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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课堂爆破,网课课前温馨提示

【文/观察者网 童黎】“网课入侵”、“网课爆破”——11月5日,如果在社交、视频平台上搜索这两个关键词,你会在多个APP的醒目位置看到以下“温馨提示”,甚至“警告”:
“尊重课堂,遵守教学秩序,让我们共同守护网络学习净土。”
“关爱师生,遵守课堂秩序,让我们共同守护网络学习净土。”
“恶意入侵网课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模仿。”
事实上,观察者网注意到,在“新郑三中老师网课遭入侵后离世”事件网络发酵的当天(2日),一些社交平台就已经显示相关提

【文/观察者网 童黎】“网课入侵”、“网课爆破”——11月5日,如果在社交、视频平台上搜索这两个关键词,你会在多个APP的醒目位置看到以下“温馨提示”,甚至“警告”:

“尊重课堂,遵守教学秩序,让我们共同守护网络学习净土。”

“关爱师生,遵守课堂秩序,让我们共同守护网络学习净土。”

“恶意入侵网课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模仿。”

事实上,观察者网注意到,在“新郑三中老师网课遭入侵后离世”事件网络发酵的当天(2日),一些社交平台就已经显示相关提示。有媒体报道称,记者卧底的“网课入侵”群也在3日被封。

但舆论显然出现得更早。

随着开学季的到来,自9月起,网络上频繁有网友控诉“网课被人入侵骚扰”,也出现了诸如“如来佛祖入侵网课现场”、“网课入侵第一弹”、“网课翻车现场:社会人混进网课与老师对线”等相关视频,引发媒体关注报道。

当时的评论区里,就有不少学生谈及自己上网课时遭“入侵”的经历或相关信息,其中不乏初三毕业班的学生。

社交媒体截图,下同

不久,一家在线会议平台专门为此上线了一键“暂停参会者活动”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学生、老师也进行过“技术讨论”,分享防范网课遭“入侵”的经验。那一个多月后,悲剧为什么还是发生了?

11月2日,河南省新郑市教育局通报刘姓中学教师在家上完网课后意外离世的消息。同日,负责处理此事的专班负责人对媒体称,刘某某猝死和遭遇网暴是否有关联,暂无法确定。但黑客入侵网课直播间施暴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网课平台钉钉客服回应称,已了解相关情况,正核实,积极配合警方协查。

而根据家属的长文、图片和视频,早在10月初,刘老师的网课就开始频频遭到陌生人入侵骚扰。他们顶着“鸡你太美”、“终极猎手梦泪”、“丁真”等账号名加入刘老师的直播课堂,包括但不限于在网课上播放音乐、投屏乱画和辱骂。

图自家属微博

在其他课堂遭遇的类似事件里,入侵者还会发布违禁图片、视频,开麦唱歌,出言挑衅等等。这样的捣乱行为被称为“网课爆破”或“网课入侵”。

在相关视频的评论区,曾有高年级学生提醒遭“网课入侵”的网友,建议使用有密码的在线会议平台上网课,检查班群里“有没有奇怪人进来”,但遇到了新的“漏洞”。

据《法治日报》总结,这些入侵者得到的网课账号、密码,有的是黑客破解,他们组成社交群组,交流侵入网课的信息和技术;更多的则是学生出于捣乱、恶作剧、报复同学等目的,将相关信息外泄,“引狼入室”。

越来越多的学校开始采取防范措施,除了要求老师及时更换网络会议号和开启等候室、要求学生实名进入会议并开启摄像头等预防手段,有的学校也在通过更换线上教学平台、直播课转录播课、聊天群内授课等方式防范“网课入侵”。

虽然在部分老师看来,主流网课平台似乎有较为有效的“防入侵”办法,但对于一些不擅长使用电子设备的年长教师来说,这样的操作要求或许还不够友好。而且即使开启了需要申请入会等现有设置,入侵者仍然有可能蒙混过关。正所谓“做贼容易,防贼难”,将精力花费在这些事情上,也是对师资力量的一种消耗。

9月,常常被入侵者“玩梗”、“冒名”的王者荣耀知名电竞选手“梦泪”,也在社交平台上呼吁立刻停止“恶作剧”,不要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给老师们添麻烦。

11月4日,同为教师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对“网课爆破”现象表示愤怒。他评价指出,对于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教学秩序,现行法律其实提供了许许多多的规制之道,无论是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都有相应的惩治措施。尤其是对公然侮辱他人,刑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现行法律246条就规定了侮辱罪,以暴力方法或其他手段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最高可以判处3年有期徒刑。虽然这个罪一般来说是亲告罪,不告不理,但是如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就可以变成公诉案件。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说来,如果公然侮辱他人导致他人死亡,或者导致他人自杀,那通常都可以理解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而变成公诉案件。”

他还提到,最近几年,因为网络侮辱诽谤的现象越来越猖獗,所以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个条款,就是如果在亲告的情况下,人民群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在搜集证据存在困难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大对侮辱诽谤的打击力度。

“每个人都希望他人尊重自己,那我们也应该尊重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罗翔以此结尾道。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网络课堂爆破,网课课前温馨提示

记者卧底网课爆破群发现入侵者网暴攻击老师,“爆破手”会面临什么处罚?

