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解约对经纪人的影响「好聚难好散明星与经纪公司解约总闹各种风波体面哪有利益重要」
终于恢复“自由身”,就算不是粉丝,估计也要替杨紫感到高兴,毕竟这家专产“注水魔改烂剧”的公司最近几年也算是“声名在外”了。
只拿今年来说,它拿着公章逼杨紫拍自家自制古装剧《沉香如屑》、给公司正在捧的成毅抬轿一事闹得沸沸扬扬,足以看出紫妹早该逃得越远越好。
现在回头想想,这部被逼着救场的捧人剧,或许就是杨紫离开经纪公司前谈好的“赎身费”了,欢瑞一向喜欢用这招对待即将离开的旗下艺人。
例如2014年杨幂自立门户前送给欢瑞的一部
恭喜!紫妹和经纪公司欢瑞的6年合约到期了!
终于恢复“自由身”,就算不是粉丝,估计也要替杨紫感到高兴,毕竟这家专产“注水魔改烂剧”的公司最近几年也算是“声名在外”了。
只拿今年来说,它拿着公章逼杨紫拍自家自制古装剧《沉香如屑》、给公司正在捧的成毅抬轿一事闹得沸沸扬扬,足以看出紫妹早该逃得越远越好。
现在回头想想,这部被逼着救场的捧人剧,或许就是杨紫离开经纪公司前谈好的“赎身费”了,欢瑞一向喜欢用这招对待即将离开的旗下艺人。
例如2014年杨幂自立门户前送给欢瑞的一部《古剑奇谭》、2015年唐嫣与欢瑞结束合作时的一部《盗墓笔记》、2019年被欢瑞用前两者捧出来的李易峰走人前留下的一部《我在北京等你》......
虽然有点小波澜,但欢瑞和艺人们解约时总体算得上友好平静了,因为这些大咖基本都是选择合约到期不续约,合情合理合法。
眼看着“一哥一姐”陆续离开,除了逼他们再拍最后一部自制剧、榨干剩余价值、捧捧公司其它演员外,这些年江河日下的欢瑞不愿意也没辙。
体面地送上离别祝福,已经是双方为曾携手合作的过往画上了最完美的句号。
展望一下娱乐圈这个名利场,与经纪公司闹出解约风波、甚至不惜闹得鱼死网破的艺人可不在少数。
与老板恩人反目成仇提起这个话题,就不得不让人想起2019年参加了综艺《演员请就位》、却惨遭剪辑的蒋梦婕。
彼时蒋梦婕已经参加了头几期节目的录制,可是播出时,正片却不见她的身影,网友经过对比,发现节目组把她的镜头能剪的全剪了,实在剪不了也打上了马赛克。
为何要这样对待她?大家不免联想到她的昔日恩师老板——李少红正是节目邀请的导师之一。
蒋梦婕本是李少红拍摄新版《红楼梦》时钦定的“林黛玉”,而后她签约了李少红的公司荣信达,可2015年,她一纸声明单方面向荣信达递送了解约律师函。
解约理由是自己遭遇的网络谣言广为流传多年,公司却丝毫不采取行动予以澄清,她因冤屈难解失望至极。
合约是没什么波折地顺利解除了,但是蒋梦婕和李少红之间的梁子也结下了,彼时骂她忘恩负义的声音不在少数。
此后,她的演艺事业更是再没什么起色,拍戏产量日益减少,直至来到演员竞技类综艺寻求机会......结果在节目上又与李少红狭路相逢,显然最后的结果表明她与恩师已经和解无望。
虽然蒋梦婕事后发文“我挺好,没什么好揣测的”,试图打圆场揭过此事,但以她目前仍然在各个剧组打酱油的现状来看,这一解约风波,对她的发展还是挺伤的。
周星驰与旗下艺人也很容易闹出不愉快的解约风波。
2003年,黄圣依因为电影《功夫》荣升“星女郎”一举成名时,可谓风光无限。
然而仅2年过去,她便大肆宣称周星驰的公司星辉苛待她,她要不惜一切代价解约。星辉寸步不让,回怼她在外接私活、拍性感照片自毁玉女形象,有负公司的培养。
双方展开口水大战,最后黄圣依靠着未来老公杨子的强大财力赢了官司,但代价是她和周星驰至今关系未破冰。
后来黄圣依再度向周星驰求合作,大言不惭地说出“其实我和周星驰并没矛盾”,可惜星爷没理会她,媒体也讽刺了她曾经哭诉周星驰为人不好的言行。
比起她,第二位“星女郎”张雨绮就做得道义多了。
2012年,张雨绮因为私下接拍《白鹿原》跟星辉公司对簿公堂,花大价钱解约后,她成立了个人工作室。但她和周星驰的私交关系始终没变化,没过两年,她又参演了周星驰的《美人鱼》,成功塑造美艳反派,再登事业高峰。
由此可见,买卖不成仁义在,与经纪公司解约,有时并不等于要和恩师老板闹掰,全看个人为人处世是否讲人情、轻利益。
天价解约费对簿公堂一般来说,能够成功从经纪公司毁约解约的艺人,都免不了要赔偿一大笔违约金,闹出的风波越大,赔偿的金额可能就越高。
在这方面,梁洛施应该是无出其右了。
她12岁就被母亲与英皇签下15年长约,公司还特训了4年,等她年满16岁才让她入行,在英皇的全力培养下,她18岁已经夺得了国际电影节影后,这发展势头,简直无人能挡。
然而一朝遇到李嘉诚的儿子李泽楷,梁洛施立马停下拍戏脚步转向另一条捷径。2008年,她向英皇发布解约函,老板杨受成起初大怒,双方律师函发得你来我往,但在开庭前达成了和解。
