛徒——那个以一己之力阻拦他引来的十几万蛮族大军,那个让成年的他首次尝到失败滋味,差点害他殒命长城的……叛徒。
花木兰。
那一年城墙上风沙呜咽鸣泣,刮过脸的寒意刺痛,还有交锋刀刃明晃晃的银白光线,这些年无数次梦回那天月下,血海枯骨成荒,那个利落身影却硬生生划破了,他所唤来的大军。
英勇又无畏,凌厉又利落。
曾看不起那样华丽的招式,以为自己的不动声色才最是犀利,却不知那人绝美花样之下毫不逊色的走位和攻击,那日交手他至今难忘。
嘿,远远地,兰陵王没有神情,只以目光代礼,又见面了。
“永不放弃!”嘹亮嗓音响起,鼓舞军心的演讲一样。
明明,是女子吧,却比大多数男人还要豪迈。
他是听过大唐女子豪爽的传闻,但那些女道士不过是不介意抛头露面出席文人聚会罢了。
不及。
他看着眼前女子,不及啊,那些人的豪迈,不及花木兰万分之一。
这是经历了什么事,才将一个女子彻头彻尾硬生生变成现在这幅模样?
从泉水重新出现在战场的兰陵王远眺着那方的人影,一步步凑近。
她究竟遭受了多少冰冷以待,焚心蚀骨。女子入军,又会有多少冷嘲热讽,白眼相加……究竟是怎样的环境,才能育出这样的奇女子——花木兰。
这么想着,她已然挥着长剑而来,势不可挡地抓住机会冲了过来,看得兰陵王心下一凛。
来了!
挥舞锐利影刃,兰陵王躲避的走位技巧丝毫不输对方,捉住对方右手挥剑的空荡一匕朝右肋骨攻击,被闪避了——但刮破了对方的衣服。
“你这家伙……”花木兰不怒反笑,是找到对手的满足,爽朗如一日风起,摇曳划过一片树林。
这是,把他忘了吗?
突然,就不想再提那些过往。
那总出现在梦境里的,一次次让他不得安宁的,那一年,月光下的身影。
连带那些血色恩怨,都不想再让这人想起。
【2】
花木兰再次见到那个功夫一流的家伙,是在战场的同一队。
“认识一下,我是花木兰。”丝毫不怯场的语调,女子清爽却骄傲的语调。
可兰陵王只侧过眼,语气不深不浅:“认真点,注意配合。”
“倨傲是我的性格。”
曾经,那长城上的黑衣陌生人这么说。
于是她也便认真应战了,在月光之下,长城之前,数万蛮族军士之间。
起剑舞,闪过无数兵器交加,轻巧又华丽地与那人博弈——
“姐来展示下高端操作。”她是这么想的,也这么做了……于千千万万惊诧不已的蛮族大军面前,与那倨傲的神秘人进行着谁也无法插手的高级对决。
同为物理攻击,太过相似的开场让两人都愣了。
那人速度太快,长得什么模样,她已然不记得,只有那一双眼睛,明亮、警戒又傲气的眼睛,到现在都还清晰分明着。
奇怪,怎么会突然,想起这段回忆?
不是下定了决心,不要再想起这种糟心的事了吗?
花木兰为此迷惑不解。
不过,粗神经的她想不通也就不想了,只一脸骄傲回话道:“姐可是传说!绝不会犯什么低级错误的。”
说着,花木兰一个漂亮的前翻冲上前去,三两步抵达前线。
侧过头,才发现那家伙居然和自己速度差不多,真不愧是以速度著称的刺客——剑士花木兰咋舌,有些羡慕地看着对方奔跑的速度和她冲刺速度持平。
眸子……很漂亮啊。
不是中原人惯有的乌黑,而是琥珀甚至有些偏金色,认真注视的时候,甚至有一闪而过的蓝光——奇怪,是她眼花吗?
异族啊,花木兰又有些走神,想到当年城墙上的幽灵,那也是个异族呢。
若非他们必须站立于对立面,她应该会很欣赏那家伙的能力……
咦?
那家伙,恰也是个幽灵般的刺客。
刺客,在黑夜里隐去容貌神情,伺机而动。黑衣紫发,孑然一身锋芒于漫天黄沙,无人可挡。
不好!敌人冲了上来,花木兰失了先机。幸好她反应极快,身体比意识先一步反击回去,随即意识跟上走位躲避,同时捉了要害就递出长剑,还时不时作假动作掩饰意图,虽然有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意味,但最终还是将对方击败了。
“一起走吧。”突然,草丛窜出那个异族人,幽灵一样,连身为队友的自己也没有觉察,于是粗神经的花木兰自然也忽略了,兰陵王眸中一瞬的复杂,最终又归于寂静的决绝。
“好嘞,走着!”花木兰非常爽快,这也是她在军中吃得开的一大原因,“跟着姐!”
