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没有收款人和复核人,如何撤销已申请的电子发票
2021年11月30日晚,广东、上海、内蒙古三地税务局发布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全面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通读公告内容,信息量很大。三地的试点内容基本相同,小五简单梳理了一下,主要内容如下: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
再见了!纸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时代来了!
2021年11月30日晚,广东、上海、内蒙古三地税务局发布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全面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通读公告内容,信息量很大。三地的试点内容基本相同,小五简单梳理了一下,主要内容如下: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三地选定的试点区域如下:
发票查验平台升级
近日,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已经变了,你注意到了吗?
升级后的新变化:
文件格式除了PDF和odf,还多了一个XML;全电发票的公告也提到,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等特定板式要求。这无疑也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耶!“发票代码”已经不是必填项了。从广东全电发票试点文件可知,全电发票是没有发票代码的。
由此可见,发票查验平台的更新,也是为新票种的到来做准备的。
电子发票的推广和普及,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会计人的工作量,但也存在着一些让财务人苦恼的问题。比如电子发票能重复打印,重复报销的风险增加;发票归档问题……
随着税收政策大数据平台不断升级完善,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解决。比如,全电发票将彻底解决入账报销重复的问题。恭喜试点地区的财务啦,你们的工作可能将得到进一步简化~
没在试点地区的小伙伴也不要着急啊!
前段时间,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在饶立新“金四”数据支撑团队四川现场办公时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一鼓作气完成“全电”发票试点上线任务。
所以,大家也不必太过忧心,随时关注税务局发布的消息,及时学习。大家也可以早做准备,多了解全电发票,万一下一个试点就在你那里呢?
限于篇幅有限,公告原文及政策解读,这里就不展示啦。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全电发票”的内容,欢迎在评论区或私信,跟小五一起探讨呀~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
全电发票是什么意思
全电发票的意思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电发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简称,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无须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真正实现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服务。
1月21日起税务电子专票正式实施
【导语】税务局已经明确,电子专票来了!2021年1月21日起电子专票正式实施,全国范围适用,发票开具要求也随之发生改变!这也是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税务电子专票正式实施相关事项。
1、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
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2、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相同。电子专票票样见附件。
3、电子专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3。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4、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本地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电子专票开具服务。
5、税务机关按照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
6、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7、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购买方未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由销售方在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电子专票信息。
(2)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在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电子专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购买方已将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电子专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8、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9、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专票信息进行查验;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
10、纳税人以电子发票(含电子专票和电子普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的规定执行。
11、自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各财会人一定要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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