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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女性羞愤自尽原因有多奇葩扶弟魔也能付出生命代价

自宋代“程朱理学”盛行以后,女性伦理中的贞节观念逐渐被封建统治阶层所重视,并逐渐上升到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加以倡导。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对女性的行为限制、观念约束乃至“贞洁烈妇”的要求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什么“三从四德”、“内外有别”的严格要求;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荒唐约束;清朝统治阶层甚至于国家层面对“贞节烈女”予以表彰和宣传,以至于让清代女性在行为规范和道德尺度上逐渐走向偏激乃至极端。
清代女性地位,一目了然
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封建皇权社会中,“

自宋代“程朱理学”盛行以后,女性伦理中的贞节观念逐渐被封建统治阶层所重视,并逐渐上升到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加以倡导。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对女性的行为限制、观念约束乃至“贞洁烈妇”的要求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

什么“三从四德”、“内外有别”的严格要求;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荒唐约束;清朝统治阶层甚至于国家层面对“贞节烈女”予以表彰和宣传,以至于让清代女性在行为规范和道德尺度上逐渐走向偏激乃至极端。

清代女性地位,一目了然

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封建皇权社会中,“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但在清朝,对于女性近乎变态的要求绝非只有男性予以约束和控制;更有着女性自身的严格遵守和极端执行。

清代女性究竟能够对“贞节”看得有多重?究竟能执行到偏激程度呢?

清代历史学家、作家孙静庵在其所著《栖霞阁野乘》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山阳富室陈某,夙有断袖癖,其娈童徐容,陈最嬖幸之。因为之娶妻,而后庭之爱,仍未之断也。成婚甫两浃旬,徐妇乘舆归宁,陈即往徐室续旧。不意妇忘携礼物,返轮归取,径入卧房,乍见陈与徐状,愤气填膺,奔赴厨下,取菜刀自刎死。

面对自己丈夫双性恋的特殊癖好,妻子用“取刀自刎”的方式予以了回应,其原因并非对丈夫感情的失望,而是因为“羞愤自尽”。也就是说,自幼在传统礼教和贞节观念下成长起来的清代女性,对于感情的在意程度远非对道德规范的遵守能及。

清代女性形象

你可以不爱我,可以冷落我,但不能污了我的眼睛,更不能触及我对道德底线、封建礼教的遵守底线!

而清代的文人代表孙静庵对此事的评价为“因夫被人男奸,而羞愤自尽者,事诚奇绝。然妇之节烈,可以风矣”。男人犯错,女性羞愤自尽,竟然能认为是可以颂扬、宣传的正面教材和贞节典型,荒唐如斯、悲哀如此。

吴卿怜,作为和珅从清代另一位大贪官王亶望手中得来的妾室,在《乾隆王朝》、《嘉庆传奇》等诸多影视作品的演绎中,而广为人知。这个清朝历史上有名的“贤内助”,在和珅倒台以后,又落得何种下场呢?

在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中,对其有着“珅败,卿怜没入官”的记载,也就是这个原本就系歌女出身的女子转了一圈,尝尽了荣华以后,又回到了原点。在其没入官家为妓以后,感念于“十年中惊魂骇魄,迁徙流离之苦,花悲月惨,涕泪沾衣”,为报答和珅乃至和珅之前的王亶望之“宠幸备至”、“专宠房中”,不愿再委身为妓,竟“以死报主”。

《乾隆王朝》吴卿怜剧照

从王亶望的侍妾到和珅的侍妾,乃至吴卿怜最初时期的歌女身份,其一直以男性附属品的角色存在,虽然因为其“善歌能诗词,色艺兼胜”而深得两人恩宠,但两人倒台之际并未对其做出任何嗣后安置。可吴卿怜竟然念于“专宠”之恩,为两个将自己当成战利品或者特有工具的贪官,以身殉情。真不知道是吴卿怜太过高尚,还是当时的传统礼教约束太过荒唐。

另外,在《栖霞阁野乘》的记载中,还有着这样一位特别奇葩的女性存在。

故事的主角对于封建礼教和贞节观念的遵守和追求,已经到了执迷不悟甚至不可救药的地步。在为自己的丈夫生育两子以后,她竟然认为其“男女配偶为宗嗣计”的个人使命已经完成,认为如果再和丈夫同室而居,就是“既至秽,且足戕身”的所在。于是,“年三十即断欲,与夫对室居”。

自己对于贞节观念有着近乎变态的追求也就算了,她还将自己对于封建观念的理解,严格认真地贯彻到自己的儿子、儿媳身上。儿媳生育一子后,她“即令子与妇异室居,且监之严”,而且还给予了“如仍同室居,男既有碍于学,女亦有碍于工”的荒唐理由说明。但儿子和儿媳毕竟是生理需求旺盛的年轻男女,对于床笫之事的追求绝非外人能够阻止的。于是,两人想尽办法,寻得机会,“久旷忽逢,因而复妊”。

清代婆媳形象

儿媳业已怀孕,她也无计可施,只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开始在其心中酝酿。

迨产,又一雄也,始报之知。乃盛怒赴产室,饬妇佻儇,而重辱之。妇不堪其恚,自经死,弗悔也。

啥意思?等到儿媳生产以后,她用极尽恶毒、侮辱的言辞对儿媳“重辱”,以致让儿媳不堪受辱、自尽而亡。

对于这位奇葩女性的疯狂操作,有着传统贞节观念的深度荼毒,更有着其对此等观念封魔、变态的理解和追求。自己“三十断欲”乃系自己的选择,这个或许还有着能够理解的部分,但对于晚辈“异室居”的荒唐要求,就有着令人生恨的因素在内了!

