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对孔乙己评价「鲁迅别以为读过大学就可以嘲笑孔乙己」
1894年,绍兴。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来到“咸亨酒店”柜台,低声对服务员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花白的胡子也乱蓬蓬的,唯一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穿着读书人的长衫。
中年人的名字,叫孔乙己。
众所周知,酒店就是小社会。三教九流的人都喜欢来喝两口,没事就拉拉家常吹吹牛,反正不用交税。
但是,所有人都以欺负孔乙己为乐。
穿短袖的劳动人民喜欢嘲笑孔乙己。因为孔乙己读过书,但现在却混的如此潦倒,让他们的自尊心得到
一、
1894年,绍兴。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来到“咸亨酒店”柜台,低声对服务员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花白的胡子也乱蓬蓬的,唯一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他穿着读书人的长衫。
中年人的名字,叫孔乙己。
众所周知,酒店就是小社会。三教九流的人都喜欢来喝两口,没事就拉拉家常吹吹牛,反正不用交税。
但是,所有人都以欺负孔乙己为乐。
穿短袖的劳动人民喜欢嘲笑孔乙己。因为孔乙己读过书,但现在却混的如此潦倒,让他们的自尊心得到极大满足:
“呵呵,读书有什么用,还不如我呢!”
穿长衫的精英看不起孔乙己。也许他们曾经在一个学校读书,但精英们的成绩显然不错,如今都功成名就。
孔乙己的落魄,满足了精英们阶层跃升的虚荣。
就连小孩也看不起孔乙己。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读书多年却一事无成,是一个经典的反面教材,谁会与他为伍呢?
“哼,长大后我比你强100倍,你算老几?”
可是当小孩们长大后才发现:路灯下,那个寒酸的影子,不就是当年的孔乙己吗?
二、
在学生时代,孔乙己非常努力的读书。
每天公鸡还没打鸣,他就背着小书包去学堂。一边踢着小石子,一边握紧双拳给自己打气:“努力、奋斗。”
太阳落山后,孔乙己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随便吃几口饭,他又走进书房温习当天的课程。
他每天都能见到凌晨四点的绍兴。
努力读书,让孔乙己的小学功底很不错。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他都能得到老师的表扬:“还有进步空间,继续努力哦。”
茴香豆的茴字有4种写法,他都懂。
虽然努力、勤奋,但受制于天赋和智商,孔乙己的成绩始终保持在中等偏上一点,不拖后腿,但也不算优秀。
这样的成绩,想在科举中横扫千军,显然不可能。
别说进士、举人了,他连秀才都没考上。相当于努力读书12年,大部分人却只能考普通二本,考上一本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至于清华、北大的博士,孔乙己做梦都想,但是实力不允许啊。
他拼尽全力也只能做一名中等生。三好学生不是他,优秀班干部不是他,就连负责收作业的课代表也当不上。
在班级里,他是一个大写的尴尬。
怀着“读书改变命运”的梦想,孔乙己泯然众人。
三、
怀揣着普通大学的毕业证,孔乙己走上职场。
在人才市场投了无数份简历后,终于有一家公司答应要他了。五险一金统统没有,午餐费、住房补助也没有,因为他的工作很普通:
抄书。
如果能好好工作,他会像朴实的劳动人民一样,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将来娶一个老婆,这辈子就算交代了。
商场打折的时候,去挑选合适的衣服;
收集到饭馆的优惠券,他们会去大吃一顿;
工作有变动,孩子就留给父母,成为留守儿童。
可孔乙己是读书人。
多年努力,却依旧和穿短袖的劳动人民过同样的生活,他实在不甘心。
我会背《滕王阁序》,他们懂吗?
我懂牛顿三大定律、勾股定理、氧气的成分,我还懂唐诗宋词、四大名著,怎么可以与劳动人民为伍?