“我们是成熟理智的人,都是合理交流,你不放她走又能怎么办?她赌气不接工作。还是和平解决吧。”
虽然杨受成接受采访时说得客气,但传闻实际是李家帮梁洛施付了上亿违约金。
有钱财做转圜,这不,梁洛施如今复出后才依然能活跃在电影圈。
跟梁洛施比起来,张杰在参加《快乐男声》比赛后与老东家的解约风波其实算不了什么。
彼时他因为二次签约天娱,被原经纪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百万,最后明面上被判赔偿50万元后,私下两方又达成了和解。
看似风波消弭得没什么波澜,只是几年后,有网友挖出这笔违约金是张杰的歌迷们募捐百万所付,此事瞬间引发轩然大波。
解约解到让粉丝付钱,这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与张杰当年面临的情形相似的,还有如今的选秀爱豆蔡徐坤。
蔡徐坤参加选秀C位出道前,不慎签约了一家霸王条款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后,他一度面临需支付上亿违约金的困境。
为此,粉丝也是群情激奋,打出口号:送他出道,帮他赔钱。
不过蔡徐坤倒是没有收粉丝的钱,而是一路把官司打到底,从一审原公司要求他赔偿五千万违约金,到二审最终胜诉,蔡徐坤赢回正义之路也是走得相当不容易。
经纪公司的合约效力如此之大,利益就这样近在眼前,心动的人可就多了,于是现在也催生出了一种“造星骗局”。
有些打着经纪公司名头的无资质公司会先签约一大批想当明星的年轻人,前期以各种名目收取他们的培训费用,中期不给工作变相雪藏,等到后期小年轻们熬不住了提出解约,公司就赚这笔巨额违约金。
挖的坑是一个接一个,就等着“潜力巨星”们不小心踩进去。
或许这就是利益为上的娱乐圈现状吧。
#明星#、#解约#
作者:Seven Dreams
责编:Seven Dreams
艺人跟经纪公司在结束合作之后,为何不能好聚好散?
只要涉及到钱涉及到利益就没有什么好聚好散,分开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在这场合作中吃了亏,所以就想用手段从对方那里捞好处,时间长了好不容易积攒的印象全部翻盘,没对付公堂就已经不错了谈什么好聚好散。
一、合作结束前经纪公司总是弄一些骚操作抹黑艺人,这种情况下无法好聚好散。娱乐圈中有这么一个奇怪的现象,某个名声特别好的明星突然黑料满天飞,黑粉猖狂公司不出面解决,一般这样的情况就是艺人和公司的经纪约要到期了,此时艺人如果和公司坐下来谈的好那公司就会减少负面新闻的传播,如果谈的不好那黑料只会更多。
这种情况下哪个艺人还会留在公司续约,签合同留下就不会被黑,只要有想走或者忤逆公司的意思就会被放黑料,这种公司谁要签?只要不续约的决定做了那公司就会无休止的黑出走艺人,这时候还谈啥好聚好散没公开撕起来就已经不错了。
二、经纪公司留不住艺人的根本原因是没有好资源还分成极高。其实追根究底艺人和经纪公司不续约全是钱闹的,艺人在走红后公司还是无止境的压榨分成奇高,明星在外面拼命赶通告到头来赚得钱还不如一个二三线的自由小艺人,你说她能乐意?公司不提供资源不帮忙拓展人脉全靠艺人自己争取。
然后理直气壮的和艺人要分成,这种情况下谁也不是傻子自然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既然公司啥也帮不上还要分钱那就等合约期满不续约,但凡经纪公司能为艺人铺铺路或者拓展下人脉,有助于艺人的日后发展他们都不会扭头就走,毕竟这个圈子还是得靠人脉才发展的起来。
明星与经纪公司是怎样分配利益的?
据了解,内地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分成一般是“三七开”,而一些当红明星在约满后续约时,有些经纪公司考虑到明星正在当红期间且能够带来巨大的利润所以会主动降到“二八开”,甚至可能出现“一九开”。经纪公司对大牌明星在分成比例上、签约年限上可以非常宽松,“你所想的任何签约年限,任何分成都有可能”。
在签约新人时,公司开出的条件会很苛刻,国内经纪公司的签约年限为5年-10年。利益分成大多是“五五开”,但有些公司是分阶段性的。例如天娱与超女签订的8年合约则是前四年利益分成为“六四开”,后四年为“四六开”。也有些公司前三年“六四开”,第四年起为“五五开”,第七年至第八年为“三七开”,艺人分到的利润会随着他们的知名度提高而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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