扶弟魔,虽然是现今社会出现的一个网略用语,但究其根本原因,乃是传统重男轻女观念之下的必然现象。

这种情况,在清朝也有着较为明显的表现,甚至一度达到了变态的境地。

《清代野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道光中叶,桐城方宝庆掌刑部秋审处,有告室女与表弟通奸者,验之处女也,然形迹实可疑。堂上将释之矣,方命承审官曰:“可验其后庭。”

验之非完璧,乃以非法淫定奸夫罪,而判女折赎罚鍰,合署称神明焉。女归自缢死,男闻亦自尽于狱。

故事较为简单,也比较容易理解,乃系发生于表姐和表弟之间的荒唐故事。经过方宝庆对案件的审理,一个疯狂的“扶弟魔”,浮出水面。

案件中的“表弟”,虽然已经订婚,但尚未成婚,尚不能“偕婚媾”。对于一个有着欲望释放希望却无法得到满足的年轻男性而言,这种“欲得而不能得”的煎熬,足以让其做出任何荒唐的事儿。于是,他将视线锁定在了极为疼爱自己,但却早已经订了婚的表姐身上。

于是,“扶弟魔”表姐出于疼爱弟弟的想法,但同时又“不忍以破甑贻夫羞”,也就是不想让自己未来的丈夫“蒙羞”,遂以“后庭安抚之”。

当代扶弟魔——《欢乐颂》樊胜美剧照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对于这位表姐病态的“扶弟魔”表现,竟然被当时的舆论认为是“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理性选择。

用传统的“贞节观念”来约束女性、限制女性的现象,在封建统治阶层的支持和鼓励下,逐渐成为一种偏激、狭隘的道德尺度和衡量标准,这既是女性的不幸,又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严重倒退。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力主倡导“男尊女卑”、要求女性“三从四德”的男性固然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部分女性对于“贞节观念”、“传统礼教”近乎病态、疯狂的追求和遵守,也是导致女性在封建社会悲哀至极,绝对不容忽略的原因。

参考文献:《栖霞阁野乘》、《清代野记》、《啸亭杂录》、《女性悲剧命运的历史见证》

清代女性羞愤自尽原因有多奇葩扶弟魔也能付出生命代价

“人间地狱”宁古塔,清朝女犯人宁愿自尽也不去,到底有多可怕?

龚琳娜唱到“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如果说镇压白素贞的雷峰塔,让人联想到凄美的爱情故事,那“宁古塔”就只能让人想到地狱。

究竟何谓“宁古塔”,有何骇人之处呢?

这个“宁古塔”其实是个古地名,在现在的黑龙江省。满语中“宁古塔”就是“六个台”,据说与清太祖的“六祖”有关系。

相传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祖父福满,所生的六个儿子曾居此地,故称其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

起初,宁古塔是清朝为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军事重镇。后来,由于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大批大批的东北旗人向内地迁移。

当时的场景是“男女相踵,不绝于道”。

在这种情况下,东北人口出现了严重的流失,出现了“沃野千里 无人耕种”的局面。地处偏远的宁古塔,更是逐渐失去了国防重镇的地位。既是努尔哈赤祖龙兴之地,就是清皇族的老家,还是要开发和保护的。

但是宁古塔这个地方,在辽东极北常年冰封,是个苦寒之地。

诗人吴兆骞在信中这么写道:“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八月的大雪读起来都令人发冷!

这个吴兆骞一个江苏人,怎么这么了解宁古塔?

原来从顺治年间开始,宁古塔成了清朝流放人员的接收地,他们当中还有抗清名将郑成功之父郑芝龙,文人金圣叹家属,思想家吕留良家属等。

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

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

二是为清皇族的老家“增砖添瓦”,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

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不同皇帝动怒时都有一句经典台词:发配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

镜头里的大臣绝对一副大限临头的表情。

文人方拱干曾说:“人说黄泉路若到了宁古塔,便有十个黄泉也不怕了”,如临地狱毫不夸张!

前文提到的诗人吴兆骞,曾经饮誉诗坛“才情横溢”。却因为在一场考试中交了白卷,牵连父母兄弟妻子一同被顺治帝流放关外的宁古塔,长达二十三年。

当他被迫离京之际,给他送行的诗作遍于天下,连当时的文坛领袖吴梅村都悲歌惋惜。

诗人吴伟业在《悲歌赠吴季子》送别“人生千里与万里,黯然销魂别而已,君独何为至于此,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

诗中“山非山兮水非水”,确实是对宁古塔的可怕和偏僻入木三分的描写。黑龙江地区是最典型的“撒水成冰”,零下几十度非常常见,然而在清朝这个地方更加严寒。

我们都知道明朝有个小冰河时期,其实准确来讲,小冰河期是从元朝到清朝的过程。而当时的御寒衣物和物品本就不足,犯人的衣服更是单薄,很多犯人活活冻死。

王家祯在《研堂见闻杂录》写到:“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

中国都没有去那个地方的人,离北京足足七八千里这么远的路程,徒步前行。

按照清朝的押解规定,单日行程大约在50里左右,也就是说一共要走4 5个月的时间。加上清朝要求流放的犯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流放地,所以无论天气多么恶劣,过程几乎没有休息。

在这几个月里,还要全程佩戴枷锁。其中还有举家遭迁徙,全家老少跟着受罪。

当时缠足的陋习规定,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想着妻子女儿用那三寸金莲的小脚,要走几千里路更是无比艰难,最后双脚都几乎被磨烂了。

然而在此重负下却没有一顿饱饭。

按照清朝的规定流刑犯人,每人每天的粮食配量是在8两左右,15岁以下还要减半,8两也就是250克,也就是两碗米饭。这对于一个每天要走50里路的人来说,几乎和没吃东西没啥两样。很多人饿晕了以后,被当地人分而食之。