这些“爆破手”将会涉嫌多种违法犯罪,其中就包括对老师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特任名誉,如果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等,是需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记者卧底网课爆破群发现入侵者网暴攻击老师 

最近一直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网课爆破”的新闻,有很多网课老师与学生深受其扰,苦不堪言,甚至有老师因此去世。所谓的“网课爆破”其实就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入侵方式,有些人会指定一人或者多人进入到直播间里,通过辱骂、刷屏或者播放一些不雅视频来破坏线上教学秩序,这些被指定的人也被称之为“爆破手”。

为了深入的了解“网课爆破”的运作手法,就有记者加入了这样一个专业的“爆破手”群,进群后发现这个群体的成员很多都是00后,其中男生的比例居多,记者还发现这种群里的业务量非常之庞大,有很多“爆破手”在爆破成功之后,在群中相互交流自己的战绩,将自己的“网课爆破”过程讲与其他人听。

“网课爆破”与这些“爆破手”这种行为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在记者卧底“网课爆破”群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个群体成员很多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也是抓住了这个点才会肆无忌惮的进行“网课爆破”,觉得即使是老师报警,警察也不能拿他们怎么样,真的是这样的吗?

其实“网课爆破”已经涉嫌多种违法犯罪,对老师的侮辱、诽谤、贬低他人人格这些就不用说了,情节严重的有可能会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在传播不雅视频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等,这些都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至于这些未成年人也并不是完全不会被处罚的,他们有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希望国家能够做好相关的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的人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从根本上制止这些违法行为,还大家一个清朗的网络平台。

网络课堂爆破,网课课前温馨提示

网络爆破手是什么?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网络爆破手就是一些这个不法的人员,通过进入老师正在给学生上网课的过程中,通过强制共享屏幕,辱骂老师和学生,甚至是播放播放不雅的视频,扰乱上课秩序,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1月2号凌晨一点,网友“小小沼泽酱”发文求救称,其母为河南省新郑市第三中学一名人民教师,日前已经在上网课中被“网课爆破”之后猝死。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而不少师生都发文表示遭受过“网课爆破”。

网络爆破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呢?

有记者实测发现,有人把入侵网课变成了一门“生意”,一些捣乱课堂秩序的网课爆破手仍然在不少社交平台发布小广告,并通过组建社交群组来接单,群成员以“00后”居多,甚至还有自称初中生的爆破手表示,不收费,只为好玩儿。殊不知,学生针对上课教师的行为,无论自己还是请人爆破网课秩序都属于违法行为。

从法律方面分析,这个网络爆破手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1、行政上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进行治安处罚,最高可处十日行政拘留。"

2、民事上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事赔偿是独立于行政和刑罚的,就是说,无论是否进行行政处罚还是进行了刑罚,被害人都可以提起民事赔偿。

3、刑法的惩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的惩罚是很严厉的,这个是犯罪了,不但影响个人的,还能影响自己孩子的考学,就业、参军等,很多涉及到政审的事情,都是有影响的。

那么“未成年人”身份的保护伞是否可以免责?

《民法典》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对于民事责任而言,小朋友的无聊与恶作剧造成了侵权后果,家长必须买单。

如何监管和防止网络乱象呢?

1、明确平台方的监管责任。

对于这类事情,平台方是有很大责任的,你是提供服务和获得受益的同时,应该对客户进行筛选的和核查的,对网友在自己平台发生的各种行为是要约束的,视而不见或者假装视而不见,只会让这种现象越来越泛滥,平台本身也是会受到反噬的。

2、对现象背后的操纵者严惩。

从这些爆破群里可以发现,这是又组织有纪律的团体行为,而且利用的是未成年人的身份以及青春期的躁动以及寻求刺激的心理,有教唆和组织的行为,这比实施网曝的人更可恨更可怕,一定要严惩他们,从根上清除。

最后想对现在这些整天玩手机凑热闹的年轻人说一下:

手机真是一个很好的娱乐工具,但是人的一生不是只有娱乐,应该是我们在只配手机,用他来娱乐,而不是被手机支配,这样其实是自己娱乐了别人而不自知。

另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法不责众,大家这么干都没事了,自己也不会有事,要知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再想一下,如果有一天这些人转过头来“爆破”你或者你的家人,你该怎么办呢?这个社会是规则的,所有的自己皆以约束为前提的。

还有,这个世界上除了手机还有更广阔的天地,眼睛离开手机,你会看见这个世界是多样的、精彩的、瞬息万变的。科技也是不断在发展的,手机不是永久的,你也是可以改变这一切的人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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