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的声音,铿锵法槌
2017年2月3日,大年初七,周至法院全体干警已早早就位到岗,迎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工作。随着院长李希军在刑事法庭敲响第一声法槌,各审判庭的法槌声纷纷响起,秦岭法庭也在当天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虽然年味仍浓,当事人已按时到达法庭参加诉讼,法庭里法官们毫不马虎、细致缜密的审理案情,法警、书记员严肃、认真的工作状态,职业使命已扛在肩头。 “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节后收心,迅速步入工作状态,是法院干警们对本职工作的崇高尊重,是对总书记号召的诚意践行,更是对百姓群众期待法治中国的最好回应。新的一年,且听周至法院法槌声声响,但愿周至大地法理沁民心。
法官手里为什么要拿个锤子,它代表什么,有什么意义?
法锤”也叫“法槌”,代表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庄重性,体现了司法公正、文明审判。
法槌在中国并非舶来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开始使用惊堂木,这可以被视为法槌的雏形。据《国语·越语》记载:“惊堂木,长六寸,阔五寸,厚二寸又八。添堂威是也……”
一直到民国初年,法院的法官使用的依然是惊堂木,借鉴西方国家在法庭中使用的法槌,我国于2002年6月1日,提出了“全国人民法院都使用法槌”的新举措,以维护法庭秩序、体现法律尊严、控制庭审节奏。
扩展资料:
我国的法槌外形厚实,顶部镶嵌有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图案的铜片,法槌的手柄部分雕刻有麦穗和齿轮,寓示法院的审判权是人民赋予的。此外,槌头上镶嵌的铜片上将根据不同民族地区使用不同的民族文字。
法槌的底座用一整块方木制成。方形底座与圆形槌体暗喻方圆结合,即法律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法槌”虽然是从古代“惊堂木”引伸、脱胎而来,有其继承与创新关系,又具备现代的民主特色。古代“惊堂木”时代,审案官吏是主体,当事人是审讯对象,往往容易给人产生恐惧感。
现代“法槌”时代,当事人是主体,法官是裁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槌”是公正的象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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