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 二次事故「高速公路二次事故频发原因何在应该如何避免」
因为时间和篇幅的原因,我只是把主要的总结和我认为对大家比较重要的内容摘抄了下来,具体的展开分析大家可以去看看原文。
事故还原:
2021年3月21日20时16分许,一辆小型面包车在二环桥上与一辆小型客车追尾,两车驾驶人下车协商。十几分钟后,另一辆小型面包车行经事故地点,因前方事故遇阻,停车等待通行。
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下交通网发布的“哈尔滨二环桥事故探讨”内容,我把相关专家对此次事故总结出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方法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学习了之后都能平安驾车。
因为时间和篇幅的原因,我只是把主要的总结和我认为对大家比较重要的内容摘抄了下来,具体的展开分析大家可以去看看原文。
事故还原:
2021年3月21日20时16分许,一辆小型面包车在二环桥上与一辆小型客车追尾,两车驾驶人下车协商。十几分钟后,另一辆小型面包车行经事故地点,因前方事故遇阻,停车等待通行。
随后一辆水泥罐车行经该路段,连续碰撞前方三辆车,并将其中两名驾驶人撞落桥下,致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类似事故案例:
案例一:2020年4月24日23点30许,深圳市宝安区龙大高速南行K24 400路段,驾驶人张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车停在车道中,自己则下车查看车辆情况、并在周围拍照留证。数秒后,同车道一辆快速驶来的车在向左躲避(画面右侧)时撞上张某致其死亡。
案例二:2019年10月12日22时51分许,盛某驾驶车辆在京台高速黄山方向白马山隧道碰撞隧道壁后,未将车辆靠边并设置三角警示标志、人未撤离至安全地带、未报警,四分钟后被后车撞击致死。
原因一:初次事故打破交通流稳定状态带来二次事故风险
交通事故会影响交通流的稳定状态,带来风险
据一些地区统计,二次事故为追尾事故的达到70~80%,而且二次事故无论是发生在主干路,还是普通二级路、三级路, 大部分都是同向事故。
发生二次事故的概率随混乱状态持续时间逐步上升
发生事故后,道路状况会迅速从原有的平衡状态转换到另外状态,转换过程会处在相较混乱的状态,有可能5分钟、1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这个混乱状态易引发二次事故。
从统计学来讲,初次事故一旦发生以后,发生二次事故的概率随着时间逐步上升,例如有地区研究得出结论,每分钟会上升2.8%。
事故车辆、遗留物等成为新的安全隐患
发生事故以后,会出现衍生现象,比如事故后在路面遗留下碎屑,对后续车辆造成一定威胁,上游车辆可能为了躲避碎屑而采取错误措施,导致追尾事故。
又如事故发生在道路中间,容易导致后续车辆出现驾驶彷徨,不知该选择往左拐还是往右拐合适,在犹豫的过程中,面临被其他车辆撞击的可能。
二次事故发生乃至道路交通运行的特点有“三高”
交通运行的高动态性:单位时间内进入驾驶人视野的信息量成倍增加,事故现场的“静态”与周围运行的高动态形成强烈反差。
二次事故的高概率性:据部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每年二次事故数量占交通事故总量的40%-70%。
二次事故的高危害性:以50km/h的速度正面碰撞,车外人员的死亡概率则是60%以上;以100km/h速度正面碰撞,车外人员死亡概率则高达100%;部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统计显示,二次事故导致的较大事故起数占比高达60%-80%,二次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占比高达30%-60%。
原因二:事故当事人安全意识薄弱、应急处置不当
驾驶人冒然下车查看,未思考是否会再次发生事故
很多当事人会关心财产损失,急着下车查看车损情况,而并未关心思考是否会再次发生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事故车辆如能驾驶,最好是尽快往前开,可选择驶下匝道。
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不足
驾驶人没有穿应随车配备的反光背心就下车查看车损情况,后方来车较难察觉前方情况。
驾驶人风险防范意识和处置能力较低
一是初次事故现场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后车难以发现事故现场;二是后车存在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违法驾车情形,未能及时观察到初次事故现场、控制车辆行驶方向;或者前两方面原因兼而有之。
驾驶人对“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理解及执行不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很多驾驶人对“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该口号的内容及作用不够了解,事故发生后也未按照法律要求执行。
原因三:后方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存在驾驶行为过错
