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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代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半封建半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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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时期陈独秀从日本移植“封建=前近代=落后、反动”的公式,视“封建”为“野蛮时代”与“文明时代”之间的全部过渡过程,故“废封建”是进入“文明时代”(即近代社会)的必由之路。
不过,陈氏此一激进主义命题,尚未赋予理论形态。真正对近现代中国人的“封建观”发生大作用的,是来自苏联和共产国际的理论与语汇,而其核心观念则由马克思创发,由列宁定型并强化。1、“半封建”一词的出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

我是棠棣,一枚历史爱好者。欢迎大家【关注】我,一起谈古论今,纵论天下大势。君子一世,为学、交友而已!

五四时期陈独秀从日本移植“封建=前近代=落后、反动”的公式,视“封建”为“野蛮时代”与“文明时代”之间的全部过渡过程,故“废封建”是进入“文明时代”(即近代社会)的必由之路。

不过,陈氏此一激进主义命题,尚未赋予理论形态。真正对近现代中国人的“封建观”发生大作用的,是来自苏联和共产国际的理论与语汇,而其核心观念则由马克思创发,由列宁定型并强化。

1、“半封建”一词的出现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最早使用“半封建”一语,是恩格斯的《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一文。

该文论及,德国的资产阶级政治运动在一八四○年以后,“再也不能在半封建半官僚的君主制的压迫下继续消极忍耐了”。这里将“半封建”与“半官僚”相对应,所谓“封建”是指与官僚制对立的封君封臣、政权分割、世袭贵族制度。

可见,恩格斯是把封建制与君主集权的官僚制作为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来使用的,反对将二者混为一谈。

而列宁指现实中国为“半封建”,则是与“半资本主义”相对应的(因近代中国遭遇西方资本主义入侵),所论“封建”显然包含专制帝制、官僚政制。故列宁的“半封建”说与其前辈恩格斯的“半封建”说含义大不相同。

列宁将泛封建观提升为普世性范式,用以分析亚洲(包括中国)社会,认为近代前的中国处于“封建社会”,又由于西方资本主义的侵入,近代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其社会形态则可称之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关于近代中国是“封建制度”、“半封建国家”的关键性论说,首见于列宁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

该文在批评中国革命者孙中山所代表的中国民主派的“民粹主义色彩”和“主观社会主义”时指出:

中国这个落后的、农业的、半封建国家的客观条件,在将近五亿人民的生活日程上,只提出了这种压迫和这种剥削的一定的历史独特形式一封建制度。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封建制度的基础;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中国农民束缚在土地上,这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封建主,以皇帝为整个制度首脑的封建主整体和单个的封建主。

是什么经济上的必要性使得最先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土地纲领能够在亚洲一个最落后的农民国家中得到推行呢?是把各种形式各种表现的封建主义摧毁的必要性。

上文中“封建主义”的内涵被列宁大为泛化:

凡在“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基础上的社会,便是“封建主义”,这几乎可以将全部前近代社会都纳入其内。

而按照这种扩大了的“封建”概念,当然可以把前近代中国归于“封建主义”。这种结论,在中国人的话语系统中是找不到先例的,特别是作为列宁评论对象的孙中山,决不承认自己所生活的现实中国仍然是“封建社会”(孙中山认为,早在两千年前的秦始皇时代,中国的封建社会已经解体)。

2、马克思与列宁的不同论断

文中关于中国“农业生活方式和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描述,与马克思所说的“那个依靠着小农业与家庭工业相结合的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大体一致。

然而,对于在这样的经济结构基础上生成的社会形态,两人的结论大异:

列宁称为“封建社会”,马克思则称为非封建的“东方专制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西欧历史实际,遵循西欧研讨封建制的史学传统,视西欧封建制为特例(仅有日本与之相似),不赞成以其作为普世性模型广被其他地区。而无论就概念的精确性,还是就与东西方史学传统的衔接而言,马克思的概括都较列宁更为恰当,而列宁的概括既无法在中国传统的“封建”论里找到对接点,也大大逾出西方史学中“封建”(feudalism)设定的内涵与外延的范域。

