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丑陋的事件 新闻,吸毒的明星
“明星丑闻”报道成为头条具有多重因素,其一,部分网络媒体、自媒体一味追逐经济效益,大肆报道明星丑闻。其二,明星炒作、故意制造热点,提升自身知名度。其三,部分公众存在窥私明星的欲望。
媒体层面,网络传媒
当前,部分媒体以揭露明星丑闻为荣,蓄意“导演”娱乐新闻,将明星丑闻推向舆论至高点。当丑闻报道带来了巨大的流量和经济效益时,相关网络媒体也涉嫌违背道德伦理和法律底线。尤其是部分网络媒体使用明星“大尺度”配图和视频,既侵犯了明星个人隐私权,也使网络媒体自身陷入低俗化境地,背离媒体的社会属性。
“明星丑闻”报道成为头条具有多重因素,其一,部分网络媒体、自媒体一味追逐经济效益,大肆报道明星丑闻。其二,明星炒作、故意制造热点,提升自身知名度。其三,部分公众存在窥私明星的欲望。
媒体层面,网络传媒充斥着消费社会的特征,透露着功利与低俗。在商业利益的催生下,部分网络媒体不惜将报道转向“性”、“色情”、“暴力”等刺激公众感官的题材,沦为欲望的刺激者和制造者。在选题的操作上,部分网络媒体人擅用话题预热,掌握发布时机,制造噱头,引发围观的手段。在报道内容上,采用各式偷拍的方法,挖掘明星私密的图片、视频。不少网络媒体人甚至将揭露明星丑闻作为终生理想,以揭丑为信仰目标。
明星层面,明星丑闻的曝光大致可分为“故意炒作”和“被偷拍”两类。部分明星不惜牺牲自己的声誉,故意捏造虚假消息,实现短期内提升知名度的目的。娱乐圈的竞争激烈,部分资历不够突出的小明星必须采用“曝光潜规则”的形式,试图一炮走红。另有某些当红明星也可能为了新片推广、广告代言等制造丑闻,博取公众的注意力。
公众层面,公众普遍存在窥探他人隐私的心理,对明星等公众人物的私密生活尤为关注。公众是娱乐报道的消费者,他们的需求直接影响了媒体报道的取向。但媒体不应以此迎合受众的口味,一味地提供低俗化的内容,失去内容创造的主动权。
“明星丑闻”之所以能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其背后的根源是公众的窥私欲,而窥私欲意味着流量和经济效益。其一,公众的窥私欲望构成了潜在的消费欲望,诱使部分媒体区驱利而上,游走在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边缘。在消费社会,不少网络媒体已经沦落到迎合受众喜好、抛却媒体自身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的地步。与此同时,受众的欲望被商业市场逐渐放大,浮躁的受众需要更为刺激性的娱乐内容。其二,此前,网络媒体、自媒体等脱离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管理,导致娱乐报道内容低俗化。
部分网络媒体高频率、重点化地报道明星丑闻,也引发了公众的谴责和热议。不少网友提出异议,表明自己的网络社交圈等不希望被娱乐八卦报道所充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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