除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饱受这饥寒之苦,还要小心路途上的虎狼豺豹。

在当时通往宁古塔的路途中,几乎没有路,到处都是原始森林。押解的差人们可不会保证犯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被虎狼叼走也是常有的事。

根据当时对流人的统计可以看出,流放宁古塔的人在途中死亡率极高,普遍都是死亡一半以上。有时遇上极端天气,可能仅有1/3的人能够到达。

后来,清王朝注意到这个问题,才下达一道命令,禁止在冬季期间押解犯人上路,这就是为了防止大量犯人在押解途中被冻死。

在路上的已经死掉一大半,活着的更是生不如死。

这里被押解的流人达到宁古塔后,等待他们的除了恶劣的环境外,还有繁重的苦差和奴役生活。

清王朝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开发宁古塔,所以就会要求犯人们一直劳作,要么在官府里做苦役,要么给披甲人为奴。

在官府里的流人,常年面黄肌瘦一年到头都在劳作,没有半刻空闲日子。每到种田之日,五更而起、黄昏而散,每个犯人都有产量指标,一旦完不成就免不了一顿毒打。当然这已经算比较好的了,这些人都是一些文人,还有之前做过官的。

最惨的是给披甲人为奴的流人。

所谓“披甲人”就是当地的驻军,由于清朝时有很多受降的外族人,他们在投降清朝后,就被安排在自己所在的地区充当守卫边疆中坚力量,他们的地位低于一般军人。

本来他们就是身份低下的人,对待奴隶更是毫不手软。

不但要求奴隶没日没夜的干活,主人还可以任意剥夺他们的生命而不受惩罚,流人们既没有人生自由,也没有半点尊严。更绝望的是,即便是犯人的后代也没法摆脱为奴的厄运,世代都将是披甲人的奴隶。

女人们更是无比凄惨,直接被充作官妓供披甲人淫乐,很多女犯人宁愿自尽也不愿前去。

古代女人把“贞操 贞洁”看得重如性命,女人失贞不仅被家族唾弃,死后也不能葬入祖坟,成为孤魂野鬼。孩子也会因这样的母亲而一生蒙羞,甚至对后人官声和仕途都有影响,很多女人不堪其辱,很快香消玉殒!

因此 那些不堪忍受折磨的流人,往往冒着杀头的风险也要逃跑。

据《清史稿》记载:“黑龙江-宁古塔等处发遣人犯,逃者甚众”。

在清初逃离宁古塔的犯人达一半左右。

那时的东北,是广袤的冰封之地,他们的牢房在人烟荒芜的东北边境。极度严寒是代名词,森林、沼泽、野兽是这里的特产,跑不得了多远就会迷路,最后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饿死。

在宁古塔,流人们不仅遭受着身体的摧残,还要顶着精神的折磨。一旦来到宁古塔这个人间地狱,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尊严丧尽、生不如死,一直耗到你油尽灯枯。

有记载的回乡的人少之又少,通常都是达官贵人。

吴兆骞还是当时友人拜托纳兰性德,由当时的宰相纳兰明珠营救回来,那时 他已经在宁古塔呆了二十三年。

普通人就没这么幸运了!

虽然在发配的时间上,根据不同的罪行、年限也不一样。但是一般来说,流放宁古塔的人被都会加上一条“永世不得入关”。

其实 这就是强制迁移了,即使在当地流放到了年限也不能回来,只能成为当地籍民。

也就是说,最大的恐惧其实是没有未来。因为一眼看到头,翻身无望每天还要面对死亡的威胁,这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呀。

犯人被流放宁古塔,主要发生在清朝开国前100年间。

由于清朝前期统治者,制造了大量的文字狱,以及逮捕了大量反清人士,他们被发配到宁古塔。

当时清朝朝廷的大案以它作为句点,因此“宁古塔”三个再平静不过的字,成了全国官员和文士心底最不吉祥的符咒。任何人都有可能一夜之间与这里产生终身性的联结,因此这三个字常常悄悄地潜入高枕锦衾间的噩梦,把许多人吓出一身身冷汗。

到了嘉庆期间,宁古塔地带的人口已经达到四 五十万,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流放宁古塔的人群,及他们的后裔所组成。

他们的到来,传播了中原文化,使南北两方人民的文化交流得以沟通。流民的涌入改变了当地以渔猎为主的原始生活方式,也带动了当地的发展,给这块黑土地带来了新文明。

历史以残酷的方式做出了多情的选择,流人们对这块土地进行了文化的启蒙,并延续了绵绵不绝的灵脉。

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东北这块土地,为什么总是显得坦坦荡荡而不遮遮盖盖,为什么没有多少丰厚的历史,却快速进入到一个开化的状态,至少有一部分来自流放者心底的那份高贵”。

清代女性羞愤自尽原因有多奇葩扶弟魔也能付出生命代价

“人间地狱”宁古塔,清朝女犯人宁愿自尽也不去,到底有多可怕?

龚琳娜唱到“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如果说镇压白素贞的雷峰塔,让人联想到凄美的爱情故事,那“宁古塔”就只能让人想到地狱。

究竟何谓“宁古塔”,有何骇人之处呢?

这个“宁古塔”其实是个古地名,在现在的黑龙江省。满语中“宁古塔”就是“六个台”,据说与清太祖的“六祖”有关系。

相传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祖父福满,所生的六个儿子曾居此地,故称其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

起初,宁古塔是清朝为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军事重镇。后来,由于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大批大批的东北旗人向内地迁移。

当时的场景是“男女相踵,不绝于道”。

在这种情况下,东北人口出现了严重的流失,出现了“沃野千里 无人耕种”的局面。地处偏远的宁古塔,更是逐渐失去了国防重镇的地位。既是努尔哈赤祖龙兴之地,就是清皇族的老家,还是要开发和保护的。

但是宁古塔这个地方,在辽东极北常年冰封,是个苦寒之地。

诗人吴兆骞在信中这么写道:“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八月的大雪读起来都令人发冷!

