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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电子凭证上线以来,让参保人从“卡时代”进入了“码时代”,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但在使用过程中,大家还是遇到了不少问题。今天,迪吉把近期参保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中,反映较多的问题为大家解答。
一、为什么更换成第三代社保卡后,以前能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现在不能使用了?
参保人更换成第三代社保卡以后,其社保卡的个账信息发生改变,需重新上传最新个账信息至省局数据库,医保电子凭证方可正常使用。
社保局相关部门会定期批量上传更新个账信息,建议参保人在办理新卡后一个月内先使用实体
医保电子凭证上线以来,让参保人从“卡时代”进入了“码时代”,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但在使用过程中,大家还是遇到了不少问题。今天,迪吉把近期参保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中,反映较多的问题为大家解答。
一、为什么更换成第三代社保卡后,以前能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现在不能使用了?
参保人更换成第三代社保卡以后,其社保卡的个账信息发生改变,需重新上传最新个账信息至省局数据库,医保电子凭证方可正常使用。
社保局相关部门会定期批量上传更新个账信息,建议参保人在办理新卡后一个月内先使用实体卡,待信息更新后再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如换卡后长时间仍不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请拨打市民热线反馈问题。
小提示:因社保卡丢失补办的,也需要重新上传个账信息。
二、我的社保卡从未更换过,之前能正常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为什么现在不能使用呢?
医保电子凭证能否正常使用,取决于实体卡能否正常使用。这种情况请联系当地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及社保卡发卡行确保实体卡能正常使用。
三、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也激活了医保电子凭证,为什么药店POS机提示不能使用二维码付款?
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医保(部分地区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这类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办理的社保卡没有个账信息,因此不能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支付费用,这类参保人的医保电子凭证仅能作为就医凭证。
除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还有不少朋友对医保电子凭证安全性持怀疑态度。这个大家可以完全放心。作为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的身份凭证,“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名和实人认证,采用数据加密传输、二维码动态展示,确保了个人信息和医保基金的使用安全。
但要注意,参保人不得将医保电子凭证转借给他人使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必须合法合规,转借他人使用等不当行为将纳入医保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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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电子凭证刷不了
1、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基于当前医保账户,刷卡时请确认医保电子凭证显示的参保地为当前正常参保的参保地,且医保状态正常。2、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但显示的参保地是之前的参保地,这种情况需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信息科室,并提供参保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上报信息后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系统”上报更新人员信息至国家医保局,更新成功后就可以使用。2、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后提示余额为0,办法是:(1)单位已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但单位没有发放实体社保卡:本人之前没有办理过社保卡,这种情况需先联系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卡、医保能正常圈存后个人账户才会有余额;本人之前参加居民医保时发了的社保卡,这种情况需联系社保卡发卡行激活个人医保账户(注意非金融账户)后,方可使用。(2)去银行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非0,而医保系统查询、药店或医院刷卡时均提示余额为0,这种情况有可能为法院执行人员,建议去发卡银行查询医保账户状态和金融账户状态,询问账户异常的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卡电子凭证刷不了
医保卡电子凭证刷不了的原因包括:1、医保电子凭证目前仅支持当地参保人激活,参加医疗保险的暂不支持;2、由于各地之前信息系统不统一,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影响激活成功。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承办,并借助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制实施并组织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救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补充医疗保险三个层次构成。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终身医疗保险号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定向用于医疗消费,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不得提取现金。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予以注销,余额按规定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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