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家长知情书「规范知情告知让家长明明白白选疫苗」
履行依法知情告知 充分保护儿童生命健康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保障公众健康,2019年12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
从孩子出生那一刻起,每个家长手里都会有一个疫苗接种本,这个接种本也是孩子健康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公众教育的不断深入,公众对疾病预防也愈发重视,疫苗接种已逐渐成为百姓关注的热词,家长为孩子选择接种疫苗的意愿逐步提升。医生是疫苗接种知识的重要传递者,在扩大我国疫苗覆盖率、提高儿童免疫预防水平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履行依法知情告知 充分保护儿童生命健康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保障公众健康,2019年12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范了医疗卫生人员知情告知的义务。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学系副主任、卫生法学副教授刘瑞爽在此介绍,依法告知是保障受种者人身安全、人格尊严、财产权益等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在内容方面,医务人员要以理性人标准进行告知,告知足以影响受种者决定的信息。在过程方面,则要求医务人员对知情同意书的条款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受种者提示说明,如未进行告知,知情同意书不构成合同内容。
按时为宝宝接种疫苗是每个孩子家长都比较重视的事情,但有时家长在带孩子接种疫苗时面对疫苗选择也会茫然。“以13价肺炎球菌疫苗为例,假如医务人员早告诉家长有这个疫苗,并且在孩子6周时就能接种,就有可能避免孩子患上肺炎球菌感染引发的脑膜炎等相关疾病。”刘瑞爽表示,这种例子实际上就是说明要提前作好全面的告知。从医务人员自身的职业性服务、安全角度来看,作好知情告知,对医务人员来说可以提高知识储备,获得家长的信任感。通过充分告知、科学告知,减少医患的纠纷发生。对于公众而言,公众的知情选择权利受到了尊重,才能获得科学全面的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对疫苗接种重要性的认知度,科学接种疫苗;正确看待疫苗反应,获取医学指导,学会一般反应处理方法。
规范告知 让家长清楚明白选择
刘瑞爽表示,目前疫苗的选择有很多种,包括进口疫苗、国产疫苗、联合疫苗、单疫苗、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等等,它们主要是在制作工艺、运输要求或者安全性等方面存在差别。很多家长不知如何区分,这就需要医生将这些重要的知识和信息进行规范告知,解除家长的困惑,让家长在知情自愿的情况下,结合孩子和自身的家庭情况进行选择。
“以肺炎球菌多糖疫苗和结合疫苗为例,多糖疫苗最好用于2岁以上的孩子,因为2岁以内的孩子免疫系统不完善,记忆细胞不能调动;而结合疫苗多用于低年龄段的孩子,6周龄以上的孩子建议使用结合疫苗,可以更好地对孩子起到保护作用。这些信息医生要对家长进行全面的告知,让家长根据实际的需求,合理进行选择。全面科学告诉家长是作为医生的职责和义务,作为家长有选择权和知情权,所以他们的选择是孩子健康最好的保护。”
对于患有基础性疾病的孩子,在接种疫苗的时候,家长们也会困惑,孩子该不该接种这种疫苗,接种之后会不会出现不良反应等,这时医生需要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作出判断,这也是医生在实际接种工作中禁忌症的筛查,医生要通过详细的告知,帮助家长作出最终的判断。这些都是“知情告知”的体现。
“我们相信,在医生和家长共同履行好知情告知的权利和义务后,将最终诠释接种疫苗的意义所在——可以有效提高预防接种疫苗相关疾病的覆盖率,达到健康中国战略提出的以预防为主、控制重大疾病的目的。” 刘瑞爽表示。
来源: 新华网
幼儿园怎样给家长宣传儿童打疫苗
可以介绍打疫苗的作用,加强幼儿对“疫苗”的认知,给家长讲解疫苗的知识,提醒家长带领宝宝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例如:
尊敬的家长您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让孩子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近期国内疫情频发,再次警醒我们疫情随时可能反弹,对人类健康安全的威胁一直存在。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是建立全民免疫屏障、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支持孩子接种新冠疫苗,形成免疫屏障,是家长对孩子最贴心的呵护。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市教职工及中小学生已全部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目前正处于3--6周岁的幼儿进行新冠疫苗接种阶段。启航星幼儿园向各位家长及幼儿发出倡议:
1、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阻断疫情传播、尽快建立免疫屏障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控手段,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各位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响应号召,争当“应接尽接”的倡导者,争做“主动接种”的践行者,争做“科学接种”的宣传者!
2、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新冠疫苗的原则,请家长和孩子做到“应接尽接”、“能接尽接”、“能快尽快”。目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灭活疫苗,技术成熟,安全性高。请家长和孩子尽快接种!
幼儿园打疫苗注意
3-11岁儿童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情况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3-11岁儿童由于表达能力有限,接种前,监护人一定要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如实向医生告知孩子是否有禁忌症。如孩子近期是否有身体不适、精神不佳等情况,由医生评估是否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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