可以说,列宁所界定的“封建”是一个脱离中西历史文化坐标系的自造术语。

然而,列宁的“泛封建说”却因其特殊的历史地位(世纪革命领袖)具有传播优势。

同时,把东西方各种形态的前近代社会全都纳入“封建社会”,并与资本主义社会前后衔接,从而便利于历史“单线”进化图景的勾勒,进而可以为当时及以后展开的包括亚洲民族民主革命在内的“世界革命”提供统一的历史述事方式。

在作为“革命时代”的二十世纪上半叶,这种论说有着播散的广阔空间,它尤其易于被正从前近代社会走出、处于民主革命高潮的俄国、中国等准亚细亚及亚细亚国家的革命者所接受。

《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奠定了泛化封建观的基础,以后苏联领导人斯大林的封建论,以及《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五种生产方式说关于封建社会的诠释,均脱胎于列宁之议。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发表)有关“古代的封建社会”的名论,也能见到列宁此议的影子。故列宁这一论述,可以视作泛化封建观的“根源”。

3、“半封建”一词在中国的传播

列宁的《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发表后,并未很快翻译到中国(陈独秀五四时期的泛化封建说是否受到其文观点的影响,陈独秀五四时期的“反封建”说,系从日本、法国引入)。

一九三一年二月朱新繁所引译作《中国的德谟克拉西与民权主义》(作者为伊里奇,即列宁)。

所引译文:

在落后的农业经济的与半封建的中国,在客观条件上,数万万人民生活上感受的只是历史上一种固有形式的压迫与剥削,就是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是建筑在自然经济与农业风俗统治的形式上;在某种形式上,使农民附属于土地,即为中国封建制度剥削农民的源泉,所有的封建诸侯与君主,都是这种剥削制度的政治表现,而君主是为此种政治制度的一个首领。

可见,列宁一九一二年发表的这篇重要文章,直接影响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展开的中国社会史论战,一些参论者以列宁关于近现代中国仍处于“封建”、“半封建”社会的论述作为理论依据。

在为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报告草拟的文本《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一九二○年六月)中,列宁再次阐述其一九一二年文章的观点,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称之“封建关系或宗法关系、宗法农民关系占优势的比较落后的国家和民族”,将东方国家的农民运动的任务规定为“反对各种封建主义现象或封建主义残余”。

而根据列宁思想形成的共产国际二大文件《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将近代中国定性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

与此一脉相承的共产国际第四次大会通过的《东方问题之提要》,于一九二三年被译成中文。中共中央理论性机关刊物《新青年》,(经陈独秀提议,由一九二三年从苏俄回国的瞿秋白接手,担任主编,瞿氏撰《新青年之新宣言》,称该刊是“无产阶级的机关”)。

第一期登载一鸿翻译的《东方问题之提要——共产国际第四次世界大会通过》,对东方国家的社会形态作如此界定:

各殖民地的资本主义…其发生发展既在封建制度之基础上,又在杂合、参半。

在《东方问题之提要》中称东方国家统治者为“封建的或半封建半资产阶级的”,又称东方国家实行的是“封建宗法制度”,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对象是“殖民地的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或‘封建地主阶级’”。

把包括中国在内的东方国家的现存社会状态划入“封建制度”或“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此一重要论断,由列宁在一九一二年提出,又通过共产国际文件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传入中国,直接启动了大革命时期(一九二五至一九二七年)的“反封建”宣传。

4、大革命时期的中国“半封建”说

列宁及共产国际关于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的提法,迅速被正在合作期间的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所接受。

据周恩来称,一九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发表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系孙中山委托共产国际代表鲍罗廷起草,瞿秋白翻译,汪精卫润色,该宣言将中国革命之目的表述为:“使半殖民地的中国,变而为独立的中国,以屹然于世界”。而孙中山同时期的用语为“次殖民地”,中国共产党的文宣材料普遍使用“半殖民地”。

至于“半封建”之说,国民党基本没有采用,前引孙中山一九二四年的《民权主义六讲》,称中国封建制度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已经“打破”,表明孙氏坚持封建古典义,不认同泛化封建观。孙中山所确认的中国民主革命的任务,对外是“反帝”、“打倒列强”,对内是“反专制”、“除军阀”,而从未提过“反封建”。

中国共产党方面使用“半封建”说始于一九二二年。

这与该年一月在莫斯科召开的由共产国际指导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有关。中共代表瞿秋白、张国焘等,国民党代表张秋白等参加了会议,列宁于会议期间接见中国代表张秋白、张国焘等,论及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