这个吴兆骞一个江苏人,怎么这么了解宁古塔?

原来从顺治年间开始,宁古塔成了清朝流放人员的接收地,他们当中还有抗清名将郑成功之父郑芝龙,文人金圣叹家属,思想家吕留良家属等。

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

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

二是为清皇族的老家“增砖添瓦”,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

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不同皇帝动怒时都有一句经典台词:发配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

镜头里的大臣绝对一副大限临头的表情。

文人方拱干曾说:“人说黄泉路若到了宁古塔,便有十个黄泉也不怕了”,如临地狱毫不夸张!

前文提到的诗人吴兆骞,曾经饮誉诗坛“才情横溢”。却因为在一场考试中交了白卷,牵连父母兄弟妻子一同被顺治帝流放关外的宁古塔,长达二十三年。

当他被迫离京之际,给他送行的诗作遍于天下,连当时的文坛领袖吴梅村都悲歌惋惜。

诗人吴伟业在《悲歌赠吴季子》送别“人生千里与万里,黯然销魂别而已,君独何为至于此,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

诗中“山非山兮水非水”,确实是对宁古塔的可怕和偏僻入木三分的描写。黑龙江地区是最典型的“撒水成冰”,零下几十度非常常见,然而在清朝这个地方更加严寒。

我们都知道明朝有个小冰河时期,其实准确来讲,小冰河期是从元朝到清朝的过程。而当时的御寒衣物和物品本就不足,犯人的衣服更是单薄,很多犯人活活冻死。

王家祯在《研堂见闻杂录》写到:“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

中国都没有去那个地方的人,离北京足足七八千里这么远的路程,徒步前行。

按照清朝的押解规定,单日行程大约在50里左右,也就是说一共要走4 5个月的时间。加上清朝要求流放的犯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流放地,所以无论天气多么恶劣,过程几乎没有休息。

在这几个月里,还要全程佩戴枷锁。其中还有举家遭迁徙,全家老少跟着受罪。

当时缠足的陋习规定,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想着妻子女儿用那三寸金莲的小脚,要走几千里路更是无比艰难,最后双脚都几乎被磨烂了。

然而在此重负下却没有一顿饱饭。

按照清朝的规定流刑犯人,每人每天的粮食配量是在8两左右,15岁以下还要减半,8两也就是250克,也就是两碗米饭。这对于一个每天要走50里路的人来说,几乎和没吃东西没啥两样。很多人饿晕了以后,被当地人分而食之。

除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饱受这饥寒之苦,还要小心路途上的虎狼豺豹。

在当时通往宁古塔的路途中,几乎没有路,到处都是原始森林。押解的差人们可不会保证犯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被虎狼叼走也是常有的事。

根据当时对流人的统计可以看出,流放宁古塔的人在途中死亡率极高,普遍都是死亡一半以上。有时遇上极端天气,可能仅有1/3的人能够到达。

后来,清王朝注意到这个问题,才下达一道命令,禁止在冬季期间押解犯人上路,这就是为了防止大量犯人在押解途中被冻死。

在路上的已经死掉一大半,活着的更是生不如死。

这里被押解的流人达到宁古塔后,等待他们的除了恶劣的环境外,还有繁重的苦差和奴役生活。

清王朝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开发宁古塔,所以就会要求犯人们一直劳作,要么在官府里做苦役,要么给披甲人为奴。

在官府里的流人,常年面黄肌瘦一年到头都在劳作,没有半刻空闲日子。每到种田之日,五更而起、黄昏而散,每个犯人都有产量指标,一旦完不成就免不了一顿毒打。当然这已经算比较好的了,这些人都是一些文人,还有之前做过官的。

最惨的是给披甲人为奴的流人。

所谓“披甲人”就是当地的驻军,由于清朝时有很多受降的外族人,他们在投降清朝后,就被安排在自己所在的地区充当守卫边疆中坚力量,他们的地位低于一般军人。

本来他们就是身份低下的人,对待奴隶更是毫不手软。

不但要求奴隶没日没夜的干活,主人还可以任意剥夺他们的生命而不受惩罚,流人们既没有人生自由,也没有半点尊严。更绝望的是,即便是犯人的后代也没法摆脱为奴的厄运,世代都将是披甲人的奴隶。

女人们更是无比凄惨,直接被充作官妓供披甲人淫乐,很多女犯人宁愿自尽也不愿前去。

古代女人把“贞操 贞洁”看得重如性命,女人失贞不仅被家族唾弃,死后也不能葬入祖坟,成为孤魂野鬼。孩子也会因这样的母亲而一生蒙羞,甚至对后人官声和仕途都有影响,很多女人不堪其辱,很快香消玉殒!

因此 那些不堪忍受折磨的流人,往往冒着杀头的风险也要逃跑。

据《清史稿》记载:“黑龙江-宁古塔等处发遣人犯,逃者甚众”。

在清初逃离宁古塔的犯人达一半左右。

那时的东北,是广袤的冰封之地,他们的牢房在人烟荒芜的东北边境。极度严寒是代名词,森林、沼泽、野兽是这里的特产,跑不得了多远就会迷路,最后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饿死。

在宁古塔,流人们不仅遭受着身体的摧残,还要顶着精神的折磨。一旦来到宁古塔这个人间地狱,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尊严丧尽、生不如死,一直耗到你油尽灯枯。

有记载的回乡的人少之又少,通常都是达官贵人。

吴兆骞还是当时友人拜托纳兰性德,由当时的宰相纳兰明珠营救回来,那时 他已经在宁古塔呆了二十三年。

普通人就没这么幸运了!

