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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公开审判案件,污染环境罪案例判决
四川新闻网眉山11月15日讯(郑佳洁 郑丽霞 摄影报道)今(15)日,一起因非法生产煤焦油导致环境污染的案件在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涉案数量巨大,被告人邓文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公诉机关指出,东坡区人邓文某在该区思蒙镇娴婆村与乐山市夹江县交界的地方租用土地建厂,伙同邓卫某、邓良某、马成某等人在没取得资质及相关许可证明的情况下大量收购、加热、销售煤焦油,严重污染环境。在群众的举报后,东坡区环保部门和公安分局联合执法,现场查获了400多吨煤焦油,将犯罪嫌疑人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