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判决不服下一步该怎么办,不服法院最终判决怎么办
是投诉法官,还是打市长热线反映,再或者是到上一级法院接着告呢?
仔细看判决书的小伙伴,会在判决书末尾看到这么一段话: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XX法院”
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不服本判决,应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通常是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相应材料交到本法院。
注意哦,上诉期只有15天,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
打官司难免收到结果不太满意的判决书,这时候你会怎么做呢?
是投诉法官,还是打市长热线反映,再或者是到上一级法院接着告呢?
仔细看判决书的小伙伴,会在判决书末尾看到这么一段话: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XX法院”
这段话的意思是,如果不服本判决,应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通常是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相应材料交到本法院。
注意哦,上诉期只有15天,从收到判决书之日起计算。
“收到判决书之日”,通常是指收到邮寄的纸质判决书或点开短信发送的电子判决书之日。
注意,起始日是次日。
错过15天的上诉期,判决就生效了~
有的小伙伴可能会问,为什么我的判决书没有这句话呢?且看下集。
对法院判决不服怎么办
拿到判决书以后,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对判决的结果不服,都可以上诉。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判决书最后会写清楚,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140条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法院的宣判不服该怎么办?
如果法院一审判赔的话,给你们的选择无非是两条路:一、上诉至上级人民法院,要求改判。不过这种官司,估计改判的可能性也不大。
二、按照法院判决执行。如果不执行,从道理上讲,只要过了法院规定的执行期,原告方,也就是你说的胜诉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能就会上门去你家强制执行了。所谓强制执行,无非是冻结一些你家比较值钱的财产,来补偿男方。
三、民事赔偿上诉期一般是15天吧。这个期限在一审判决的最后写着呢。你可以仔细看看判决。
四、建议还是把彩礼钱退了,反正又没成亲,总比结婚后发现男方有别的女人要好。另外,既然没有和人家结婚,无故收取人家1万元钱,这个在法律上也确实说不过的,应该属于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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