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家埃里希弗罗姆 为你诠释爱的真谛
埃里希·弗洛姆的第一本開創性的著作, 《逃避自由》初版於1941年,弗洛姆的作品的突出性在於既是社會政治的詮釋又是哲學和心理學基礎。他的第二本開創性的著作,《為自己的人》(Man for Himself:An Inquiry into the Psychology of Ethics),初版於1947年,為續篇。這些書概述了弗洛姆的人性論。而這些理論則是起源於他的人本主義思想。弗洛姆最流行的一本國際暢銷書是《愛的藝術》,初版於1956年,重申《逃避自由》和《為自己的人》等弗洛姆其他許多重要著作堅持的人本主義思想,並予以發展和作出新的詮釋。弗洛姆世界觀的中心是他對猶太法典的詮釋, 他師從Rabbi J. Horowitz時以及後來在海德堡大學師從Rabbi Salman Baruch Rabinkow攻讀博士學位時,和更以後在法蘭克福師從Nehemia Nobel和Ludwig Krause時即一直進行此方面的研究。弗洛姆的祖父及其兩個哥哥都是拉比(猶太人的學者),一個大舅舅是著名的猶太法典學者。但是弗洛姆於1926年轉離正統的猶太教而轉向對聖經思想的詮釋。
弗洛姆人本主義哲學的基石是他對聖經故事里亞當與夏娃從伊甸園被逐出的詮釋。從他的猶太法典知識出發,弗洛姆指出,能辨別善與惡被認為是美德,而且正統的聖經學者認為亞當與夏娃犯罪是因為違背上帝和吃知識樹。背離於傳統宗教正統,弗洛姆認為人類的美德是能夠採取獨立行動和從理性出發建立道德價值, 而不是堅持權威的道德價值。
弗洛姆用亞當與夏娃的故事寓展人類進化和存在主義的焦慮,斷言當亞當與夏娃吃知識善惡樹時,他們意識到自己脫離大自然確又還是其一部分的事實。所以他們覺得“赤裸”與“羞愧”:他們已經進化成人類,意識到自我,死的必然性,和他們面對自然和社會的無力感。不再像動物一樣與宇宙成為一體。按照弗洛姆的觀點,人與人之間的隔離是所有有罪和羞愧的根源。而對於這一隔離的解決方法則是發展自己獨特的人性的愛和理性的力量。弗洛姆的愛的概念與流行的觀點相去如此之大, 一致與相互完全不可調和。
弗洛姆認為,愛是一門藝術,要求人們有這方面的知識並付出努力。但是大多數人認為者愛僅僅是一種偶然產生的令人心蕩神怡的感受,只有幸運兒才能“墮入”愛的情網。人們產生這種錯誤的想法有三種原因:大多數人認為愛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愛,而不是自己有沒有能力愛的問題。認為愛的問題是一個對象問題,而不是能力問題。人們不瞭解“墮入情網”同“持久的愛”這兩者的區別。要掌握愛的藝術,一是掌握理論,二是掌握實踐,三是即要把成為大師看得高於一切。
對人來說最大的需要就是剋服他的孤獨感和擺脫孤獨的監禁。而這隻有通過真愛才有可能實現。真愛的基本要素,首先是“給”而不是“得”。“給”是力量的最高表現,恰恰是通過“給”,我才能體驗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愛情的積極性除了有給的要素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這些要素是所有愛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關心、責任心、尊重和瞭解。
天真的、孩童式的愛情遵循下列原則:“我愛,因為我被人愛。”成熟的愛的原則是:“我被人愛,因為我愛人。”不成熟的、幼稚的愛是:“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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