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从25楼扔下两台手机楼下是刚放学的小学生涉嫌高空抛物罪被郴州警方刑拘
本报郴州讯 3月8日下午16时50分许,在在郴州北湖区燕泉路某酒店,一名男子跑到窗边,将两台手机从窗口扔下,而房间下方的香雪路,正是附近一间小学上下学必经之路。万幸的是,两台手机没有砸到路人。
将手机抛下窗户的男子姓卢,事发当天,北湖公安反电诈大队与下湄桥派出所“雷霆2021”开展联合行动,组织警力对他进行抓捕,当民警冲入房间时,卢某跑到窗户边,将其使用的两台手机从窗口扔下,企图毁灭手机内的证据。房间下面是香雪路,路对面的郴江完小正放学,路边有大量刚放学的小学生与路人,如果手机砸中路人,后果十分
将手机抛下窗户的男子姓卢,事发当天,北湖公安反电诈大队与下湄桥派出所“雷霆2021”开展联合行动,组织警力对他进行抓捕,当民警冲入房间时,卢某跑到窗户边,将其使用的两台手机从窗口扔下,企图毁灭手机内的证据。房间下面是香雪路,路对面的郴江完小正放学,路边有大量刚放学的小学生与路人,如果手机砸中路人,后果十分
本报郴州讯 3月8日下午16时50分许,在在郴州北湖区燕泉路某酒店,一名男子跑到窗边,将两台手机从窗口扔下,而房间下方的香雪路,正是附近一间小学上下学必经之路。万幸的是,两台手机没有砸到路人。
将手机抛下窗户的男子姓卢,事发当天,北湖公安反电诈大队与下湄桥派出所“雷霆2021”开展联合行动,组织警力对他进行抓捕,当民警冲入房间时,卢某跑到窗户边,将其使用的两台手机从窗口扔下,企图毁灭手机内的证据。房间下面是香雪路,路对面的郴江完小正放学,路边有大量刚放学的小学生与路人,如果手机砸中路人,后果十分严重。民警控制住房间内其他嫌疑人后,马上下楼查看,经民警下楼走访与查巡,没有路人被砸,并找到了被卢某抛下的一台黑色苹果8P手机。经审讯卢某对在人员密集的繁华路段从25楼的高空扔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记者从郴州北湖公安分局获悉,目前卢某已被刑拘。警方表示,卢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同时触犯了今年3月1日刚实施的我国《刑法》修正案之高空抛物罪。
警方提醒:我国《刑法》修正案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涉嫌高空抛物罪。
潇湘晨报记者陈诗娴 通讯员 胡新德 王海忠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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