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水管理办法,国务院地热禁采条例
近年来,随着我市地热水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由此带来的资源保护、审批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的问题日趋凸显。《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地热水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着重从节水、计量、税费征收及使用、监管
今年10月1日,《营口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11月9日上午,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就《条例》内容及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发布。
近年来,随着我市地热水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由此带来的资源保护、审批管理、税费征收等方面的问题日趋凸显。《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市地热水资源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空白,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地热水资源的管理主体及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着重从节水、计量、税费征收及使用、监管职责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共22条,适用于营口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地热水取水工程,应当同时安装计量设施。已有地热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应当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安装。取水人需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缴纳税费、建立取水台账等。
为增强地热水取用水户节约保护意识,市水利局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通过媒体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珍惜地热水资源、节约地热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同时,市水利局将依法整治当前地热水开发中存在的无证取水、无序开采、超量取水、监管缺位、资源浪费等行为,对不符合取水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查封关闭,严厉打击一切违法取水行为。
据了解,两年来,市水利局结合国家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以规范取水许可、取水用途、计量设施、水资源费征收为重点的地下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以打击非法取水、超采取水、破坏地下水监测设施为重点的地下水超采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先后实施联合巡查36次,水利部门现场制止非法打井8起、立案2起,整改提升取水项目592处。通过一系整治举措,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取水行为,提高了地热水资源管理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管控效果。
总监制 / 王忠陆 监制 / 张旭勇 朱琳
记者 / 高桃桃 编辑 / 赵欣
责编 / 魏家鹏 制作 / 郝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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