虽然在发配的时间上,根据不同的罪行、年限也不一样。但是一般来说,流放宁古塔的人被都会加上一条“永世不得入关”。

其实 这就是强制迁移了,即使在当地流放到了年限也不能回来,只能成为当地籍民。

也就是说,最大的恐惧其实是没有未来。因为一眼看到头,翻身无望每天还要面对死亡的威胁,这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呀。

犯人被流放宁古塔,主要发生在清朝开国前100年间。

由于清朝前期统治者,制造了大量的文字狱,以及逮捕了大量反清人士,他们被发配到宁古塔。

当时清朝朝廷的大案以它作为句点,因此“宁古塔”三个再平静不过的字,成了全国官员和文士心底最不吉祥的符咒。任何人都有可能一夜之间与这里产生终身性的联结,因此这三个字常常悄悄地潜入高枕锦衾间的噩梦,把许多人吓出一身身冷汗。

到了嘉庆期间,宁古塔地带的人口已经达到四 五十万,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流放宁古塔的人群,及他们的后裔所组成。

他们的到来,传播了中原文化,使南北两方人民的文化交流得以沟通。流民的涌入改变了当地以渔猎为主的原始生活方式,也带动了当地的发展,给这块黑土地带来了新文明。

历史以残酷的方式做出了多情的选择,流人们对这块土地进行了文化的启蒙,并延续了绵绵不绝的灵脉。

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东北这块土地,为什么总是显得坦坦荡荡而不遮遮盖盖,为什么没有多少丰厚的历史,却快速进入到一个开化的状态,至少有一部分来自流放者心底的那份高贵”。

清代女性羞愤自尽原因有多奇葩扶弟魔也能付出生命代价

“人间地狱”宁古塔,清朝女犯人宁愿自尽也不去,到底有多可怕?

龚琳娜唱到“法海你不懂爱,雷峰塔会掉下来”。如果说镇压白素贞的雷峰塔,让人联想到凄美的爱情故事,那“宁古塔”就只能让人想到地狱。

究竟何谓“宁古塔”,有何骇人之处呢?

这个“宁古塔”其实是个古地名,在现在的黑龙江省。满语中“宁古塔”就是“六个台”,据说与清太祖的“六祖”有关系。

相传是清太祖努尔哈赤曾祖父福满,所生的六个儿子曾居此地,故称其地为宁古塔贝勒,简称“宁古塔”。

起初,宁古塔是清朝为统治东北边疆地区的军事重镇。后来,由于清军入关“定都北京”,大批大批的东北旗人向内地迁移。

当时的场景是“男女相踵,不绝于道”。

在这种情况下,东北人口出现了严重的流失,出现了“沃野千里 无人耕种”的局面。地处偏远的宁古塔,更是逐渐失去了国防重镇的地位。既是努尔哈赤祖龙兴之地,就是清皇族的老家,还是要开发和保护的。

但是宁古塔这个地方,在辽东极北常年冰封,是个苦寒之地。

诗人吴兆骞在信中这么写道:“宁古寒苦天下所无,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风如雷鸣电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阴雨接连,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尽冻,雪才到地即成坚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八月的大雪读起来都令人发冷!

这个吴兆骞一个江苏人,怎么这么了解宁古塔?

原来从顺治年间开始,宁古塔成了清朝流放人员的接收地,他们当中还有抗清名将郑成功之父郑芝龙,文人金圣叹家属,思想家吕留良家属等。

把罪犯流放到宁古塔有两层含义:

一是惩恶与扬善,让犯了罪的人背井离乡受尽磨难,到关外去自首、自思、自悔接受风沙洗涤。

二是为清皇族的老家“增砖添瓦”,罪犯来到这里不仅要开荒种地、修桥筑路,改变清皇族老家的面貌。

而且还要忍饥挨饿,为当地官员、满人当牛做马、沦为家奴,以显示祖上的荣耀!

不同皇帝动怒时都有一句经典台词:发配宁古塔,永世不得入关!

镜头里的大臣绝对一副大限临头的表情。

文人方拱干曾说:“人说黄泉路若到了宁古塔,便有十个黄泉也不怕了”,如临地狱毫不夸张!

前文提到的诗人吴兆骞,曾经饮誉诗坛“才情横溢”。却因为在一场考试中交了白卷,牵连父母兄弟妻子一同被顺治帝流放关外的宁古塔,长达二十三年。

当他被迫离京之际,给他送行的诗作遍于天下,连当时的文坛领袖吴梅村都悲歌惋惜。

诗人吴伟业在《悲歌赠吴季子》送别“人生千里与万里,黯然销魂别而已,君独何为至于此,山非山兮水非水,生非生兮死非死”。

诗中“山非山兮水非水”,确实是对宁古塔的可怕和偏僻入木三分的描写。黑龙江地区是最典型的“撒水成冰”,零下几十度非常常见,然而在清朝这个地方更加严寒。

我们都知道明朝有个小冰河时期,其实准确来讲,小冰河期是从元朝到清朝的过程。而当时的御寒衣物和物品本就不足,犯人的衣服更是单薄,很多犯人活活冻死。

王家祯在《研堂见闻杂录》写到:“宁古塔在辽东极北,去京七八千里,其地重冰积雪非复世界,中国人亦无至其地者”。

中国都没有去那个地方的人,离北京足足七八千里这么远的路程,徒步前行。

按照清朝的押解规定,单日行程大约在50里左右,也就是说一共要走4 5个月的时间。加上清朝要求流放的犯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流放地,所以无论天气多么恶劣,过程几乎没有休息。

在这几个月里,还要全程佩戴枷锁。其中还有举家遭迁徙,全家老少跟着受罪。

当时缠足的陋习规定,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想着妻子女儿用那三寸金莲的小脚,要走几千里路更是无比艰难,最后双脚都几乎被磨烂了。

