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导游证审核通过率,电子导游证要交钱吗
2017年11月1日下午,国家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了第44号令《导游管理办法》,将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导游信息化管理正式成文
此次最大亮点,在于首次将电子导游证制度确立,《导游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导游证将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
经济观察网 记者 仝麟阁国家旅游局正式规定导游需持有“电子导游证”,标志着各部门将用标准化、信息化手段对导游实施动态监管和服务,来消除导游行业乱象。
2017年11月1日下午,国家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了第44号令《导游管理办法》,将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导游信息化管理正式成文
此次最大亮点,在于首次将电子导游证制度确立,《导游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导游证将采用电子证件形式,由国家旅游局制定格式标准,由各级旅游主管部门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实施管理。电子导游证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并要求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导游执业相关应用软件。
从业12年,自营旅行社的高级导游胡昌雄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电子导游证是在去年就已经开始实践,但未强制上升到政策层面。2016年,国家旅游局研发了名为“全国导游之家”的APP。其中,游客和导游雇方可以清楚地查看到导游的信用记录、等级评定和从业经验等等信息。
胡昌雄表示,在过去招聘导游时,要做大量功课调查其从业历史,信息的不对称性带来了很多不可控因素,信息系统的建立让企业拥有更为直观的参考。
一位游客也表示,过往旅行中,经常遇到导游不专业、私自更改路线等情况,往往投诉无门,身处异地只好忍气吞声,而电子评价机制的出台将给消费者带来福音。
评价机制将激励导游从业者
另外,评价系统的建立,也为导游们带来更好的激励,甚至改变薪酬结构。根据国家旅游局不久前发布的《2017中国旅游发展年度报告》中显示,目前导游市场混乱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薪酬制度的不合理,很多“低价团”给导游的薪酬主要来源于游客购物提成,发生了很多强迫消费现象。在评价、打分机制的建立下,不少旅行社愿意用更高的工资招募更受“好评”的导游,并对良好评价给与一定奖励。
除此之外,《导游管理办法》还明确捋清了导游雇佣的三种机制,即“外包机构”、“全职招聘”和“兼职”等。并对明文规定雇主和被雇佣人应承担的责任。如基本工资、带团补贴等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订立劳动合同期限等。
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副教授陈蓟煊向记者表示,导游个人行为会为企业和当地旅游带来很多不可控因素,在如此分散的市场管理是需要权责分明的,法规标准的确立能让管理变得更加高效。即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也降低了当地旅游事业和旅行社的风险。
1日正式实施 导游证考试有什么影响
重大消息,国家旅游局最新发布的通知,《导游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位在为成为导游奋斗的宝宝们,一起跟着101贝考君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重要改变吧!为深化新时代下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域旅游新发展,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导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保障导游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为规范导游管理的部门规章,《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国家旅游局积极推动导游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深化旅游业“放管服”改革。2016年废止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01年),取消了导游计分、导游年审、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有效等不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制度,确立了导游资格证终身有效、导游证全国统考、全国通用的原则。为巩固导游体制改革成果,回应开展导游体制改革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填补相关规章废除后的制度设计,国家旅游局制定了该《办法》。主要规范导游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促进导游执业保障激励,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旅游局通过座谈会、培训班、实地调研、书面征求、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地方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和导游、旅游行业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以及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仅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收到80余人次、300余条、5万余字的意见。结合各界意见,共对50余处作出修改,经进一步吸纳完善后形成形成了本《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导游执业许可、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保障与激励、罚则和附则六章,共四十条。
《办法》规定了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改变了原IC卡导游证制作流程复杂、核发时间长,执法成本高的情况,电子导游证在信息集成、使用便利、降低核发成本和执法成本等方面都有根本性的变革。
近年来,国家旅游局积极推动导游体制改革工作,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深化旅游业“放管服”改革。
电子导游证采用网上申领、网上审批的方式,大大便利了申请人申领使用。游客、景区、执法人员等通过扫描电子导游证上的二维码识别导游身份。导游使用电子导游证、佩戴卡片式“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均归集于电子导游证,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办法》在“导游执业许可”一章中集中规定了电子导游证的申请、审批、变更、撤销等程序和要求,便于导游、旅游部门等相关主体操作执行。据悉,原IC卡导游证已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
为切实加强导游执业管理,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对导游日常执业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导游证和身份标识佩戴、导游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等。重申了领队的备案管理制度,指明具备领队条件的导游从事领队业务的,应当符合《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法》还细化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确导游执业不得出现擅自变更行程、诱骗或强迫消费等十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并在《办法》罚则部分对违反导游执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激励和引导导游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使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尊重和信任导游,增强导游的职业自信心和自豪感,近年来国家旅游局先后印发了《国家旅游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国家旅游局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办法》将保障导游权益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上升到规章层面,明确了导游执业权利、导游劳动保障制度、“导游专座”要求、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和导游培训等制度,多维度保障导游权益。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导游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关乎行业形象、事关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面对大众旅游新时代,广大游客对导游服务提出的更高要求,国家旅游局积极制定适应形势发展、满足时代需求的导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强化旅游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在管理和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行业组织的积极性,强化导游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激励导游通过优质服务赢得更多执业机会和更高劳动报酬,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下一步,国家旅游局还将积极推进“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以信息技术强化对导游执业全过程的无缝监管,充分保障游客和导游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新时代下法治化、市场化导游管理体制机制,奋力推动旅游业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明年实施《导游管理办法》是真的吗?
中国国家旅游局2日表示,《导游管理办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主要规范导游执业许可和执业行为,促进导游执业保障激励,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导游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规定了导游证采用电子证件,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储于导游个人的移动电话等移动终端设备中,在信息集成、使用便利、降低核发成本和执法成本等方面有根本性变革。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原IC卡导游证于2017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全国全面启用电子导游证。导游使用电子导游证、佩戴卡片式“导游身份标识”,并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执业,导游的执业轨迹、评价信息、奖惩情况等,均归集于电子导游证,形成导游的“执业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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