怀着一股怨气,孔乙己对工作并不积极。
直到有一天,他抄的书中有一个错别字,被肥头大耳的部门主管叫到办公室,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他骂得狗血淋头。
什么面子、什么尊严、什么清高,都被主管的唾沫星子一层层扒掉,自视甚高的孔乙己就像在裸奔。
这时候的孔乙己,有两个选择:“隐忍和辞职。”
隐忍,就是磨掉棱角,与过去的自己告别。从此以后不再谈理想、不再追忆青春,只为五斗米折腰,慢慢变成油腻的中年人。
辞职,就是继续清高,不向社会低头。但没有收入,只能活在自己的梦中,成为别人口中的loser。
都不是想要的生活,但命运却让他必须做出选择。
大部分人会苟且偷生,沉重的生活压力,足以让他们放下一切情怀,甘心于一日三餐。
孔乙己选择了辞职。
在以后的日子里,他又换了几家公司,但处境丝毫没有改变,这时候他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哪里去罢了。”
当年学过的知识,有毛用?
当然,孔乙己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劳动挣钱。
在餐饮业发达的鲁镇,他完全可以送外卖,只要有读书时的勤劳努力,月入万元不是梦,比抄书赚钱多了。
可问题是,他拉的下脸面吗?
四、
饱经社会历练的孔乙己,自卑又自负。
读书时,看着别人手拉手的花前月下,自己却没有勇气对女神告白,每晚都在被窝里暗自神伤。
工作后,每天早早打卡签到,不敢早退不敢迟到。做着不愿意的工作,就算内心有千军万马,脸上也得装出岁月无波澜。
他活的中规中矩,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
在同学聚会、公司聚餐的喧嚣里,孔乙己举起酒杯想发表感慨,却发现没人理他,直到手举酸了,最终无奈把酒杯放下,埋头吃菜。
无钱莫入众,言轻休劝人。
孔乙己觉得:“好像所有人都比我过得好。”但他不知道的是,道貌岸然的同学、同事,无非是踩低捧高而已,自己的一肚子心酸又能跟谁说?
穿短袖的劳动人民,被丁举人欺负的像一条狗,但他们有何尝敢说三道四?恐怕也会被打断腿吧。
穿长衫的精英们,可以在咸亨酒店里指点见山,如果去隔壁的5星级酒店,分分钟变成哈巴狗。
这两种人需要寻找一种优越感。
而孔乙己,正是最合适的对象。
没工作、没钱、没前途,但是有点文化,正是拿来开涮的好目标。“孔乙己,怎么又去偷书啦?哈哈哈哈!”
一时间,店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他们的一腔抱负被岁月消磨,雄心壮志又无处发泄,最终都活成千篇一律的面具人,盘着手串拜着菩萨。
芸芸众生,大半都是孔乙己。
五、
历史滚滚向前,鲁镇的人们都是车轮下的蝼蚁。
丁举人、何家、掌柜、长衫人、短袖人、孩子,又有谁能保证永远胜利?在更大的圈层中,自己又何尝不是被嘲笑的孔乙己?
懂得天地之大,就应当知道“善良”二字。
如果你是丁举人,不妨积德行善。如果有一天破产败家,也就不至于让所有人都落井下石,起码会有人念以往的好。
如果你是掌柜,不妨客气一点。来者都是客,又何必刻薄的对待孔乙己?
如果你是长衫短袖人,嘲笑孔乙己的时候,不如想想自己,生而为人,我劝你善良。
如果你是孔乙己,请记得每月去还清欠账。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
孔乙己这本著作,作者鲁迅真的是在自我嘲讽吗?
很多人小时候都读过《孔乙己》,印象里的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不伦不类的四不像,是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是一个边缘化的人物,不合时宜,好似小丑一般。
然而,《孔乙己》的故事终究不是喜剧,而是一出悲剧。最悲剧的是,人人都是孔乙己,孔子和鲁迅何尝不是孔乙己?大千世界的你和我何尝不是孔乙己?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何为“孔乙己”?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
你以为描红纸上的上大人是谁?正是圣人孔子呀!孔丘,排行第二,出身于己某年,司“教化”之职,弟子三千,其中有七十二圣贤,所谓“八九子”。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孔子主张克己复礼,他周游列国,却发现霸道盛行,王道见弃,“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诚如《论语·公冶长》 所言:“道不行,乘桴浮于海!”
