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依据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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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妻住在前夫家合法吗「夫妻离婚后前妻无房想继续住家里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湖南高院
小明小丽结婚后,
共同育有一子一女,
双方感情破裂到法院诉讼离婚。
经法官调解,
小明与小丽达成离婚协议,
各取得一名子女抚养权。
因小丽暂时无房,
离婚后面临流离失所。
她想带着女儿继续居住在小明的房子里,
若你是小明,该怎么办?
小明愿意将自己名下房产提供给小丽和女儿居住。为此,在法官的主持下,小明将该房屋设立15年居住权给小丽,直到孩子成年。 -
民法典老婆要求老公上交工资「解读民法典妻子要丈夫将工资全部上交有法律依据吗」
婚后小芳要求丈夫上交全部工资,丈夫认为小芳属于无理取闹。妻子要求丈夫上交全部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夫妻一方没有义务将收入全部交由对方管理,但如果是自愿法律也不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特定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平等处理权是指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并不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份额的多少,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 -
关于快递丢件赔付的法律「律师快递丢件按收取费用的三倍赔偿损失无法律依据」
近年来,在一些有关快递服务索赔的案例中,很多人将邮件和快件混为一谈,处理快递丢件纠纷时就拿法律规定“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的规定说事。一些当事人,甚至律师、学者不知道,这是针对“给据邮件”而不是“快件”的规定,纷纷质疑该条规定的赔偿额度过低、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些常识性的错误,有必要厘清和纠正。
《邮政法》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法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此规定明确指出并不适用于快递服务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