然而在此重负下却没有一顿饱饭。

按照清朝的规定流刑犯人,每人每天的粮食配量是在8两左右,15岁以下还要减半,8两也就是250克,也就是两碗米饭。这对于一个每天要走50里路的人来说,几乎和没吃东西没啥两样。很多人饿晕了以后,被当地人分而食之。

除了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饱受这饥寒之苦,还要小心路途上的虎狼豺豹。

在当时通往宁古塔的路途中,几乎没有路,到处都是原始森林。押解的差人们可不会保证犯人的生命安全,夜间被虎狼叼走也是常有的事。

根据当时对流人的统计可以看出,流放宁古塔的人在途中死亡率极高,普遍都是死亡一半以上。有时遇上极端天气,可能仅有1/3的人能够到达。

后来,清王朝注意到这个问题,才下达一道命令,禁止在冬季期间押解犯人上路,这就是为了防止大量犯人在押解途中被冻死。

在路上的已经死掉一大半,活着的更是生不如死。

这里被押解的流人达到宁古塔后,等待他们的除了恶劣的环境外,还有繁重的苦差和奴役生活。

清王朝把犯人流放到宁古塔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开发宁古塔,所以就会要求犯人们一直劳作,要么在官府里做苦役,要么给披甲人为奴。

在官府里的流人,常年面黄肌瘦一年到头都在劳作,没有半刻空闲日子。每到种田之日,五更而起、黄昏而散,每个犯人都有产量指标,一旦完不成就免不了一顿毒打。当然这已经算比较好的了,这些人都是一些文人,还有之前做过官的。

最惨的是给披甲人为奴的流人。

所谓“披甲人”就是当地的驻军,由于清朝时有很多受降的外族人,他们在投降清朝后,就被安排在自己所在的地区充当守卫边疆中坚力量,他们的地位低于一般军人。

本来他们就是身份低下的人,对待奴隶更是毫不手软。

不但要求奴隶没日没夜的干活,主人还可以任意剥夺他们的生命而不受惩罚,流人们既没有人生自由,也没有半点尊严。更绝望的是,即便是犯人的后代也没法摆脱为奴的厄运,世代都将是披甲人的奴隶。

女人们更是无比凄惨,直接被充作官妓供披甲人淫乐,很多女犯人宁愿自尽也不愿前去。

古代女人把“贞操 贞洁”看得重如性命,女人失贞不仅被家族唾弃,死后也不能葬入祖坟,成为孤魂野鬼。孩子也会因这样的母亲而一生蒙羞,甚至对后人官声和仕途都有影响,很多女人不堪其辱,很快香消玉殒!

因此 那些不堪忍受折磨的流人,往往冒着杀头的风险也要逃跑。

据《清史稿》记载:“黑龙江-宁古塔等处发遣人犯,逃者甚众”。

在清初逃离宁古塔的犯人达一半左右。

那时的东北,是广袤的冰封之地,他们的牢房在人烟荒芜的东北边境。极度严寒是代名词,森林、沼泽、野兽是这里的特产,跑不得了多远就会迷路,最后不是被冻死、就是被饿死。

在宁古塔,流人们不仅遭受着身体的摧残,还要顶着精神的折磨。一旦来到宁古塔这个人间地狱,已经不能算是个“人”了,尊严丧尽、生不如死,一直耗到你油尽灯枯。

有记载的回乡的人少之又少,通常都是达官贵人。

吴兆骞还是当时友人拜托纳兰性德,由当时的宰相纳兰明珠营救回来,那时 他已经在宁古塔呆了二十三年。

普通人就没这么幸运了!

虽然在发配的时间上,根据不同的罪行、年限也不一样。但是一般来说,流放宁古塔的人被都会加上一条“永世不得入关”。

其实 这就是强制迁移了,即使在当地流放到了年限也不能回来,只能成为当地籍民。

也就是说,最大的恐惧其实是没有未来。因为一眼看到头,翻身无望每天还要面对死亡的威胁,这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呀。

犯人被流放宁古塔,主要发生在清朝开国前100年间。

由于清朝前期统治者,制造了大量的文字狱,以及逮捕了大量反清人士,他们被发配到宁古塔。

当时清朝朝廷的大案以它作为句点,因此“宁古塔”三个再平静不过的字,成了全国官员和文士心底最不吉祥的符咒。任何人都有可能一夜之间与这里产生终身性的联结,因此这三个字常常悄悄地潜入高枕锦衾间的噩梦,把许多人吓出一身身冷汗。

到了嘉庆期间,宁古塔地带的人口已经达到四 五十万,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流放宁古塔的人群,及他们的后裔所组成。

他们的到来,传播了中原文化,使南北两方人民的文化交流得以沟通。流民的涌入改变了当地以渔猎为主的原始生活方式,也带动了当地的发展,给这块黑土地带来了新文明。

历史以残酷的方式做出了多情的选择,流人们对这块土地进行了文化的启蒙,并延续了绵绵不绝的灵脉。

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东北这块土地,为什么总是显得坦坦荡荡而不遮遮盖盖,为什么没有多少丰厚的历史,却快速进入到一个开化的状态,至少有一部分来自流放者心底的那份高贵”。

清代女性羞愤自尽原因有多奇葩扶弟魔也能付出生命代价

清代“贞洁”观念盛行,真的都是男性的责任吗?

自宋代“程朱理学”

盛行以后,女性伦理中的贞节观念逐渐被封建统治阶层所重视,并逐渐上升到一种国家意识形态加以倡导。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对女性的行为限制、观念约束乃至“贞洁烈妇”

的要求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什么“三从四德”、“内外有别”的严格要求;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荒唐约束;清朝统治阶层甚至于国家层面对“贞节烈女”予以表彰和宣传,以至于让清代女性在行为规范和道德尺度上逐渐走向偏激乃至极端。


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封建皇权社会中,“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但在清朝,对于女性近乎变态的要求绝非只有男性予以约束和控制;更有着女性自身的严格遵守和极端执行。

清代女性究竟能够对“贞节”看得有多重?究竟能执行到偏激程度呢?

