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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什么保证期间不可变的文章

  • 实务探讨主债务与保证债务的纠缠,或然债务与实然债务的区别

    先前已有许多学者评价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在实务上和理论中存在很大的分歧。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担保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同时废止。民法典新增了保证期间概念的规定,且确认保证期间属于不可变的期间。有学者指出学界和实务界中对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和主债务诉讼时效的关系未达成共识且根源来自于:保证债务和主债务中,保证债务具有从属性,其从属性的体现问题各方认识不同。部分学者认为保证债务和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之间存在“从随主”的原则,而其他学者则立场不同,认为在《民法典》的背景下保证债务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