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史上最大的疑罪从无的案件:辛普森杀妻案始末
全美明星辛普森竟然卷入了一场扑朔迷离的杀人案,这引起了全美的震动,近乎所有的美国人,打开电视机的第一件事就是观看辛普森案的案情。这个案件就这样在全美人民的注视下开审了,谁也不会想到,当初被认定是杀人凶手的辛普森能以无罪的名义走出法庭,并引起美国社会极大的争议,甚至黑人白人的种族矛盾都在其中激化、彰显……。
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的一个高级住宅区发生了一桩重大谋杀案,一个叫妮克尔布朗的中年女性和一个叫罗纳德高曼的年轻男性双双被杀。此案一出,立即引起了全美的轰动,因为死者妮克尔布朗不是别人,正是著名黑人橄榄球星辛普森的前妻,警察怀疑辛普森是因为怨恨前妻离开自己因而策划了这场谋杀案,将前妻杀死在她的豪宅内。
一、证据确凿”的谋杀案(辛普森与前妻)
妮可的邻居报案后,警方立即赶到了现场,并开始调查凶手留下的痕迹,警察在妮可公寓后发现了血迹,并且找到了嫌疑犯留下的鞋印。之后,由于辛普森和妮可关系密切,他们第一时间将辛普森锁定为嫌疑人,并赶到其家中。在辛普森家中,警察发现了更多的证据,他们在辛普森家旁边的树丛中发现了血手套,并在其家中发现了带血的袜子,而在辛普森的白色福特车内,他们同样发现了血迹。
警方将妮可家中的血迹与辛普森的DNA相对比,发现完全吻合,而公寓内鞋印的尺寸也和辛普森一致,在如此确凿的证据下,洛杉矶警局将辛普森列为犯罪嫌疑人,并命辛普森投案。
由于美国实行无罪假定,因此在判决决定前还是不能将辛普森当为罪犯,因此,警方允许辛普森先去参加前妻的葬礼,之后在投案。但是蹊跷的是,参加完葬礼后辛普森并未及时投案,他在公路上被警察发现,并被传唤。
警方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
一是辛普森具有杀人动机,经过警方调查,妮可在和辛普森分居后,辛普森不甘心这种结局,一直与妮可纠缠,并多次爆发冲突,辛普森一定是因爱生恨,杀死了前妻。
二是公寓内血迹的DNA与辛普森一致。
三是找到了大量物证,包括血手套、血袜子,虽然每一找到辛普森的鞋子,但是现场留下的鞋印和辛普森尺寸相同,而且通过鞋印判断一定是高档鞋子,和辛普森穿的一致。
四是辛普森没有不在场证明,当天他约了车去机场,而因为他晚点导致他没能离开。
五是对于受害人,妮可的死是辛普森蓄意谋杀,高德曼只是给妮可送眼镜的快递员,他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被辛普森一并杀害。
从警方的论述看,似乎此案已经板上钉钉,这样确凿的证据,辛普森如何翻盘?在当时,有很多美国人,包括几乎所有关注此事的中国人,都认为辛普森绝无可能逃脱。但是逆袭却发生了,因为美国案件的审判权并不在法官,而在陪审员,法官觉得警方的证据再有理,也不能决定判决结果,最终依然是由陪审员来干,那么陪审员制度到底是是怎么回事呢?
二、陪审员进行判决而非法官陪审员制度是美国特殊的审判制度,即审判结果不由法官决定,而由陪审团决定,与全世界大多数国家不同,美国的法官并不负责决断,而只是根据现有证据给陪审员呈现案情,以帮助陪审团更好的理解情况,最终陪审员依靠检方辩方的表现和法官的建议作出最终的裁决。因此,在辛普森杀人案中,主持审判的伊藤法官更像是高级顾问而非裁决者。
陪审员来自于美国普通百姓,但陪审员的筛选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首先,法庭需要的12名陪审员和12名候补陪审员是从当地具有投票资格的选民中随机抽取,然后再对抽取的几百人进行筛选。与被告原告有关系的不能选,有心理疾病的不能选,一些特殊职业,如律师、医生、教师等也不能选。同时,一些有特殊经历的人也不能选,如一个候选人因为遭遇过丈夫的家暴而落选,法庭担心她会因为自己的经历触景生情,作出不公正判决。
同时,种族问题也被考虑,为了避免种族歧视,陪审员中包括大量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总之,原则上陪审员的选拔要保证陪审员的出身具有公正的品质,任何可能带有偏向性的身份都被排除。
同时,在被选上陪审员后,陪审员的生活也要被法庭控制,他们与外界被隔绝,防止他们因为受到舆论的干扰而做出不发自内心的判断,就连买东西也要由法警陪同,避免他们和其他人接触,同时,陪审员的个人信息被保密,防止他们受到威胁。
总之,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保障陪审员的公正,保障他们是出于自己独立的判断作出裁决,从选为陪审员的那天开始,他们能接触的,只有法庭为他们呈现的东西,以保证他们能依靠现有证据作出公正裁决。
三、辛普森聘请美国最牛律师和专家但最后证明,恰恰是陪审员导致了案件的逆袭。
作为被告,富有的辛普森并没有束手待毙,相反,他聘请了当时美国最著名的大律师夏皮罗和最好的刑侦专家李昌钰。他们抓住检方的漏洞进行攻击。那么,这些漏洞有什么呢?