清代历史学家、作家孙静庵在其所著《栖霞阁野乘》中,记录了这样一个故事:

山阳富室陈某,夙有断袖癖,其娈童徐容,陈最嬖幸之。因为之娶妻,而后庭之爱,仍未之断也。成婚甫两浃旬,徐妇乘舆归宁,陈即往徐室续旧。不意妇忘携礼物,返轮归取,径入卧房,乍见陈与徐状,愤气填膺,奔赴厨下,取菜刀自刎死。

面对自己丈夫双性恋的特殊癖好,妻子用“取刀自刎”的方式予以了回应,其原因并非对丈夫感情的失望,而是因为“羞愤自尽”。也就是说,自幼在传统礼教和贞节观念下成长起来的清代女性,对于感情的在意程度远非对道德规范的遵守能及。


你可以不爱我,可以冷落我,但不能污了我的眼睛,更不能触及我对道德底线、封建礼教的遵守底线!

而清代的文人代表孙静庵对此事的评价为“因夫被人男奸,而羞愤自尽者,事诚奇绝。然妇之节烈,可以风矣”。男人犯错,女性羞愤自尽,竟然能认为是可以颂扬、宣传的正面教材和贞节典型,荒唐如斯、悲哀如此。

吴卿怜,作为和珅从清代另一位大贪官王亶望手中得来的妾室,在《乾隆王朝》、《嘉庆传奇》等诸多影视作品的演绎中,而广为人知。这个清朝历史上有名的“贤内助”,在和珅倒台以后,又落得何种下场呢?

在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中,对其有着“珅败,卿怜没入官”

的记载,也就是这个原本就系歌女出身的女子转了一圈,尝尽了荣华以后,又回到了原点。在其没入官家为妓以后,感念于“十年中惊魂骇魄,迁徙流离之苦,花悲月惨,涕泪沾衣”,为报答和珅乃至和珅之前的王亶望之“宠幸备至”、“专宠房中”,不愿再委身为妓,竟“以死报主”。


从王亶望的侍妾到和珅的侍妾,乃至吴卿怜最初时期的歌女身份,其一直以男性附属品的角色存在,虽然因为其“善歌能诗词,色艺兼胜”而深得两人恩宠,但两人倒台之际并未对其做出任何嗣后安置。可吴卿怜竟然念于“专宠”之恩,为两个将自己当成战利品或者特有工具的贪官,以身殉情。真不知道是吴卿怜太过高尚,还是当时的传统礼教约束太过荒唐。

另外,在《栖霞阁野乘》的记载中,还有着这样一位特别奇葩的女性存在。

故事的主角对于封建礼教和贞节观念的遵守和追求,已经到了执迷不悟甚至不可救药的地步。在为自己的丈夫生育两子以后,她竟然认为其“男女配偶为宗嗣计”

的个人使命已经完成,认为如果再和丈夫同室而居,就是“既至秽,且足戕身”的所在。于是,“年三十即断欲,与夫对室居”。

自己对于贞节观念有着近乎变态的追求也就算了,她还将自己对于封建观念的理解,严格认真地贯彻到自己的儿子、儿媳身上。儿媳生育一子后,她“即令子与妇异室居,且监之严”,而且还给予了“如仍同室居,男既有碍于学,女亦有碍于工”

的荒唐理由说明。但儿子和儿媳毕竟是生理需求旺盛的年轻男女,对于床笫之事的追求绝非外人能够阻止的。于是,两人想尽办法,寻得机会,“久旷忽逢,因而复妊”。


儿媳业已怀孕,她也无计可施,只是一个恶毒的计划开始在其心中酝酿。

迨产,又一雄也,始报之知。乃盛怒赴产室,饬妇佻儇,而重辱之。妇不堪其恚,自经死,弗悔也。

啥意思?等到儿媳生产以后,她用极尽恶毒、侮辱的言辞对儿媳“重辱”,以致让儿媳不堪受辱、自尽而亡。

对于这位奇葩女性的疯狂操作,有着传统贞节观念的深度荼毒,更有着其对此等观念封魔、变态的理解和追求。自己“三十断欲”乃系自己的选择,这个或许还有着能够理解的部分,但对于晚辈“异室居”的荒唐要求,就有着令人生恨的因素在内了!

扶弟魔,虽然是现今社会出现的一个网略用语,但究其根本原因,乃系传统重男轻女观念之下的必然现象。

这种情况,在清朝也有着较为明显的表现,甚至一度达到了变态的境地。


《清代野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道光中叶,桐城方宝庆掌刑部秋审处,有告室女与表弟通奸者,验之处女也,然形迹实可疑。堂上将释之矣,方命承审官曰:“可验其后庭。”

验之非完璧,乃以非法淫定奸夫罪,而判女折赎罚锾,合署称神明焉。女归自缢死,男闻亦自尽于狱。

故事较为简单,也比较容易理解,乃系发生于表姐和表弟之间的荒唐故事。经过方宝庆对案件的审理,一个疯狂的“扶弟魔”,浮出水面。案件中的“表弟”,虽然已经订婚,但尚未成婚,尚不能“偕婚媾”。对于一个有着欲望释放希望却无法得到满足的年轻男性而言,这种“欲得而不能得”的煎熬,足以让其做出任何荒唐的事儿。于是,他将视线锁定在了极为疼爱自己,但却早已经订了婚的表姐身上。于是,“扶弟魔”表姐出于疼爱弟弟的想法,但同时又“不忍以破甑贻夫羞”,也就是不想让自己未来的丈夫“蒙羞”,遂以“后庭安抚之”。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对于这位表姐病态的“扶弟魔”表现,竟然被当时的舆论认为是“发乎情止乎礼义”的理性选择。用传统的“贞节观念”

