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拒付原因不外乎这9个希望你永远不要碰到
(一)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
【解释】例如,持票人刚好在承兑行处有逾期未还的贷款,那么这时候持票人请求付款,承兑行就可以拒绝付款。
银行承兑拒付原因,不外乎这9个,希望你永远不要碰到
(二)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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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拒付原因,不外乎这9个,希望你永远不要碰到,承兑汇票持票人到期提示付款或逾期提示付款,经办行原则上不得无理拒付。但在存在某些法定的情形时,经办行有权利拒绝付款。可以拒绝付款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
【解释】例如,持票人刚好在承兑行处有逾期未还的贷款,那么这时候持票人请求付款,承兑行就可以拒绝付款。
银行承兑拒付原因,不外乎这9个,希望你永远不要碰到
(二)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解释】持票人如果是诈骗得到承兑汇票、或者是偷盗得到、或者是暴力威胁得到票据,那么持票人依法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既然不享有票据权利,当然不能受领票款,故经办行可以拒绝。
(三)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
【解释】虽然自己没有欺诈、偷盗、胁迫,可是取得承兑汇票时,明知道该汇票在流转过程中,存在欺诈、偷盗、胁迫的情形,也不享有票据权利。
(四)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
【解释】A银行是承兑行,B公司持有承兑汇票,可是B公司欠A银行贷款未还,如果B公司要求A银行付款,A银行有权拒绝付款。为了获得票款,B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可是C公司明确的知道B公司欠A银行款项的事实。这时候,就算C公司取得了票据,A银行依然可以拒绝向C公司付款。
(五)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解释】主要指的是,承兑汇票的记载事项违反了票据法的规定,要么是必要记载事项没有记载,如没有记载票据金额;要么是记载的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如记载的金额大写和小写不一致;总之这里的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说的是票据无效,无效的票据就是废纸一张,当然不能行使票据权利,经办行也当然有权利拒绝付款。
银行承兑拒付原因,不外乎这9个,希望你永远不要碰到
(六)超过提示付款期未说明合理理由;
【解释】承兑汇票一般的付款提示期限为从到期日开始10日,如果超过了十日,那么就属于超过提示付款期。超期了,就需要持票人向银行出具说明,说明超期的理由以及表明原因承担因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等。如果超期了,持票人不说明理由,银行可以拒绝付款。
(七)被法院冻结或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
【解释】被法院冻结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汇票涉及到经济纠纷,法院接受诉讼当事人的申请将票据冻结。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通常是因为有人就该汇票向法院申请了公示催告。
(八)票据未到期;
【解释】承兑汇票未到期,则承兑人没有付款的义务,当然可以拒绝。
(九)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
【解释】商业承兑汇票的实际付款人(即承兑人)是公司、企业,而并不是银行,银行只是代为办理付款事项,如果承兑人的账户上没有钱,那么银行是没有义务代为垫付款项的。故而银行会拒绝付款。
银行承兑拒付原因,不外乎这9个,希望你永远不要碰到
虽然上述理由,经办行都可以拒绝付款,但是作为持票人并不是因此就会丧失要求付款的途径。持票人可以选择再次转让、出具说明、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选择救济途径前,务必要慎重选择,谨慎实施,切勿因为自己错误的做法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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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被银行拒付有哪些法定理由
银行承兑汇票被拒付理由主要是1、背书不连续,2、票面记载事项不齐全,3、票面有涂改,4、汇票不真实。仅供参考。“银行承兑汇票不能承兑”的常见原因???
1、背书不连续。背书不连续是银行承兑汇票最常见的错误。目前共有2种不连续的方式。
(1)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背书的前手和后手的签章没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例如:A转让给B,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D的印鉴,B与D明显不是一个单位。
(2)背书名称与印鉴有部分不符。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的签章缺字或多字或印鉴不清。例如,A转让给XX有限公司,而印鉴部分却是XX股份有限公司,印鉴多“股份”二字。或者A转让给B,B的印鉴盖的不清,致使无法辨认。这样,连续性无法辨认,影响了解付。
(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2、委托收款错误。
(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
(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农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工行的结算章。
(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3、背书转让给个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以上条款从法律上规定了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转让给个人。
4、背书重复。
复背书即同一公司连续两次在票据上背书。
按照背书连续的认定规则:背书记载形式上是否有效、背书记载的顺序是否具有连续性、连续的背书人是否具有同一性等三个方面来判断,本瑕疵示例中重复背书人所做的背书完全符合以上三个判断条件。
可以认定这两张重复背书的票据是连续的,因此,重复背书并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在法律上是不影响持票人正常取得票据权利的。
扩展资料:
提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中特有的一种票据行为。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接到出票人或持票人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出票人或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记载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付款人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付款人拒绝承兑的,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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