后方驾驶人对周边环境观察不到位
发生了初次事故,后方来的道路使用者应该采取减速缓慢通过、注意观察等应对措施,但有部分道路使用者没有采取,甚至有些都没发现前方有事故发生。
后方驾驶人没有采取合适的预警行为
后面车辆看到前车警示灯亮起也应该迅速开启自己的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高后续驶近车辆的警觉性。
后方驾驶人存在分心驾驶行为
驾驶人的注意力从道路上移开或者手从方向盘上移开,常见的分心驾驶行为有进食、接打电话、观看手机视频等。
根据美国运输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的统计数据,2012年至2018年期间,分心驾驶是造成美国2.3万人死亡和100多万人受伤的直接原因。
根据NHTSA的研究,即使只看了1秒钟手机,大脑至少需要13秒才能重新聚焦周围的环境、校准驾驶行为;
研究表明:在美国多达三分之一的成年人承认在驾驶时使用过手机等电子产品;另有统计数据表明,在撞车事故发生前的3秒钟内,近80%的当事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有分心驾驶行为。
原因四:驾培环节安全教育缺失,再教育手段缺乏
对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驾驶人培训环节安全教育整体缺失,除极少数驾校有法规培训讲师从事部分线上线下教学外,绝大多数驾校依赖APP让学员线上刷题,学员自始自终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
驾驶人再教育手段缺乏,除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及12分驾驶人满分教育外,公安机关再无其他有效手段触达广大驾驶人。
对驾驶人的培训更多的是应试教学而不是素质教育
培训与考试严重脱节,造成驾校、学员单纯追求考试通过率忽视了真正的驾驶技能和素质教育,考取的只是一本合法的驾照而非是一名合格的驾驶人。
原因五:不良道路环境等其他因素增加二次事故发生几率
不良道路环境会也可能加大二次事故的概率和救援人员救人的同时未在事故现场做好防护导致的交通事故。
从驾驶人角度分析:
1、驾驶人要具备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驾乘人员一定要意识到风险,提高风险意识,尤其在事故发生后,不要贸然下车,更不要在道路上、车辆周边溜达或争论对错、讨论赔偿等问题。
首先要做好观察,观察车外的碰撞情况、车流情况,观察自己的车损、个人身体是否受伤、其他乘员的情况,然后再思考是否可以下车,还是尽快让自己转移到相对安全的环境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驾驶人需要掌握发生事故后的自我保护知识,如:在弯道上发生事故,驾驶人要采取合适的方法让弯道上游的车辆驾驶人能够及时发现前方的状况,并且能够采取紧急避让措施;随车携带反光背心,提高自己“被看见”的几率。
驾驶人随车携带反光背心在欧洲已是标配,叫做VIV(Vest In Vehicle),并且标配为两件:一件在前车手套箱里,另一件在后备箱,当出现意外情况时,要穿上反光背心才能下车,这也是向其他道路使用者示意自己出现了紧急状况,提醒大家小心。
驾驶人要具备防御性驾驶知识和技能,如:与前车之间留出足够空间;经常通过后视镜观察行车环境,提前发现支路、有可能汇入当前车道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动物,主动将车速控制在合理区间;降低分心驾驶行为等。
2、驾驶人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一定要争取在短时间内采取相对安全的措施: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一定要在车辆后方摆放好警示设施,把信息明确地传递给后方驾驶人,提示前方道路有事故发生,提前采取措施。
驾乘人员第一时间要做的是检查自己和同车人员状况,如果出现严重受伤等,要立刻打电话求助。
如果没受伤,要综合考虑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尽量不要随意下车,如果车辆还能启动行驶,要赶紧靠边停车,同时也要让发生事故的对方车辆靠边停车,车内驾乘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此外,救援力量也要尽快到达现场,因为每过一分钟风险都在增加,可借助目前的智慧交通、车联网等技术提高救援能力,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概率。
预防二次事故,现场的当事人要做好“点、线、面”三个方面的防护:
“点”,就是要求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立刻转移到路肩或者护栏外侧等相对安全的地点。特殊道路环境情况下(高架桥、桥梁路段无路外空间的)应站立于事故现场的下游区的去车方向,尽量避免长时间处于事故现场上游区或者肇事车辆之间。
“线”,就是要求事故发生后,现场当事人因抢救伤员、拍照取证、设置警示标志活动,必须在车道内行走或者站立时,尽量选择远离交通流一侧、尽可能的贴近中央防护栏或者路肩边缘推进,减少身体暴露在车道内的面积。行进前,还应根据道路环境,预设逃生路线,避免慌不择路从立交桥或者桥梁高处跳下(通常情况逃生路线为现场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中到达掩体或远离危险源的最短路线)。