磨合几回,两人如同开刃的刀剑一般,锐不可当。
花木兰开道打乱敌方阵脚随即跃回,兰陵王趁机上前大肆输出,技能没了就赶紧退下一旁专捉残血。
两人的速度非常快,意识又很好,于是仅凭两人团灭亦从痴人说梦变成了现实——
再没有一对速度流比得上他们,再没有一对输出者能相与媲美。剑花落处,匕首寒光,风过留人,风起成神。
那是何等的默契与相似,何等的骄傲与荣耀——
他们将传奇书写在战场,可大风吹彻,时间流放。
无法改写的,他们的关系,点破了就是万水千山星河不复。
就这样不肯点明,僵持下去吗?
可年幼时眼睁睁瞧见的血火滔天,故国沦丧,难道就这样忘却吗?
糟糕,这么一想才发现他已然,淡的几乎要忘记了恨了。
可,父汗死前曾让自己忘记这些,好好活下去的。
纷乱,一时间思绪汹涌而上,兰陵王有些无措。
不知如何是好。
这种纠结,并不是女子的专利,实际上兰陵王现在就面临着这样的无奈。
【3】
“哎,我还没有问你呢。”下了战场,心情大好的花木兰“好哥们”似得用手臂搭上眼见就欲速速离去的兰陵王,“你究竟何方神圣啊?”
他该顺口编个假身份骗她的。
混入军营,扰乱大唐……这是他的目标不是吗?
可,望向那双满是信任的眼,兰陵王发现,自己无法对这个人说谎。
终于,瞒不住了吗?
决心将这次配合作不走心的小插曲,从此各归各路的兰陵王拍开那‘哥俩好’的手臂,退开一步缓缓吐字道:“兰陵王。”
“啊。”出乎意料,花木兰没有瞬间如临大敌,甚至感受不到一丝肃杀,她只是浅浅笑着将落到面颊上的头发撩到耳后,开口道,“原来是你。”
想象中的冷眼相加,难得融洽的气氛破裂,还有挥剑相向……
都没有。
花木兰只是爽朗笑道:“就说怎么凭空多了一个高手,果然是你啊,幽灵。”甚至还要侧过头温暖开口:“好久不见。”
这如果不是神经粗大到一定程度,就是傻。
兰陵王还是很惊愕。
她不知道他的名,素来惯称幽灵。
时隔多年,这个称呼再一次被人喊出口的时候,居然再没有了咬牙切齿的恨意。
“你,不杀我?”这话听起来非常像是找虐,但是兰陵王显然已经陷入迷茫智商归零状态了。
“战争结束了,”事实证明,花木兰并不傻,她甚至有着瞬间联系起前因后果的能力,“我也未曾听闻近来长安城有不安定事件——你是安分的,这些年,够你放下了吧?”
“……”兰陵王很想说他还记得年幼的一切,但那个转折词兜兜转转,又从喉咙口滑下去,一直沉到肚子里再也说不出来。
堵不如疏。
只以为是对方宽宏大量饶恕自己的兰陵王哪里知道,素来用兵奇诡的花木兰对这类能力高超的人才,一向是是不计前嫌能忽悠一个算一个的。
而她,有信心收服了对方就不让对方再起异心。
何况,花木兰一甩长发,让自己的面容在光下更加真诚柔和,这幽灵是她见过,头一个可以和她打成平手的家伙……不乘机拐来当小弟,哪里去找无聊时干架的对手?
思及此,她的笑容变得温暖更温暖。
于是,思路单纯的异域人兰陵王立马上当,顿觉愧疚,自己竟记恨了这么久。真是不若一介女流放得下。
“请,跟着我!”连“姐”都不用了,这一回,花木兰可谓是拐人至上不惜形象血本,利落匀称的身姿一闪,英姿绝世。
其实很早之前就想过。
他倨傲,没有敌手,可是月光之下的过招却让他食髓知味,不禁想象如果可以联手,将如何了不得。
他其实该知足的,因为阴差阳错,还是合作了一次了不是吗?
可是他贪心了。
如果,丢掉虚妄多年的仇恨,就可以抓住眼前这个人的话……
有何不可呢?
于是,在这样一个夕阳残血的黄昏,各怀心思的两个人,交握双手,一举自宿敌变为同盟——
“等一下,”花木兰却突然开口,眼神凌厉,“你有长安户口吗?”
“……”他能说他速度快,来去自如不需要吗?
“没有的话……”花木兰说着说着轻了下去,扬起恶作剧得逞般的得意笑容——
“狄大人,这里有个黑户!”
嗯,未来的日子,应该会很有趣。
这是兰陵王在拉着祸害他的罪魁祸首就跑的时候,好气又好笑得想到的。
几年之前如此,几年之后,亦然。
不同的是,几年前是找到对手大干一场的有趣,几年之后嘛……
你们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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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玩王者荣耀的人谈恋爱,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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