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发票报账要亲朋好友帮忙开来发票用于公司报账是否违法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如你所述的情况,你们这样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公司团建
近日,有网友询问:公司团建报销申请缺少发票,筹集亲朋好友一起开发票用于报销申请是否涉及违法?具体是这样:公司团建和多个部门一起联谊,由于餐厅开发票只开了一张,其他部门走报销流程时已将发票使用。现我部门发起报销流程需要发票,可否将亲朋好友召集,要求他们出门吃饭消费时开发票,发票抬头写我公司名字。这样操作是否违法?这样操作是否合理?
我的回答是这样的:
如你所述的情况,你们这样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公司团建和多个部门一起联谊,由于餐厅开发票只开了一张,其他部门走报销流程时已将发票使用”——例如,本次联谊,你所在的部门和其他多个部门的餐费合计是1万元,餐厅开了一张金额1万元的发票,这是正常的。“其他部门走报销流程时已将发票使用”,那么其他部门是报销多少金额呢?如果按各自部门的分摊报销,假设你部门为3000元,其他几个部门为7000元,那你们完全可以一起报销1万元,但如你所说,你们部门还未报账,其他部门将这张发票报账了,就意味着其他部门已经把包含你们部门一起的实际费用1万元已经报销了。(实务中你们这种情况,发票金额1万元,而其他部门只报销7000元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
现我部门发起报销流程需要发票,可否将亲朋好友召集,要求他们出门吃饭消费时开发票,发票抬头写我公司名字。这样操作是否违法?这样操作是否合理?——现在你们部门报账,又去通过其他途径搞发票(假设金额3000元)来报账,一是你们公司这次团建报账的费用就与实际支付的费用不符,几个部门吃饭实际1万元,其他部门已报账1万元,你们部门又再搞发票报账3000元,合计入账报销的费用就是13000元了。二是,基本其他部门只报账7000元,你们报账3000元,虽然总金额与实际消费的1万元相等,但是你们部门据以报账的发票是“亲朋好友他们出门吃饭消费时开的发票”而非你们实际消费的发票,以这种情形取得的发票报账也是违法的。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很清楚,很明确,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也就是你们在哪里消费(吃饭等),向谁付款,就应该从哪里取得发票,才是合法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亲朋好友吃饭消费时开发票,发票抬头写你们公司名字。这种行为严格来说,就是“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虚开发票行为!
而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公司团建和多个部门一起联谊,由于餐厅开发票只开了一张,其他部门走报销流程时已将发票使用。现我部门发起报销流程需要发票,可否将亲朋好友召集,要求他们出门吃饭消费时开发票,发票抬头写我公司名字”,这样操作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这样操作不合法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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