来约束女性、限制女性的现象,在封建统治阶层的支持和鼓励下,逐渐成为一种偏激、狭隘的道德尺度和衡量标准,这既是女性的不幸,又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严重倒退。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力主倡导“男尊女卑”、要求女性“三从四德”的男性固然要承担主要责任。但是,部分女性对于“贞节观念”、“传统礼教”近乎病态、疯狂的追求和遵守,也是导致女性在封建社会悲哀至极,绝对不容忽略的原因。

清代女性羞愤自尽原因有多奇葩扶弟魔也能付出生命代价

偷女儿的救命钱给弟弟买房,逼丈夫跳楼,扶弟魔太可怕了,你怎么看?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扶弟魔”和“妈宝男”一样,成为婚恋市场上被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如同“妈宝男”一样,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能够听到人们对“扶弟魔”的吐槽甚至是攻击。“如何在相亲时辨别扶弟魔”,也成为不少人搜索和浏览的话题。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大家都开始关注这一话题?

为给弟弟买房,姐姐偷走心脏病亲女10万救命钱,姐夫绝望跳楼

我在网上看到一件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例,读起来实在让人内心沉重,遍体生寒。

事例中的男女主人公是一对普普通通的小夫妻,育有一个8岁的可爱女儿。原本一家三口的生活虽然不算富足,但也算得上温馨。可因为妻子的举动,这个家庭已经走到破裂的边缘。

原来,两人的女儿患有心脏病,为了给女儿赚治病的钱,夫妻俩四处奔波打工,又到处去问亲戚借钱。

好不容易凑到10万块钱后,妻子却迟迟不带女儿去治疗。丈夫一问才发现,这10万块钱被妻子拿去给弟弟做买房的首付了。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尤其让丈夫难以接受的是,连亲生女儿的救命钱妻子都要拿走补贴弟弟。他一时想不开,甚至被逼得准备跳楼轻生,幸好后来被消防官兵给救下了。

“扶弟魔”妻子究竟有多可怕?

为了补贴弟弟,不仅偷家里的钱,连亲生女儿的性命都不顾,这样的事情在常人听来简直匪夷所思,可它确实是真实发生在“扶弟魔”身上的例子。

不计一切代价帮扶娘家和弟弟的女性,被称作“扶弟魔”。而一个家庭如果有这样一个“扶弟魔”,从此以后也就再无宁日。

兜妈的一位朋友为了和老婆离婚,折腾了一年多,人都变得颓废了。而他的老婆,就是一个典型的“扶弟魔”。

朋友和老婆年少相识,上学的时候就一块早恋,因为种种原因分开了。

成年之后,两人机缘巧合再度相遇,发现彼此心目中还有对对方的依恋,于是顺理成章破镜重圆,没多久就结婚了。

这原本应该是一段才子佳人的良缘,他们之间的感情也一直为朋友们所称道。可突然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

朋友工作能力不错,收入也还可以。婚后为了表示对老婆的信任,财政大权一律上缴,自己每个月只留几千块钱零花钱,几乎不查家里的账本。

结果有一天,朋友的父亲生病住院,急需用钱做手术。朋友赶回家问老婆要钱时,老婆却支支吾吾,怎么也不肯拿银行卡和存折。

着急的朋友再三逼问,老婆才坦诚称,自己把家里的50万存款借给弟弟买房了,现在家里没什么钱了。而且借钱这事还是很早之前就有的,只是她一直瞒着没让老公知道。

朋友急得当时就逼着老婆问小舅子要钱,老婆却说弟弟年纪小不懂事花钱大手大脚的,现在急着让他还他也还不出来。

经过这件事,朋友彻底对老婆改观了。找兄弟借钱帮父亲渡过难关后,夫妻为这50万吵了无数次架,越吵越让他心寒。终于,他选择了和妻子离婚。

为什么越是“重男轻女”的家庭,越容易诞生“扶弟魔”?

纵观这些为了娘家不惜毁掉自己小家幸福的女性,我们不难发现,她们大多出身自重男轻女的原生家庭。那么到底是什么因素造就了“扶弟魔”的出现呢?

1. “扶弟魔”有时出于被迫承担

“扶弟魔”有时不是一种个人选择,而是无奈的被迫承担。

前些年大热的都市女性题材电视剧《欢乐颂》中的樊胜美,就是这样一个经典的形象。

在他人眼中,樊胜美是一个光鲜亮丽的都市丽人,但在不为人知的背后,樊胜美的父母和好赌成性的哥哥都趴在她身上“吸血”,榨干她的一切来供养自己。

在许多重男轻女的家庭中,女儿在成年后都被迫牺牲一切来供养自己的原生家庭。

2. 重男轻女的生长环境形成的惯性思维

“扶弟魔”有时也出自原生家庭培养出的惯性思维。

当一个人的自我需求被持续压抑,而又几十年如一日被灌输同一种思想时,她很容易变得麻木,形成思维惯性,并在自己的一生中不断重复这种行为。

3. 从小缺爱产生的求偿心理

还有的女性之所以成为“扶弟魔”,是因为从小缺失来自亲人的爱,于是变本加厉地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得到家人的肯定,和家人施舍的那一点点“爱”。

这也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觉得自己的妻子眼中除了娘家看不到其他任何人的原因。

4. 缺乏正确教育导致女性没有自我边界感

被称作“扶弟魔”的女性,往往还缺乏必要的边界感。

和“妈宝男”一样,即便组建自己的家庭,她们也无法分清大家和小家之间的区别与边界 ,不能意识到婚后自己与丈夫才是情感与利益的共同体,自己也应该维护小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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