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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1.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就是因为侵害了法律保护的社会利益。
2.犯罪客体的意义:研究犯罪客体有助于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准确定罪和量刑。因为犯罪的客体是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它能反映或者揭示出某一刑法条文的目的或者宗旨,这对于正确理解、适用该条文具有指导作用。
3.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4.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

1. 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行为之所以构成犯罪就是因为侵害了法律保护的社会利益。

2.犯罪客体的意义:研究犯罪客体有助于正确理解、适用法律,有助于认识犯罪的本质特征、准确定罪和量刑。因为犯罪的客体是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它能反映或者揭示出某一刑法条文的目的或者宗旨,这对于正确理解、适用该条文具有指导作用。

3.犯罪客体可按其范围大小划分为三种: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4.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刑法分则的同节名称,既是一类犯罪的名称,一般也反映出一类犯罪的共同客体即同类客体。

5. 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即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总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都是社会利益总体——一般客体的组成部分,三者之间是个别、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不论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何种社会利益,归根到底都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的侵害。因此犯罪一般客体既是一切犯罪侵害社会利益的总体,又是一切犯罪的共同本质,它揭示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就是对社会利益的危害。

6. 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所直接侵害的某种特定的社会利益。例如,重婚罪直接侵害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直接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某种犯罪构成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反映该种犯罪行为所侵害利益的社会性质。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直接客体的数量,可以把直接客体分为两种:(1)简单客体,即某一犯罪只侵害一个利益的,如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只侵害财产权,属于简单客体的犯罪。(2) 复杂客体,即某一犯罪侵害两个以上利益的,如以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的,不仅侵害财产权还侵害人身权,就属于复杂客体的犯罪。区分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对正确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

7. 犯罪对象,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人、物或信息。犯罪对象是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犯罪对象与组成犯罪之物不同,用于贿赂、赌博的财物,是组成贿赂罪、赌博罪之物,不是贿赂罪、赌博罪的犯罪对象。犯罪对象与犯罪所生之物不同,伪造的公文对于伪造公文罪而言、制造的毒品对于制造毒品罪而言属于犯罪生成之物,不是犯罪对象。犯罪对象与犯罪所用之物不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该伪造的信用卡属于用于犯罪之物,不是犯罪对象。

8.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1) 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人、物、信息),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例如,抢劫罪、盗窃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它们的犯罪客体是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客体寓于犯罪对象之中,揭示犯罪的本质,而犯罪对象是它的载体。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侵害,往往是通过侵犯或指向犯罪对象来实现的。(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而犯罪对象仅是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性要素之一。犯罪对象虽然是绝大多数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但也有极少数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脱逃罪等,犯罪对象不是其犯罪构成的必要要素。(3)任何犯罪都必然侵害一定的社会利益,即侵害一定的客体,但是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犯罪的侵害。例如,盗窃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对象枪支、弹药,在犯罪过程中不一定遭到毁坏。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犯罪客体分为哪三种

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相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整体。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害的我国相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面,作为同类客体的社会关系,往往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我国相关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相关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司法实践中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客体的概念及其内容,犯罪客体包括哪些

犯罪客体是指什么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比如,同样是盗窃枕木,某甲盗窃的是备用的枕木,某乙盗窃的是正在使用中的枕木,那么前者只构成盗窃罪,后者则构成破坏交通设备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比如,伪造证件罪,必须有伪造出来的证件,否则就不可能构成此罪。但是,像偷越国(边)境罪,就没有犯罪对象可言;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也没有对象可言。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例如,某家电视机被盗,所侵犯的是主人对电视机的所有权关系,而电视机本身则未必受到损害。相反,盗窃犯总是要把电视机保护好,才能销赃或者自用。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如果按犯罪对象则无法分类。因为同样的对象可能分属于不同类别的犯罪。例如,同是公共财产,盗窃、诈骗的,属于侵犯财产罪;如果贪污、受贿的,属于贪污、受贿罪。因为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由此可见,犯罪对象不能成为犯罪分类的根据与标准。当然,在同一类犯罪中,犯罪对象有时可以起到划分各种犯罪之间界限的作用。例如,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就是因为对象不同而划分出不同的罪。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和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区别,就在于对象不同。前者破坏的是飞机、火车、船舶等;后者破坏的是桥梁、隧道、铁轨之类。伪造货币罪、伪造国家有价

证券罪的区别,也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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