“面”,就是事故发生后,现场当事人要对瞬息万变的路面情况和周围环境保持高度警惕,避免做出一些类似长时间拨打接听电话、聊天、坐下休息等易分神的事。
从驾驶培训和安全教育角度分析:
1、提高驾驶人初次培训、再教育的有效性,探索建立终身教育模式
一是切实落实驾培环节安全教育责任: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使驾校切实担负起安全教育第一主体责任;驾校应组织专家制作系统性高水准教学资源,并实现教学资源免费共享,同时鼓励驾校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实操训练;
二是进一步提升驾驶人再教育的有效性:充分用好驾驶人“两个教育”和“学习减免记分”等再教育手段,既对驾驶初学阶段应知而普遍未知的共性知识进行“补课”和“回炉”,也针对驾驶人个体违法行为开展针对性教育;
三是积极探索驾驶人终身教育模式:投入专门力量研究基于移动端的驾驶人精准教育模式,通过知识 信息 服务等媒介融合手段触达驾驶人,真正实现“滴灌式”“精准化”的驾驶人终身教育模式。
2、加强对驾培和驾考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培育更多合格驾驶人。
一是提高驾培行业的准入门槛,借鉴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地区等先进的管理经验,建议不再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的考试通过率,仅公布毕业学员的违法率、事故率、死亡率,逐渐引导驾培机构由应试教学向素质教育转变。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对违规培训、缩减学时等违规行为的驾培机构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交通、交管两部门强化培训考试全过程监管,严把“培训关”和“考试关”,改变目前“重考试、轻培训”现状,转变为“培训、考试”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完善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对实习期或取得驾驶证后一定时期内的新驾驶人造成死亡事故的,倒查培训环节,如发现违反教学大纲、缩减训练学时现象的要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重视宣传教育,为驾驶人提供更具操作性的指导。
在美国,美国汽车协会(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和一些汽车保险公司都为驾驶人提供了简单易懂的“口袋书”,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可立即按照“口袋书”的指导进行操作,从而确保安全,而不是第一时间判断谁的过错。
从执法及管理角度而言:
1、通过严格执法手段,提升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对于不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的违法行为,执法者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的,不能用教育手段代替,即执法必严,体现法律在维护大众利益上的刚性。
2、道路相关管理部门要及时、科学布设临时交通控制设施。
针对性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特别是在比较危险的路段,提前封闭一些车道和强化隔离措施,并利用临时设施或可变信息板告知驾驶人避免换道超车,目的是压制车速,减少机动车并排行进和相互超车的机会,以减少随机出现的横向干扰造成的车速变化,让车辆慢慢排队通过。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考虑在道路沿途建立更高密度的应急响应点、监控与便捷报警设施和可变信息提示标志等,提升警情发现和应急响应能力,降低二次事故发生的概率。
浙江省在一些高速公路路侧百米牌上安置二维码,一旦驾驶人扫码报警,上游的警示灯光就会开启,提醒来车前方出现事故,同时监控中心就会得到报警。
跟各位道个歉,最近因为工作上的安排导致分享内容老是中断,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后续也尽量保持一定内容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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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高速上怎么预防二次事故,5条保命技巧请您牢记
提起交通事故,大家可能会害怕,但是说起二次事故和预防二次事故,相信很多车主不仅没有清晰的概念,更没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意识。上面的动图大家在网上一定都看过,蜀黍想说,二次事故并不是我们考试时候的一道选择题,对错无伤大雅,当它真正发生后,所带来的后果是你我都难以承受的。那么问题来了,在您的高速公路驾驶经历中,遇到事故后是否有过以下几种行为呢?
