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贷款叫妻子做担保,妻子能做保证人吗
这是馨爸的第101篇保险原创文章
作者:馨爸
本节我们所研讨的课题是:老公创业贷款要老婆做保证人,这可咋办?
从目前的大数据来看,男人创业的比例比女人是要稍微高一些,那在夫妻家庭婚姻关系当中,男方出去创业的可能性也比女人也会稍微高一点。
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老公要梅开二度,什么叫梅开二度呢,就是要再次创业了,对过去自己的人生经历不太满意,对家庭目前的财富积累不满意,想要再次创业,家庭财富
《法商百问十八,老公创业贷款要老婆做保证人可咋办?》
这是馨爸的第101篇保险原创文章
作者:馨爸
本节我们所研讨的课题是:老公创业贷款要老婆做保证人,这可咋办?
从目前的大数据来看,男人创业的比例比女人是要稍微高一些,那在夫妻家庭婚姻关系当中,男方出去创业的可能性也比女人也会稍微高一点。
所以很多时候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老公要梅开二度,什么叫梅开二度呢,就是要再次创业了,对过去自己的人生经历不太满意,对家庭目前的财富积累不满意,想要再次创业,家庭财富又不足以完全支撑,于是就会想要去贷款,然后贷款的时候,老公就会跟老婆讲,说对不起老婆,帮帮我的忙,希望你做我的保证人。
但实话实说,这个事件的的确还是有非常巨大的风险的。
给大家先去解读一下,在《民法典》的第六百八十六条当中有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股东以个人名义为公司贷款提供相应的保证责任的,如果公司无法偿还贷款而负债的,那么股东要以个人资产全部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个时候,如果妻子要为丈夫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这个时候,夫妻共同财产会因为一个人债务而受到了全盘影响。
这种法律风险是非常高的,所以首先我们就不太建议妻子为丈夫融资贷款做连带责任保证。那如何去拒绝老公这个事情?实话实说,这个又很考验女性的智慧了。
老公在创业过程当中,的确是需要一些亲密的家属来进行这样的一个保证的,否则的话目前的贷款是很难的,因为我们现在其实各种类型的贷款都是比较紧张的。
如果简单的是信用贷款和消费的贷款,额度又不足以支撑创业,所以说如果不是这种抵押物贷款,或者说不是这种有人做担保的情况下,很少有银行会贷比较大额的款项出来。
那如果当自己的老公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其实我们会建议老婆,如果没有办法完全拒绝的情况下,那就一定要进行另外一个事情的保护,就是提前做好财产的规划、财产的规避和相应的理财工具的使用。
这个就是我给到大家的一个建议,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找馨爸聊聊。
老公贷款老婆可以当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可以作为担保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扩展资料: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担保人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