一是质疑警方违反程序。辩方律师认为,警察在发现被害人后没过多久后就立即去了辛普森家,这等于提前把辛普森当做嫌疑人,违背了无罪既定的原则。
二是警方的取证技术不规范,通过询问警方的冯警官,加上对比录像,他们发现冯警官的取证很多地方不规范,而按照美国法律,如果取证程序不严谨,那么获得的证据也会作废。
三是警方呈给法庭的血迹少了一点点,怀疑有栽赃的可能。
四是发现的手套太小了,辛普森勉强才撑进去,有可能手套不是辛普森的。
可以说,辛普森的律师已经尽力寻找疑点,但这一切都被法官质疑,第一点检方回答是因为担心辛普森的安危,他的前妻被杀,他也有可能遭遇危险,并不是当做嫌疑人。第二点取证技术却有瑕疵,但并不影响最终铁证如山的结果。第三点则不值一驳。第四点虽然有蹊跷,但也不能排除辛普森找了一个小手套。
面对法官和检方的回答,辩方一度陷入困顿,理论上,这场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了,但接下来的一个事件彻底扭转了案情。
四、辩方依靠打种族牌扭转了结果那就是辩方律师发现,全程参与案情,且是找到辛普森血手套的警官佛曼竟然是个种族歧视者,佛曼之前做过一件事,那就是当一个剧作家想要描写洛杉矶警局的生活时,曾经采访佛曼,并录了近14小时的录音,在这段录音中,佛曼竟然提到黑鬼40多次,并发出很多种族主义言论。而在此前的听证中,佛曼坚称自己没有种族主义思想,并且10年里没有说过一句黑鬼。
如今,辩方将录音呈现给法庭,引起所有陪审员震惊,同时整个美国也一片哗然,尤其是黑人群体,纷纷声援辛普森,说这是一起种族歧视者对黑人明星的迫害。很多怀疑辛普森的白人也因为佛曼事件而感到纠结。
舆论如此疯狂,以至于检方律师怒吼道:我们究竟是审判辛普森还是审判佛曼?佛曼是个种族歧视者并不能抵消我们所找寻的证据。”
尽管如此,依然有很多人开始怀疑因为佛曼是种族主义者,那么很多证据也许就是伪造的,是佛曼一手策划的,虽然不能证明辛普森确实被陷害,但至少有这个可能。
最终,陪审团判决了,那一刻,全美国都屏住呼吸。
结果是辛普森无罪,舆论一片哗然。
黑人认为这是正义的伸张,白人确认为是种族情绪压倒了公正,因为最后留下的10个陪审员,有7个黑人,1个拉美裔,和2个白人,这场审判明显带有种族色彩。辛普森就这样被释放了。
当结果揭晓的那一刻,被无辜杀害的高德曼的父亲泣不成声,他说:1994年6月13日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噩梦降临的一天,今天是第二个噩梦,今天,并不是检察官输掉了这个官司,今天失败的是这个国家。正义和公道没有得到伸张。”
而辩方律师最后也承认,他们之所以赢就在于他们运用了种族策略”,巧妙抓住了陪审团的心理,夏皮罗坦诚的说:他们不应该打种族牌,就和在球场上一样,一些队伍球风好,一些不好,球风不好的队伍也能赢,他们的一些小动作也许不能算作犯规,这样的球队赢了。”
没错,对于律师来说,赢了就是关键,可是那些无辜受害人的公道又在哪里。
辛普森案之后,美国司法体系中的愚民审判、种族情绪影响判决以及金钱买公正引起了全世界舆论的讨论,大家都看清了美国法律体系的致命缺陷。
但是很多美国人,依然认为这次判决是公正的,他们甚至对媒体说:宁肯放过一千,也不愿冤枉一个。”
言行逼供屈打成招,宁肯错杀三千不肯放过一个确实不对,但难道这样极端的保护罪犯人权就正确吗,任由愚民的感情操纵判决,任由律师通过煽动陪审员扭曲结果,任由种族情绪干扰正常的司法,这些难道就正确吗?
嫌疑人辛普森的权利被保障了,那么请问他的前妻,无辜被害的高德曼和他可怜的老父亲,权利又在哪里呢?
2006年,辛普森在自传《如果我干了》中承认杀妻,美国无比公正的司法体系就这样让一个证据确凿的必死囚犯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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