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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快评为什么控烟协会反对烟草专卖局接管电子烟

文|青的蜂
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进行管理。不料,北京市控烟协会明确提出了反对态度,一时间引起了众网友的纳闷:电子烟纳入监管不是好事吗?为啥要反对呢?
仔细看北京市控烟协会的意见,其反对的并不是加强监管,而是反对烟草专卖局成为电子烟的主管部门。在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下,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的接管似乎顺理成章。但问题是,看似合理就必然合理吗?从北京市控烟协会的意见来看,还真不一定。
首先

文|青的蜂

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进行管理。不料,北京市控烟协会明确提出了反对态度,一时间引起了众网友的纳闷:电子烟纳入监管不是好事吗?为啥要反对呢?

仔细看北京市控烟协会的意见,其反对的并不是加强监管,而是反对烟草专卖局成为电子烟的主管部门。在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下,烟草专卖局对电子烟的接管似乎顺理成章。但问题是,看似合理就必然合理吗?从北京市控烟协会的意见来看,还真不一定。

首先,从监管机制上来讲,我国烟草专卖制度一直面临政企不分的诟病。如果将“狐狸和鸡关到一个笼子里”,我们有理由相信,“从电子烟中获取更大利润将是烟草总公司当仁不让的肥差”。只有烟草专卖局严肃承担起控烟职能,考虑电子烟的监管归属才有实际意义。

其次,对电子烟加强监管的确符合国际通行做法,但国际上更主流的监管方向其实是公共健康部门。如果我们认为“健康的权利始终高于吸烟的权益”,那就应该将其纳入更宽广的“公共健康”概念,而不是局限在“控烟”范畴内。

最后,电子烟的传播方式和烟草专卖局的监管理念有所错位。电子烟有自己的传播特点和传播方式,只有客观分析新事物带来的问题,把握公众的需求、顺应市场的发展、跟上技术的进步,才能起到更行之有效的监管作用。

谁才是合适的监管部门?

北京市控烟协会的发难,与其说是对烟草专卖局的成见,不如说是对烟草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期待。不管最后谁成为了监管部门,都必须把控烟作为重要的价值追求,承担起应有的控烟责任。

【作者】 王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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