车辆发生事故后,将车停在行车道上
未开启双闪灯
未放置三角警示牌
车上人员站在行车道内观望或者理论
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以上错误行为往往是导致二次事故发生的“元凶”,而且这些行为往往是错误叠加,导致的最终结果也是致命的。
划重点
预防二次事故保安全请您牢记:
1、车靠边:事故发生后,如果车辆还能移动,请尽量移动到应急车道内。
2、开双闪:迅速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这点很重要,可以警示后方来车,注意避让。夜间还应该开启后位灯,大货车还需同时开启示廓灯、后位灯。
3、设标志: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在车后来车方向150-20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夜间、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建议可以使用主动发光式警示标志。
4、人撤离:所有人员迅速转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如果事故位于桥梁处,一定要看清楚桥梁外的环境,悬空、临水、缝隙处切勿盲目翻越,切勿因争辩事故责任或贪恋车内财物而逗留在高速公路上 。因事故后人员未及时撤离而造成的二次事故机率是相当大的。
5、再报警:完成以上自救措施后,再拨打报警电话,要说清楚事故方向、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可以通过公里牌或者百米牌确定您的准确位置。
当您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遇到故障,请一定要记得按以上方法操作,关键时刻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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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最怕的就是事故的再次发生,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二次伤害,但是为什么事故频发往往是造成重大伤亡的原因。那么,发生事故后我该怎么办?如果路上发生事故,没有人员受伤,我建议大家“去是上策”。可能大家都会说你对边肖太坑了,出事后所有人都会溜走。别担心,我还没做完。我不能离开,直到我完成这个。
开启双闪警示灯:确认情况良好后尽快开启双闪,并提示后方车辆,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说夸张可以救人。
设置三角警示牌:很多二次事故都是疏忽大意造成的,很多汽车使用的文章都谈到了三角警示牌的作用。当意外发生时,就相当于给你设置了一道屏障。 警告标志 应放置在100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能见度差,应在高速公路上扩大范围。另外,不要说用其他东西代替三角警告,因为司机很难分辨是什么。
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
撤离事故车辆:最后一步是将车辆留在安全的地方,当然不是逃跑。首先,关闭车辆并锁定。第一,防止车辆着火,第二,防止人们抢劫。如果车还能开,最好停在应急车道或者安全的地方,然后离开。不要留在现场观看聊天,拍照发好友,保命才是关键。
疏散事故车辆
当然,如果有受伤,首先要救治伤员,报警。这是交通法规定的。如果车辆移动,你应该指出位置。当然,你应该先拍照。
去哪里疏散?
你可能会再次怀疑,边肖,你总是谈论步行,在像高速这样封闭的道路上行走哪里安全?
去事故车辆前面较远的地方,是指车道往哪个方向走,而不是事故车辆的后面或侧面。后方车辆往往来不及发现,万一发生事故停在坡道或拐角处,还有一个需要多加注意。因为拐角的位置不同,会影响后方车辆的视野。不要以为那里的道路宽度会很好。
尽快。
日常驾驶中的刮擦和颠簸是不可避免的,有数据的占交通事故总数的90%以上。如果这样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禁止因为这个小问题在现场互相欺骗,很容易导致二次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
轻微交通事故
不要让这种在现场扯皮的小问题引发二次交通事故,我国道路交通法中也有提到,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轻微财产损失的,可以撤离现场再协商(切记撤离前双方要先对事故现场拍照,报保险并留电话,谨防转移现场后保险不收账)。
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会发生。然而,发生事故后,我们应该首先考虑人身安全,而不是争论事故本身。我们必须冷静地处理事故。同时,请不要留在现场等。,因为第二次事故可能会在不经意间发生,而且后果会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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