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第一次男生会对不准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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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案例法院不准离婚丈夫与妻子发生关系被判刑咋就违法了」
与结婚领证的简便流程相比,离婚过程往往会很漫长甚至是遥遥无期,因为前几次诉离多数会被审理方以“双方感情尚未达到破裂程度”为由驳回,比如曾引起轰动的衡阳女子五年五次诉讼才取得离婚成功的案例。至于这个“尚未”是如何认定的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是出于我们传统中“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好意。
那么,如果要问婚姻正常存续期间(非离婚诉讼时间段)“丈夫与妻子发生关系是否合法”这样一个问题,诸位一定要怀疑到提问者的智商:废话!我持证上岗凭啥不行!但笔者若能举出一个反例,各位还会继续坚持固有看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