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8岁小男孩对同桌进行性暴力家长他才8岁强制转学太过分
可是他才8岁,他就已经会对同龄女学生进行性暴力了……
今日,韩国媒体YTN报道了一起小学二年级8岁男生强迫同班女生给自己发送身体重要部位照片的特殊性暴力事件。
据悉,受害女生A某于今年5月和加害男生B某成为了同桌,之后B某多次要求A某拍摄身体重要部位的照片发给自己,最终被A某母亲发现。
A某母亲在看到女儿手机中发送给B某的信息时震惊不已,为了不吓到女儿她假装镇定地问道:“拍摄了这样的照片啊,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结果女儿当场大声痛哭起
“他才8岁,怎么能让他转学?”
可是他才8岁,他就已经会对同龄女学生进行性暴力了……
今日,韩国媒体YTN报道了一起小学二年级8岁男生强迫同班女生给自己发送身体重要部位照片的特殊性暴力事件。
据悉,受害女生A某于今年5月和加害男生B某成为了同桌,之后B某多次要求A某拍摄身体重要部位的照片发给自己,最终被A某母亲发现。
A某母亲在看到女儿手机中发送给B某的信息时震惊不已,为了不吓到女儿她假装镇定地问道:“拍摄了这样的照片啊,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结果女儿当场大声痛哭起来。
A某告诉母亲,这些照片发送给了自己的同桌B某。B某在收到照片后还会反复提出要求,例如“再好好拍一张发给我吧,看不清”、“喂,快一点发过来”等。
发现女儿遭受到来自男同学的性暴力之后,A某母亲当即要求校方进行调查,于是校园暴力对策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暴委”)召开了会议,但是结果却令人失望。
A某母亲不希望加害男生B某再和自己女儿有见面的机会,所以要求校暴委对B某采取强制转学措施。但是校暴委以证据和证人不足为由,只是让A某和B某“分离班级”,也就是说A某和B某还在同一个学校,随时有见到的可能性。
另外,校暴委禁止了B某对A某的报复性接近,但是又表示日常接近是无法避免的,对于校暴委的决定教育支援厅相关人士也表示尊重。
校暴委给出的惩戒措施已经很令人失望,但更令人绝望的是加害男生B某父母的态度。B某父母表示:“我家孩子现在才8岁,让他强制转学太过分了。”
8岁孩子被强制转学就过分了,8岁孩子进行性暴力犯罪就不过分了?
近年来,韩国小学生之间的性犯罪事件贫乏,已经成为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韩国民众开始请愿要求降低触法少年的年龄。
今年6月,韩国某小学六年级学生对同级学生C某以及三年级学生D某进行校园暴力及性暴力的事实被揭发。
当时,受害学生D某向班主任讲述了自己的受害事实,但是加害者的父母却称:“就是小孩子之间玩一玩,也是有可能这样的嘛。”
据受害学生D某描述:“六年级的哥哥们让我和C某脱掉裤子和内裤后,给他们进行口交”、“还往我们的肛门里插入圆珠笔、铅笔”、“哥哥们说如果告诉父母或老师的话会打我们,因为害怕所以之前不敢说出来”。
受害学生家人在得知自家孩子受到伤害后在韩国国会的“国民同意请愿”网站中发帖请求严惩校园暴力及触法少年。
受害学生家人表示:“因为是触法少年,所以犯了大罪也不能被处罚,这太不像话了。他们是潜在的犯罪分子,如果仅让他们受到轻微的惩罚,他们只会将自己犯的罪看得很轻,而且会犯下更严重的罪行。”
“为了避免出现其他受害者,请同意这个请愿。触法少年的犯罪发生得越来越频繁。希望触法少年年龄下调的法案早日得到修订。”
小学生之间的性犯罪频发,但是加害学生却屡屡因为年龄小而逃脱惩罚,甚至加害学生的父母也都没有反省,一副“他是小孩子,你还能怎么办”的态度,这让受害学生、受害学生的家人以及正义的网友们十分失望。
修订触法少年年龄下调的法案已经迫在眉睫,不能再让更多的加害者因为年龄小就逍遥法外!
