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未成年子女要坐牢吗,遗弃子女的处罚
2017年7月,在上海,路某某和袁某将出生仅一个月的非婚生女儿“小红豆”遗弃在了上海市儿童医院,并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并协调区民政局将病愈康复的“小红豆”送往区福利院进行临时监护。
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再加上今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网越织越密。对于那些由于父母离婚等原因失去了家庭温暖的未成年孩子,我国的法律又提供了怎样的制度保障?我们来看发生在上海的一起案例。
2017年7月,在上海,路某某和袁某将出生仅一个月的非婚生女儿“小红豆”遗弃在了上海市儿童医院,并拒绝支付医疗费用。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启动刑事立案监督程序,并协调区民政局将病愈康复的“小红豆”送往区福利院进行临时监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徐丽春:这个“小红豆”的父亲陆某某,他因为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吸毒有赌博劣迹这样的一个社会人员,然后他也没有固定工作。“小红豆”母亲,本身又没有固定的工作,然后跟自己的外公外婆,大概有八九十岁的老人,一起住在一个只有20平米的小房子里。
2019年8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遗弃罪分别判处陆某某、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考虑到“小红豆”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由于离婚、年龄等原因也不具备抚养条件,2019年11月,法院最终指定上海市儿童福利院为“小红豆”的监护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徐丽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撤销监护权的监护人其实不免除他们抚养的义务。“小红豆”的父母都已经与上海市儿童医院还有区福利院签订了分期履行债务(医药费、抚养费)的这样一个民事调解书。
遗弃未成年子女最高可判刑五年
遗弃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处?遭遗弃的孩子又该怎样抚养?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曹晓颖:首先父母弃养未成年子女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关于监护的禁止性行为的第一项,就规定了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或者对未成年人子女有家庭暴力的行为。
法官介绍,对于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轻微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监护兜底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现实生活中还有父母确实没能力养,比如因犯罪入狱,以及父母已不在世等情况,那这样的未成年孩子该由谁来抚养呢?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未成年人的成年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如果这些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都没人出面来抚养这个孩子,那就由国家民政部门来兜底,承担国家监护职责。
孩子归谁养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为原则
现实生活中,父母弃养孩子的毕竟只是极少数,更多的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相互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又会依据什么原则来判定孩子归谁抚养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曹晓颖: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对于未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的,法院也可以支持。同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母亲也可能丧失抚养权。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可能丧失抚养权的情况包括: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有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弃养、虐待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
对于已满两周岁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的,应该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比如子女随某一方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子女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照顾未成年孩子的等等。如若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
而对于年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决定应该由谁来抚养时,就应当听取并尊重孩子自己的真实意愿。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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