自嘲“惶惶然如丧家之犬”的孔子,此间滋味,与被世人嘲笑的孔乙己,如出一辙!鲁即山东,鲁迅笔下“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大概说的是主人公孔乙己的格局吧?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饭都吃不上了,却不能不喝酒,被打断了腿,已经不成样子,却依然选择“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盘着两腿,一步步拖着身子到鲁镇的酒店”,只为了喝一碗酒。
你笑他迂腐不堪,你笑他麻木不仁,你笑他穷困潦倒!却不知,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孔乙己喝的酒,太上头!
丁举人家里大概有整个书屋的书,恐怕不过是束之高阁,而这丁举人也只怕不过是个两脚书柜,偏偏是穷酸落魄的孔乙己为书着了魔,一句“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大有凿壁偷光的寓意!
“君子固穷”,孔乙己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的茴香豆,那句“多乎哉?不多也”说的可是茴香豆?说的是孔乙己呀!孔乙己兴高采烈地教孩子们茴字的三种写法,这样的场景,不禁让人回想起《为政》里的一句话!
《为政》 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鲁迅说:“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有人说,这是病句!鲁迅其实是自叹不如孔乙己!
作为第一视角的酒店伙计,“我”在掌柜眼里,是一个“样子太傻,侍候不了长衫主顾”的人,而面对短衣主顾,“羼水也很为难”,“我”又何尝不是一个孔乙己似的边缘人呢?
站着喝酒,是写孔乙己贫贱不能移!穿长衫,是孔乙己作为读书人的坚定选择,“唯一的人”恰是“上大人”三个字,鲁迅评价孔乙己道:“他身材很高大”。
重读经典,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莫笑人咬文嚼字、着疯入魔,哪有什么过度解读,只怕是“字字血泪”、“声声哀歌”!世人嗜酒我嗜睡,沉醉千年,只图它淡了得失!
孔乙己那么有爱心,为什么周围的人都要嘲笑他?
在鲁迅的众多作品中,孔乙己可谓是一个悲剧的人物;尽管在小说中的孔乙己总是表现得非常有爱心,但却总是会引来周围人的嘲笑。这都是因为孔乙己的内心太过迂腐,也是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受害者;尽管已经到了民国时代,他却总是以自己的那些文采沾沾自喜,还经常在众人面前卖弄。加之他又是一个非常落魄之人,喜欢喝酒又经常没有酒钱付账,长期以来不仅大家都认识了他,而他也成为了众人取消逗乐的对象。
小说中的孔乙己是封建王朝最后一批读书人,因此他也深受封建文化的荼毒;尽管已经到了民国时代,他依然穿着长衫、留着长辫子;最让周围人嘲笑的是他那迂腐的思想,总是爱在众人尤其是孩子面前卖弄自己的文采。然而他又是一个非常落魄的人,通常在自己有钱时候喝酒总是会要上一份茴香豆,如果遇到小孩子还会分给他们一些;这便是孔乙己有爱心的地方,也因为这样孩子们总喜欢围着他转。
有钱时候的孔乙己付钱时候,总是会体面的排出几块大洋,而没钱时候总是会选择记账。一个好喝酒而又经常没钱的人,自然会引来酒楼其他人的嘲笑;很多人见到孔乙己也开始打趣他,将他当做了喝酒时候的一件乐事。被人称作“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喝酒的人”,要知道在那个年代,长衫是人们身份的一种象征;尽管他穷困潦倒,还被当地的举人打断腿,但依然不肯放弃自己身为读书人的尊严。
可以说孔乙己之所以会被人嘲笑,成为人们的“开心果”;一方面因为他那可怜而又可悲的自尊,我另一方面也因为他自己太过迂腐,整天喜欢卖弄自己认识的字。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在面对孩子时候总是会耐心的教他们识字,有茴香豆下酒时候也不忘了分一些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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