2006年韩国发生了涉及小学生的什么性暴力事件
韩国大邱广域市教育厅和警方昨日透露,有人报警称当地10名中、小学男生集体强奸了3名女小学生,为此警方已开始调查。另外,《韩民族新闻》报道说,大邱某小学发生涉案人员竟超过100人的特大集体强奸案,但校方与大邱市教育厅在去年11月接到相关举报后,5个月来并未报警,而且也没有跟进调查,一直隐藏事件。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本月21日下午,大邱西区中学一名13岁的男生A某和附近一小学12岁男生B某等10人,在A某所在的初中网球场强奸了9岁的女生C某等3名小学生,受害女童的家长立即向儿童性暴力中心和警方报了案。
据报道,从家长团体、全教组、女性团体等组成的对策委员会掌握的情况来看,自2006年上学期以来,5至6年级男生以3至4年级的男女学生为对象实施了集体强奸和猥亵、威胁等各种恶行。
据悉,教师向相关学生问话后发现涉案的加害、受害学生超过100人。强奸案大多发生在男生之间,但以女生为施袭对象的集体强奸也有过几次。
施袭学生主要是从网上观看色情片段后,模仿片段内容的方式犯下性暴力恶行。这种性暴力在校内、游戏角、家中都曾频繁发生。
小学生性暴力事件去年11月最早被揭发,当时一名小学教师发现学生们在教室里模仿性行为,对相关学生查问时首次确认性暴力事件。但校方仅以“家长通知书”的形式提醒家长注意,并要求教师们不要公开此事。此外,接到报告的大邱市教育厅也并未致力查明情况,而是遮掩事实至今。
韩公主这部电影是由真实案例改编的吧?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越详细越好,谢谢!!!
《韩公主》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
2004年1月蔚山广域市中心的女中学生(中学2年级,14岁)在联系自己朋友的时候按错了一个号码,打到了密阳市某男子高校了,男子高校高中生花言巧语的诱惑说是“缘分”让我们听到了对方的声音。然后伪装成要和对方耍朋友状邀请女生和她的朋友们一起来见个面。
数日后13岁的亲妹妹和16岁的表姐3人到了密阳,密阳的男学生把她们介绍给了由密阳3个学校组成的不良团体“密阳联合”的首领。首领带了10个人把她们拖到一处简陋的旅馆实行了殴打,轮流发生关系。
在捏到女生把柄(施暴过程中的相片,真名,学校班级,住所地址等)后,要挟发到网上,多次威胁,在旅馆中,“桑拿”中,高校运动部的巴士中,公园中,用工具粗暴玩弄,轮流发生关系,抢夺钱物。
女学生因为被粗暴的工具侮辱过后身体出现异常被送往妇科,在8月精神方面已经受不了了,服安眠药自杀。未果陷入昏迷,见女儿的情况异常后母亲报警。
2004年12月7日,警察控制住41名男学生后对其中17名主要嫌疑人和其他嫌疑人24名申请逮捕令。 12月11日对其中12名嫌疑人以“涉嫌特殊强奸”罪名逮捕状发出,逮捕。 警察在调查中发现在昌原市也有两名中学生被用同样的手段被20人集体强行暴力侵犯的嫌疑。各方面都有“应该不止这么多被害人!”的呼声。经进一步详细调查后各项加害人升至70人。
次年5月17日,虽然对各个疑点进行调查,但是只发出了“犯罪嫌疑人41人,被害者3人,其余证据不错无法确认”的通知。 过后,警察收到被害人的证言,继续调查加害人家族对被害人3名女学生在事件调查过程中的威胁行为的调查。
在关于案件的草草了事的调查中,最后判定:关于警察对被害人的住所,家族,学校等个人情报流失的违法行为进行损害赔偿,但是关于搜查过程中的人权侵害问题中,因为违法的尺度无法确认,所以证据不足不成立。
扩展资料:
事件影响
2005年2月13日,国家人权委员会对该事件的调查过程中的人权侵害行为进行调查,对被害者的调查不当问题的证据搜查,到目前为止的29份证词全部劝告改善,也对方法进行规定指导。
但效果不明显,多次发出对调查过程随时抽查。最后在大韩民国女性部的记者会面的过程中披露出警察的粗暴言论和行为,对被害人保护不充分等事实。
经过此次事件后为防止再一次的人权侵害,促进教育厅对性侵事件处理和性教育的长期对策的方案在媒体面前公布,本地的蔚山女性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集团暴行事件特别对策委员会」对蔚山南部警察署进行抗议访问,促进对真相的彻底调查。
过后蔚山南部警察署对对被害人暴言,暴行的发言进行了承认。警察署长公开谢罪。14日蔚山警察厅对该事件调查警察对被害人的人权侵害的问题和保护部充分的问题进行确认。
对警察署长进行处分,对当案件的负责人(科长),有关干部进行处分,对该案件主要负责人进行人事处分(劝退)。
由此事件改编的电影《韩公主》于2013-10-04(釜山电影节)上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密阳性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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