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一九二二年六月十五日拟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采纳共产国际的泛义封建说,开篇讲道:

“中国经过了几千年的封建政治,人民生活基础都建设在农业经济上面”,辛亥革命是“由封建制度到民主制度”,“所以未能成功之主要原因,是因为民主派屡次与封建的旧势力妥协”,而现时“名为共和国家,实际上仍旧由军阀掌握政策,这种半独立的封建国家,执政的军阀每每与帝国主义互相勾结”。

这份文件还剖析了当时流行的“武力统一”和“联省自治”二说,指出:

“封建式的军阀不消灭,行中央集权,便造成袁世凯式的皇帝总统;行地方分权制,便造成一班武人割据的诸侯,哪里能够解决时局”。文件号召“向封建式的军阀继续战争”。

一九二二年的这份文件,是中共中央以“封建”称现实中国之始。此处之“封建”虽有泛化倾向,但也可作本义理解,因为“军阀”具有割据性,与“封建”相连称,同传统的“封建说”还保持联系。

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提出的该党最低纲领为:

“(一)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二)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三)统一中国为真正民主共和国”。

此纲领并未出现“反封建”字样。

一九二三年六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瞿秋白为大会起草了《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论及现实中国的社会性质时,亦未用“封建”字样,而以“宗法社会”表述,出现“努力扫除宗法社会的余毒,以增加国民革命运动之速度”的提法。

5、中共文件中“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出现

一九二三年五月,瞿秋白发表《中国之地方自治与封建制度》,评析现实存在的军阀割据,指出军阀是一种“畸形的封建制度的现象”,其基础是外国资本家和中国奸商的经济力量,因此,不能指望军阀的“联省自治”和武力统一,“军阀统一是封建变郡县的老文章,平民统一是由封建进于民治的大进步”。

此处的“封建”及“封建制度”又取“封建”的本义(政权分割)。

在一九二三年底至一九二五年的《新青年季刊》各期发表的瞿秋白、陈独秀、周佛海、彭述之等人文章,言及当时的中国社会,交替使用“宗法社会”、“农业经济宗法社会”、“封建制度”。

如该刊第三期瞿秋白的《唯物史观对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解释》称:

中国社会数千年生产力凝滞不进,农业与小手工业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中心,封建制度非常坚固,一切社会思想都是封建式的。

此说把数千年中国社会皆纳入“封建制度”之内,“封建”概念泛化,开“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论”之先河。

李达作为中国早期社会主义理论家,在一九二六年六月出版的《现代社会学》中,称中国是“半封建”社会,是“帝国主义国家之半殖民地”。这是较早将列宁及共产国际的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说用于专著。

至于将中国社会联称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则初现于一九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设在苏联首都莫斯科的中山大学国际评论社编译的中文周刊《国际评论》创刊号发刊词,这可能是从当时苏联官方使用的材料中翻译过来的短语。

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一九二八年在俄国首都莫斯科举行,大会的文件主要起草者为瞿秋白。

瞿氏曾为大会准备书面报告《中国革命与共产党》,并在大会上作政治报告,均有以“半封建”指称现实中国社会形态的提法。

影响深远的是一九二八年七月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最后形成的《政治决议案》中的论述:

现在中国的地位是半殖民地。

现在中国的经济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

中国革命现在阶段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该决议案把中国革命的中心任务规定为:“驱逐帝国主义者”,“要将土地制度之中的一切半封建束缚完全摧毁”。

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还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对现实中国的“封建性”有更详细的说明:

现在(中国的)农村的社会经济制度,完全受过去的封建制度之余毒束缚着。中国封建制度的历史发展之特殊情形,和欧洲封建制度有许多差异:中国以前的国家封建制度(所谓国有土地)与地主土地私有制度同时并存,这两种制度互相斗争。然而根本的事实并不因此而变更,这个根本事实,就是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该规定为半封建制度。

这一决议案注意到中国与欧洲封建制度的差异,指出中国存在“土地国有”与“土地私有”两种土地所有制(相当于“领主经济”与“地主经济”),然其结论为:现实中国是半封建制度。

以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始,现实中国社会“半封建”与“半殖民地”并用的提法,正式形诸中共中央文件,并成为定式,自此沿用不辍。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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